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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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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有說是你嗎? 兩個人不都是想要負的責任愈小愈好,否則幹麻不各付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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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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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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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硬要把某一方歸類到弱勢,就真的是自己要矮化自己別人也沒辦法 這一句話我沒說,你引錯別人發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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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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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Taichung
文章: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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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覺得這種事以女方的意願為主較佳
畢竟受苦的還是女生,大大還是陪她去 略盡「棉薄之力」吧。 只是說那女生就算以後打著不生小孩、不結婚 也不用這樣惡搞自己的身體吧 現在不覺得什麼,以後難保後悔 可以請問一下樓主幾年次的嗎? 我覺得我正在和年代脫鈎中-- 以前發生要偷偷作的事,現在似乎有正大光明化的錯覺 我覺得..好可怕 一條生命..花個錢就沒了 好像只是丟棄一個不屬於自已的東西般 以前不是說孩子是母親心頭的一塊肉嗎.. 總之..下次小心點囉.看到這種文章,心頭總酸酸的..一個小生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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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現在不會懂什麼是真愛,特別是你無法作出取捨時 徵PCDVD站服 L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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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碼頭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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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救了... 這種"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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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 VAPOR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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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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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 難得樓主有跟對方達成共識
我倒是認為這種事情 不好~是大家都知道的 但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選擇 包括樓主的"前女友 " 既然選了 那就剩下怎麼弄錢的問題囉 信用卡預借現金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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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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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重點是"前"女友... 陪著去真的好嗎,說不定有現任的,會引起什麼樣的誤會,而女方不好意思說... 小弟淺見是,應該問,需不需要陪,如果對方說不需要,那就不要勉強,說不定他有他的考量... 既然兇手是自己,又成了"前"女友...該做的做,以女方的意願為主,女方決定了,也沒什麼好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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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池塘找不到..就來蔚藍海域吧
文章: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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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以前的男同事..
跟女朋友年輕不懂事.. 要拿小朋友時..也是沒錢.. 於是跟會計預支薪水.. 會計跟他說.. 錢拿去.. 如果你不陪她去.. 明天你也不用來上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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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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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拍謝 搞錯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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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碼頭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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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重點是"自己的孩子"吧.. 現在是怎樣? 前面噁爛gay砲文滿場亂竄 後面模糊焦點... 煩惱的竟不是一條生命的逝去,而是幹他媽的1萬元?要不要陪著去醫院? 連他媽1萬都拿不出來..學人家中出.. ![]() 連自己的孩子即將消失..還在問要不要陪? 樓主...我借你2萬閹了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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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 VAPOR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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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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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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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同燒此夜香,人在迴廊,月在迴廊; 而今獨自睚昏黃,行也思量,坐也思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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