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9
|
忘了我的告別演說了
[Be well] 每件事情都該有個總結 帳號也不例外 SaSaYa 陪這個幕後的黑手 也有一段時間 今天 算個總帳了 突然想到以前一個越南戰爭片的影集 一群美軍在 小瓢蟲基地受襲的時候 士官長最後一句話後 引爆基地的炸彈 [各位 , 地獄見了] 現在就剩下等版主的引爆了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小漁村╭☆
文章: 60
|
我跟你們說目前所謂的適用集會遊行法,必須要就個案情形來做判斷,簡單的說,什麼是『聚眾』呀?定義上是說:公開的聚集特定或不特定多數人於一定地點,成為可以從事共同行為的一群人。而所謂多數人,釋字145號解釋是指二人以上。
根據新聞報導,有些人是自己一個人拿國旗去的,這樣完全就與集會遊行法無關。如何以集會遊行法相繩? 再者,一定會有一個說法是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特別是有可能是第七十一條,主管機關明定禁止進入之場所,罰鍰六千。主管機關明定的禁止進入的場所範圍究竟如何?是不是陳雲林所到之處,就是禁止的場所,在下是匪夷所思? 如此根據以上,似乎言之成理,也不過是限制人身自由適當的比例原則。 到底跟你→拿國旗在馬路上的言論自由←又有何干呀??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55
|
此例不可開
建議全砍了 這裡跟電視一樣 叫你不要來亂 偏要來逞英雄 然後被砍.被驅離 又自以為受害者 折國旗是太超過 發這文就正確? 人生並不只有政治才能活 此文章於 2008-11-04 05:27 PM 被 PCVCD 編輯. |
![]() |
![]() |
訪客
文章: n/a
|
本來想繼續潛水的..
但看到大家的勇氣難得.... 也決定用分身來陪大家了...... ![]() 其實是本尊的密碼重設定後弄丟了...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14
|
沒錯
按照規定 此樓有回者必砍 我想此樓不少老帳號也知道 同時也有此覺悟(包含不才的小弟也是) 也因此冒著被砍的風險也要回應 想必這就是"覺悟"(大誤?)吧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S.P.B.
文章: 3,641
|
有受過基本教育的人都應該有最基本的判斷能力
身為一個正直的人必須只能有一套標準 我沒辦法忍受敵國用飛彈對著我的家人/我的朋友/我的土地 我不能接受沒有言論表達自由的國家 我痛恨敵國使用各種手段欺壓我的同胞 我厭惡昨是今非的娘砲 罄竹難書...自行用同一套標準去看事情自然會了解 同時請多看點書,拖離那被捏造的記憶 如果你是6年級以前的,你確定你的那段歷史是真的嗎? 要砍就砍吧 雖然這旗子不是在正常立法通過的 它出現時也跟我的土地毫無瓜葛(即使到現在仍有問題) 但人民有的基本權力卻這樣被娘砲剝奪 噁爛到想吐 |
![]() |
![]() |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柑仔店
文章: 0
|
![]() 就算帳號被砍我還是不吐不快
保護五星旗...折斷自家國旗 與其喪權辱國 這協議不簽也罷 感覺尊嚴被踐踏了 我對政府很失望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8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47
|
引用:
好吧 2008梯的好兄弟 來陪你了 ps:剛剛又去申請了一組帳號 ![]()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Taichung
文章: 664
|
阿共一貫的兩面手法,對民眾表現的很友好,卻又在國際社會處處打壓台灣
SARS時中共官員在WHO會議上對台灣記者詢問蠻橫的嘴臉 真的不要被騙了.... 另一方面,關於國旗的處理,其實馬英九的確始終如一 秉持78區的原則,有圖有真相 ------------------------------------------------ 2001年12月4日至12月16日,亞洲盃女子足球賽在台北市中山足球場舉行;不過比賽期間卻發生主辦城市台北市「取締」中華民國國旗的事情。 ![]() ![]() ------------------------------------------------- 所以看到昨天的新聞我其實沒有太驚訝 只是與幾年前相同....依然感覺憤怒.... 此文章於 2008-11-04 06:39 PM 被 Wonderer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新竹,台北
文章: 23
|
引用:
虎大 別這樣 雖然只是個帳號 但你也有家小要養 沒了這個帳號不好做生意吧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