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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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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罰你在看一次行車紀錄器影片,再看看有沒有死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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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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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小書僮至少願意花心思看看我寫了什麼, 你卻連我寫什麼都不看或看不懂, 靠自行幻想,胡說八道, 真有你的! 去翻文,我何時說了或意近[肇事的人要負全責 哪怕受害者是肇事主因], 請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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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此文章於 2012-10-15 11:35 PM 被 lievil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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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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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猜要多久才會發現沒人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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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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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意義的啦, 他都這樣說了 引用:
看了影片後,我個人是自認對這種突發其來的狀況是剎不住, 換作是我九成也是撞上, 好吧算我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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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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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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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車當時沒有鳴笛,表示沒有在值勤務,這樣超速了應該還是算違規吧
現在就看看那台救護車當時的時速是多少了 光看行車記錄器判斷車速不是太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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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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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在說你自己嗎? 你去翻翻看以前的文,你被我打過幾次臉? 你媽媽不認得你,是因為你的臉被我打到腫得你媽媽都認不得你了吧. 還是你怕又被我打臉,戴上鐵面具,變成鐵面人,你媽媽才認不得你? 對了,忘了你已經當鴕鳥很久了,看不到我的文. 可是你又常會偷看..... 好,我賭你這次又會偷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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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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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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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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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駕駛人在閃避前已跨越雙黃線行駛在順向與對向車道之間,是否算是違規?駕駛人在閃避時跨越雙黃線變換至對向車道,是否算是違規?若前兩項有一項算是違規,是否仍然可以主張信賴保護原則來免除自己的責任?另外,救護車撞擊後可以直接後退,而不用先下車察看情況再進行移車嗎? 此文章於 2012-10-16 01:35 AM 被 OFU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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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台南or台北
文章: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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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判定或許是救護車10~20%
小孩和家長10~20% 擋住視線的貨車5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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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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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一貫的觀念就是 , 一個不動的東西 , 你很難說他要負主要肇事責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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