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
引用:
我覺得全面汽車限速40公里 什麼事情都沒了 哪來這麼多廢話 |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16
|
引用:
樓主有跟上車流,所以沒有禮讓的必要 機車優先道停滿了車,我不認為騎優先道是好選擇 比起很多亂鑽亂騎的機車騎士 我認為樓主算守規則的機車騎士 此文章於 2012-01-09 11:57 PM 被 路過圍觀 編輯. |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超時空要塞
文章: 5
|
引用:
建國路外側車道劃了很多停車格 使得原本該有的寬度剩下一半, 勉強只能讓兩部機車並排行駛 我很佩服敢騎在外側車道騎士的勇氣, 都不怕有白目駕駛突然開車門... 我的極限是靠著白線的右側騎, 就算真的有白目亂開車門也撞不到 不過通常的情況是被汽車違停佔據, 很難從頭到尾都不用切到內側車道閃避 與其這樣切來切去 不如把自己當汽車直接騎在內側車道還比較安全 |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64
|
引用:
互相禮讓? 有人從頭到尾就是沒意思互相 汽車可以開機車就是不能騎 多騎了一段就是不互相 互相?怎不去和危險駕駛的那位說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
1月40件!駕駛開車門撞傷人判賠
高雄一名高中生去年3月13日騎單車經過路口時,路旁轎車駕駛突然開啟車門,高中生煞車不及迎頭撞上,造成頭部受傷,向轎車駕駛求償57萬8千元,事後法官判定駕駛須負全部過失責任,判賠22萬8千元,而光是今年1到8月,高雄市開啟車門造成事故的意外就有323件,平均1個月就40件。 路旁的轎車突然開啟車門,直接撞上剛好經過的機車騎士,受到車門推擠,機車騎士瞬間摔車,後方的機車閃避不及,也跟著摔車,2名機車騎士就像是疊羅漢一般,摔在一塊,2個人就這樣躺在馬路中央,讓人看了捏把冷汗。機車騎士:「就是不要太靠近有停車的地方,不要太靠近旁邊啊。」 去年3月份,一名高中生騎著單車經過路口時,路旁的駕駛突然開車門,他煞車不及撞上,造成頭部撞傷,求償57萬8千元,法官事後判定車主應負全部過失責任,判賠22萬8千元。轎車駕駛:「多注意(騎士)他們的安全,要不然一打開來,我常看到有人飛出去,很危險。」 根據統計,開啟車門造成事故的案件層出不窮,光在高雄地區,今年1到8月份就有323件,造成1人死亡、309人受傷,佔車禍事故的一成,平均1個月就有40件。高市交通安全組長:「不管要行駛或是說他要暫停,要離開汽車部份的話,這都是其中的肇因。」 開啟車門造成的意外,層出不窮,就連駕駛訓練班也開始推廣起兩段式開車門,要駕駛人格外小心。影片片段:「應該是反手開車門,確認無車時再推開來。」 其實只要多看多留意,下車前多一點小步驟,就不會傷人又傷財。 ------------------------------------------- 轉貼此新聞給某位網友看... 開車門造成的事故,一個月40件還不夠多嗎?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7
文章: 513
|
引用:
![]() ![]() ![]() 廢話是由你決定的,機車「必須」騎優先道也是由你仲裁的。 再來個自我認定的互相禮讓來扣帽子。 發文短短四句話,把「自以為是」詮釋的淋漓盡致。 本來一開始對機車黨頗反感的,後來看到這種莫名其妙的回文... 突然發現小建站出來爭取路權還真沒什麼理由反對。 這個國家的駕駛觀念需要好好加強,純路過。 此文章於 2012-01-10 06:57 AM 被 NONOPIG 編輯.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
今天接受了壹電視的訪問 , 有興趣的人可以自行觀賞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
引用:
所以這也是我為什麼這一次要把事情弄大的原因 ! 可以藉這個機會讓更多人了解到這個議題 .. 不可能一次就讓所有人清楚 , 但是只要有開始 , 他就會有一個 進展 ! 引用:
光高雄一個月就40件 ![]() 機車騎士自己本身不覺醒 , 就是一個最大的危機! 此文章於 2012-01-10 11:12 AM 被 漲 停 編輯.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
引用:
你要不要來回答我這篇 , 應該是誰讓誰 ?? http://forum.pcdvd.com.tw/showpost....79&postcount=24 |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50
|
接下來大概會有人開始在問說速度的問題
我先回答好了,遇到白目,你時速20公里一樣會跑來被你撞 大原則:跟著順暢的車流走 其他的我就懶地說了,你們想怎麼抹黑是你們的症狀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