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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4,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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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七八區,沒事路過也可以打打嘴砲的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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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理性的沙漠、情緒的叢林
文章: 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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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莊舞劍,志在沛公 引用:
而且加上:今年四至六月,三星淨利即達到四十五億美元。 所以賠償金額對三星而言其實真是九牛一毛。 此文章於 2012-08-26 05:53 PM 被 vs3151use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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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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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出了這2家自己的地盤 事情就沒這麼好辦 ![]() 不然我們先看看英國之前怎麼判好了 Apple:「iPad 官司輸給 Samsung 還不夠嗎?」英國法官:「你還要告訴大家他們沒抄。」 據 Bloomberg 報導,英國法官 Colin Birss 日前要求 Apple 在其網站及一些當地報紙、雜誌上貼出公告,告知消費者 Samsung 並沒有抄襲 iPad 的設計,以此來改變消費者心中「Samsung 抄襲 Apple 產品」的不良印象。據稱 Apple 網站上的公告將被要求保留 6 個月之久。本月早些時候 Samsung 在英國因為「產品不夠酷」而贏得了與 Apple 間的平板官司,沒想到一段時間後蘋果又迎來了法官這樣的要求。專利戰打成這樣,還真有點啼笑皆非的感覺呢。 http://chinese.engadget.com/2012/07...-not-ipad-copy/ 在評判事情時最好還是別帶太多自己的偏見比較好 不然事後通常只會讓自己的評判變成笑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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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8 您的住址: 常被查水表的小房間
文章: 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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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真的越來越扯了
蘋果告三星外型仿冒 干HTC還是其他Android陣營屁事 一堆工讀生扯其他廠商下水 沒被刪除 我只回了句 三星倒了有何關係? GOOGLE只要繼續找代工廠讓NEXUS只要繼續出就好 居然會被刪文.... 這不是實話嗎? Android陣營哪一台手機可以像nexus持續更新這麼久、硬體也算優質的? 此文章於 2012-08-26 06:29 PM 被 SMiLEAhPai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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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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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做Android的廠商蠻可憐的,
現在每賣出一台Android的裝置除了要給微軟錢之外,將來可能還要給Apple一筆錢。 專利戰打到現在,我真的覺得是一個爛賬。現在三星賣得比較多,就變成蘋果的眼中釘,將來另外一家智慧型手機賣得更好,有威脅到蘋果時,不管是不是Android系統,都有可能依照這次的判例被蘋果要求索取一定金額的保護費。 真的如同前面網友說的,還好HTC賣得不好,否則死更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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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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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點挺同意,不過日本手機始終走不出自己島國該怪自己, 明明很多有趣的創意設計偏偏就是JP限定, 海外沒得用,這地球上想只靠內需能活下去的應該就只有對岸跟以後的印度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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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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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單純就是看三星不爽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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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想買新硬碟嗎? 購買前請務必參考這篇文章,是我的實際經驗 還想讓統一賺你的錢嗎?統一集團成員(能見度高的): 星巴克、家樂福、7-11、無印良品、黑貓宅急便、聖娜多堡、阪急百貨、 康是美、博客來、夢時代、Mister Donut 、Cold Stone 、龜甲萬、 維力33%股權、光泉31%股權、Smile速邁樂、紅心辣椒、台北轉運站(統一企業BOT) 統一LP33膠囊有環保署早已列管的一級管制品: DNOP塑化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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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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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目前看到的有爭議的內容,除了外型有關,其他的專利的內容足以打死其他非iOS的智慧型手機'、平板。 ========================================================= http://unwire.hk/2012/08/26/apple-v...e-verdict/news/ Apple 於 2011 年 4 月對 Samsung 提出訴訟,起訴 Samsung 侵犯了該公司 3 項功能性專利和 4 項外觀設計專利,分別爲 US 7,469,381(滾動回彈效果)、 US 7,844,915(雙指開合縮放)、 US 7,864,163(雙點擊縮放)、 US D618,677(iPhone 外觀設計專利)、 US D593,087(iPhone 外觀設計專利)、 US D604,305(iOS 主畫面設計專利)、 US D504,889(iPad 外觀設計專利)。 ........... 陪審團經過將近 22 個小時的商議,認爲 Apple 和 Samsung 雙方的涉案專利均是有效的,最後裁決 Samsung Electronics Co.(SEC)、Samsung Electronics America (SEA) 和 Samsung Telecommunications America (STA) 侵犯 Apple 除 iPad 外觀設計專利外的 6 項專利,多款裝置均有侵犯 Apple 的功能或設計專利,判決 Samsung 向 Apple 賠償 $1,049,343,540 美元(約 $81.4 億港幣)。 ========================================================= 另外,蘋果認定外觀侵權的機種也很奇怪,一樣是Galaxy S2,有些有些沒有。 尤其更像iPhone 3Gs的三星Galaxy Ace,在外觀上居然沒有侵權? 所以蘋果的標準很明顯,只是打擊熱門的機種而已,賣得不好的機種他懶得去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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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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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差啦,別忘了這裡是七八區.... 我對三星本來就是充滿無限敵意的偏見.... ![]() ![]() ![]() 三星又與南韓連結 , 所以連帶南韓產品終身拒絕 !! 不過,剛剛在udn有看到一個報導,可能罰金會高達判決的三倍.... http://udn.com/NEWS/WORLD/WORS1/7320632.shtml 雖然不確定是否為真, 不過... 這消息真是太棒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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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4,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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蠻有趣的
英國是samsung贏 美國是apple贏 就我的觀點看 現在每一支智慧型手機/平板, 為了不要讓消費者重復學習不同的操作方式 已經像到靠北了 這種白痴都看得出來這根本已經變成跑步游泳你做他也做的情況 還需要法官給個交代? 現在打這個官司可能不是為了錢,不是為了名 單純只是要鞏固2邊的佔有市場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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