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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oyang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63
引用:
作者cmh7130
這麼大的醫院一個擔架都沒有,收起來算了!!!


這樣子全台灣還剩下多少醫院啊!!!

請想想醫院裡面甚麼時候會用到擔架???
     
      

此文章於 2013-05-24 12:03 AM 被 judoyang 編輯.
舊 2013-05-24, 12:01 AM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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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oyang離線中  
鐵甲無敵金鐘罩
Junior Member
 
鐵甲無敵金鐘罩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蟹堡王餐廳
文章: 778
引用:
作者judoyang
這樣子全台灣還剩下多少醫院啊!!!

請想想醫院裡面要擔架做啥???

也對
擔架都是EMT在用的
醫院裡面隨便一張病床都比擔架舒適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3-05-24, 12:03 AM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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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甲無敵金鐘罩離線中  
unit484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44
照著規定走, 別太熱心 , 不一定會有好報 !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c3%88+06:18:07
舊 2013-05-24, 12:10 AM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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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t484離線中  
willism
Master Member
 
willism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772
引用:
作者Elros
這作法很正常有啥不對的?

因為人家受過專業訓練
所以知道發生車禍倒在地上無法自行起身的人是不可隨意移動或搬動的
除非你手邊有長背板或是頸固定圈之類的外傷固定器材
高醫只不過是照著標準的SOP行事罷了

要不然萬一發生事情人家被告你沒遵照SOP
那豈不是要自認倒楣

距離門口300公尺,說要等救護車到,甚至要照SOP都說得過去,

不過老先生倒下的地點,距高醫急診室只有30m,立刻通報在場主管,馬上派人過去有那麼困難?
舊 2013-05-24, 12:10 AM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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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sm離線中  
sazabijia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如果急診室的醫生護士真的放下手邊工作去外面急救那位病患
隔天報紙標題大概就會是

"醫護人員放下手邊病患離開崗位, 家屬憤而提告"
"衛生署下令徹查失職醫護人員"

若是用門板或其他奇怪工具移動傷者
事後傷者死亡

"醫護人員放下手邊病患離開崗位, 家屬憤而提告"
"傷者家屬不滿醫院疏失, 決定提告到底"
"衛生署下令徹查失職醫護人員"

法官: 救人應量力而為
名嘴: 醫療人員未按照標準程序
鄉民: 反正都是醫院的錯



題外話, 可能有些人不知道
很多時候護士幫病患打針, 是觸法的
誰叫這年頭鬼島居民動不動就愛講法
而且惡法亦法講得越大聲
才顯得自己超然正義

此文章於 2013-05-24 12:15 AM 被 sazabijiang 編輯.
舊 2013-05-24, 12:11 AM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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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離線中  
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引用:
作者ESTHETICS
★13:55
75歲黃老先生騎機車在高醫急診室外,遭汽車擦撞倒地,目擊的黃先生和其他民眾急忙上前幫忙撐傘遮雨
★13:56
消防局接獲報案
★13:57
黃先生到高醫急診室求助,檢傷站女護士拒絕
★13:58
消防隊救護車抵達,進行包紮止血
★14:14
救護車將黃老先生送到高醫急診室
......
舊 2013-05-24, 12:11 AM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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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離線中  
willism
Master Member
 
willism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772
引用:
作者AndyCandy
這樣就牽涉到一個問題,您認為醫院的權責範圍該拉多大呢?
以門口為圓心拉個半徑30米夠嗎?
遇到31米的來抗議怎麼辦?

不要扯啥30m,31m的啦,這不過是詭辯...

醫院發言人代表醫院,就像國家發言人代表國家一樣。

發言人都已經代表醫院承認疏失,若聲明沒經過院內統整,發言人敢出來嚼舌根?
舊 2013-05-24, 12:17 AM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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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sm離線中  
new2013122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9
引用:
作者sazabijiang
題外話, 可能有些人不知道
很多時候護士幫病患打針, 是觸法的
誰叫這年頭鬼島居民動不動就愛講法
而且惡法亦法講得越大聲
才顯得自己超然正義


不是醫護家屬很難體會那種莫名其妙的告法
舊 2013-05-24, 12:22 AM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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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20131221離線中  
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護理人員從事侵入性治療需有合格醫師在旁進行監督。

待過醫療體系的都知道,注射插管技術最好的是醫檢,其次才是護理師。
所以進行監督的重點是在於二次確認施打藥劑與劑量。
舊 2013-05-24, 12:28 AM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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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離線中  
AndyCand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45
引用:
作者willism
不要扯啥30m,31m的啦,這不過是詭辯...

醫院發言人代表醫院,就像國家發言人代表國家一樣。

發言人都已經代表醫院承認疏失,若聲明沒經過院內統整,發言人敢出來嚼舌根?

護士如果好好解釋救護車在不到200米的隔壁消防局馬上就到,應該會好一點?
事實上也只花了3分鐘,比急診室內拉人快多了。
我猜賣茶水的先生氣的是傷者在外面淋雨20分鐘才送進去,實際上是真的不能亂移動。

Re: [新聞] 高醫 急診室見死不救
身為某些鄉民口中沒醫德的急診醫師

小弟還是要跳出來為友院說一下話...

其實外傷病人是不能隨便移動的

要將一位車禍的患者送上救護車並不只有需要擔架

視病人的嚴重程度有時要上頸圈和長背板

而且往往需要兩人以上同時搬動病人

以避免隨便移動病人造成更嚴重的頸椎傷害

若是發生在敝院門口,敝院同樣貴為醫學中心

小弟敢保證急診絕對找不出一塊長背板

若是檢傷的護理師妹妹叫小弟出去幫忙...我也是先看要不要立即CPR或止血

剩下也是幫阿伯撐傘等EMT來搬病人...

(然後回急診現場發現病人很喘然後被黑支打)


不過還是不得不說 在這種急診風聲鶴唳的時候高醫急診現場也是有點問題

如果是小弟在 擠也要擠個護理師 甚至志工也好 去現場演一下戲

反正現在不懂的人也能隨便指著我們的鼻子罵沒醫德...唉

聽到耳朵都長包皮了=_=
舊 2013-05-24, 01:01 AM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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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Candy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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