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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03
2025-08-11 百斬車手獎金高雄8人抱走40萬 車手露餡運匠誘吃美食報警狠賺5萬

警政署4月實施「百斬計畫獎5萬」共計500萬專案結束,高雄有8人抱走計40萬獎金;
其中一名計程車司機載乘客到目的地,聊天聽到虛擬貨幣商、派案及超商取款等關鍵字,
懷疑對方是車手,將他載去吃魚湯、肉燥飯後暗中報警,輕鬆賺5萬元。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25-08-17, 10:30 AM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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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現在在線上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sn245763
看到車手一直被抓只能說很不妙....

1.詐騙走向專業化,首腦會高薪聘用專業人士,
讓自己的詐騙程序合法化,就算被你抓到也難以網羅罪狀。

2.車手、人頭修法後視為同正犯,這等同幫詐騙首腦脫罪,
只要失風被捕,交個車手、人頭讓警察做業績,讓檢察官好交代,
重判無關痛癢的車手、人頭對被害者來說毫無意義,
首腦一樣逍遙法外,享受詐騙來的巨額款項。


所以大家一直喊詐騙重判甚至死刑根本就是假議題,前面兩道保護機制,
就注定詐騙首腦早已立於不敗之地


詐欺集團分工明細,中間設立斷點,防止被檢警追查,是一直以來都有的。
基本上從民眾聽到「詐欺集團」這個詞開始,就是這樣的分工方式,而不是這幾年才有的。

所以很久以前就講過了,我們抓的,通常是機房團、車手團,外加水房跟賣簿子的,新聞常常講的主謀、主嫌,也不過就是這些團的帶頭,在整個詐欺集團中頂多算中級幹部而已。
那真正的主腦,都躲在幕後,很難抓得到的。

新修的法並沒有讓詐欺主腦可以脫罪,而是過去像賣帳戶的,一般只能以幫助犯處理,但是新法之後,他們另外有新的罪名可以處罰,並且在規範上,比以前要明確。
 
舊 2025-08-17, 10:44 AM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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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離線中  
銀鐵人
Amateur Member
 
銀鐵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30
警察忙得人仰馬翻,車手就無保回家,抓心酸的嗎...
https://today.line.me/tw/v3/article/0Mm3BrG
舊 2025-08-18, 09:13 PM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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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鐵人離線中  
dkjfso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9
竟然有假基地台這種簡訊手法
難怪有的人就是不太會收到詐騙簡訊
原來是有地緣關係的
舊 2025-08-18, 09:26 PM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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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jfso離線中  
銀鐵人
Amateur Member
 
銀鐵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30
是沒收過詐騙簡訊,不過有收過廣 告簡訊,連看都懶就刪掉了
舊 2025-08-18, 09:43 PM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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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鐵人離線中  
Blurry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新竹 台灣
文章: 290
引用:
作者polor
2024-06-04 14次面交取款4720萬元 落網工人車手擔全責判全賠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008164)

台南鷹架工人柯姓男子年前加入投資詐欺集團,擔任面交車手,收取現金1.5%為報酬,
去年9月初至10月底前後14次向被害人詐取金額高達4720萬元,最後一次遭警方以假鈔誘捕落網,
一審被判2年10月,不服上訴中。
被害人也提民事賠償,法官認他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判賠4720萬元。

柯辯稱,蘇姓被害人交付的金錢,並非全部都是他收取,且他收取的金錢絕大多數已經上交,
他只收到報酬2、30萬元,他願意賠償70幾萬元。
但蘇並不同意。

台南地院認柯與詐欺集團其他成員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應論以共同正犯。他以一行為觸犯數罪名,為想像競合犯,應從一重3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斷,一審判2年10月,柯及檢方均不服上訴二審。

民事庭認為,柯與其所屬詐欺集團其他成員基於避免遭查...


台灣法律應該與時俱進的很多,希望立法院多數認真工作,負起責任來。
舊 2025-08-19, 10:58 AM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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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rry離線中  
polor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03
#136
引用:
作者Blurry
台灣法律應該與時俱進的很多,希望立法院多數認真工作,負起責任來。

2025-06-19 車手是什麼?3分鐘帶你了解車手的構成要件與罰則及相關規定



#6
確實犯罪[上游]破獲的新聞實在是有夠少,[法律]被動的讓下游扛大量罪責,也只能算殺一儆百的警示別輕易的去做下游
__________________


此文章於 2025-08-19 11:42 AM 被 polor 編輯.
舊 2025-08-19, 11:38 AM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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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現在在線上  
ExtremeTech
Elite Member
 
ExtremeTec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不正常人類研究中心
文章: 6,353
引用:
作者銀鐵人
警察忙得人仰馬翻,車手就無保回家,抓心酸的嗎...
https://today.line.me/tw/v3/article/0Mm3BrG


我認為冒充政府單位就可以直接用內亂罪來懲罰了

這些法匠不知道怎麼想
舊 2025-08-19, 11:39 AM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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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tremeTech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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