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
文章: 99
|
引用:
言明在先? 前面樓主不是講過了嗎,標語是在出口,又不是在入口。 還有,燦坤如要搜我身,是燦坤要提出法律有那一條規定可以搜我身, 而不是我要提出那一條規定不能讓它搜身。 ![]() |
||||||||
![]() |
![]() |
訪客
文章: n/a
|
引用:
哪一條法律規定你可以吃飯睡覺 哪一條法律規定你生病可以吃藥看醫生 哪一條法律規定你可以上網 ... 若按你的道理 你做的事情好像沒有一件是合法的吧 你如要吃飯睡覺,是你要提出法律有那一條規定你可以吃飯睡覺, 你如要上網,是你要提出法律有那一條規定你可以上網, 你如要呼吸空氣,是你要提出法律有那一條規定你可以呼吸空氣,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010
|
引用:
現在每個ISP都給4~8個IP 要不重複太簡單了,這是當分身基本要件 我看你這個ID根本是為了這個主題才產生的 不要裝了啦 現在惱羞成怒了喔 乖,去唸點經營學與管理學吧 反正大家就是要公幹燦坤,你看不爽就不要進來看 看了就有氣,何必勒 就跟你說第一樣 看不爽燦坤就不要進去 那你進來幹啥 澳客!!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2,043
|
引用:
呃...交易之後商品就不屬於燦坤了 燦坤當然無權盤查... 硬要查是犯法的... ![]() |
|
![]() |
![]() |
訪客
文章: n/a
|
引用:
把告示放在門口代表不配合你就不用進去了 檢查發票與商品是否相符的用意就是檢查你是否「銀貨兩迄」 這點與其他大賣場是一樣的 賣場大型化~~服務人員縮減是趨勢 你認為沒有人權~~販賣贓品大可不用進去(腳是你的) 檢查一些衛生紙或罐頭我覺得有點無聊(家樂福) 但3C賣場商品金額較高~~對點商品我能接受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2,043
|
引用:
問題是他放在「出口」不是「入口」...所以我說心態可議... ![]() 東西選完了,錢付了 才發現要驗... 那我不買了退貨,是不是選東西的時間也要連帶賠償?如果是的話,我沒意見 ![]() 再者,不屬於燦坤的東西(交易後物品所有權自然屬於消費者),燦坤憑什麼驗? |
|
![]() |
![]() |
訪客
文章: n/a
|
引用:
不好意思我是固定ip 我一值都只有這ip 你要抹黑伎倆未免也太低下了 可見你根本都不懂ip的基本原理 搞不好有可能你自己還是你親友偷東西被抓包 因此懷恨在心 因此惱羞成怒 所以你看到燦坤就有氣 何必呢?! 回去從小學的生活與倫理從頭唸起吧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
突然間多了幾個這個月的ID
![]() |
![]() |
![]() |
訪客
文章: n/a
|
引用:
你或許沒有在國外消費過 國外的很清楚,意思大概是這樣 「如果你不能配合檢閱動作,我們或許會請您稍待一些時間,請警方做協助的動作」 意味如果你不能配合檢查,那麼就會請警察大大來 一、當然浪費你的時間 二、丟臉至極 三、小偷止步 四、不配合你就不用進來了 之後當然你可以告那間公司誹謗什麼的~~ 但是警語有警語的嚇阻作用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1999
文章: 2,066
|
引用:
它寄包包又不用錢 如果要錢不負責保管那才有問題 沒收錢我覺得還ok吧 我也是覺得有些台灣人有付錢是大爺的心態 常說美國賣場服務怎麼樣怎麼樣好 7天內要怎麼退就怎麼退 lcd要怎麼挑就怎麼挑 可是他們這種制度是建立在民族特性上 我不否認有黑店 但是我必須要說奧客也不少 到底是黑店造就奧客或是奧客造就黑店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