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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步雲崖
文章: 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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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多數的打檔機車沒有置物架,你叫騎士就一直單手騎車騎回家? 引用:
你的說法有問題, 你說:「行人手上提著垃圾實在太不方便」 剛好讓行人「思考要不要花錢買飲料.還是帶個隨手杯」 這說法根本就錯誤, 如果以方便角度思考,想都不用想一定是花錢買飲料,誰會想帶隨手杯? 情境一:行人花錢買飲料喝完後瓶子往垃圾桶一丟後雙手空空多方便多輕鬆 情境二:行人帶隨手杯喝完飲料後不會往垃圾桶丟,手上拿隨手杯不方便不輕鬆 行人當然都選情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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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能驅十萬橫磨劍,能讀四庫未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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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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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當盒丟垃圾桶挨罰 民眾鳴不平
有的人 行為很要不得 把家裡垃圾
隔2天拿到公司丟 我看過這種人 妳們見過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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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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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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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這種小蒼蠅,算什麼英雄?
如果要執法,我也同意,如果那個便當盒裡夾雜家庭垃圾,該罰就罰 我也無話可說,不過執法是不是應該標準一致? 那是不是能請教一下,沒多久以前被踢爆台北某眷村倒垃圾都不用垃圾袋 為什麼不見有任何一個那個眷村裡違法者受罰? 台灣的執法者,常常會被詬病執法不公或選擇性辦案,被取締者常常心生不服就是因為執法不公! 原來眷村的杯杯 奶奶們比較高貴,罰不得,眷村外的人民比較低賤 抓到,鐵腕執法,追殺到底,絕不手軟! 如果今天抓到的是我,我會強硬的去咬那個眷村倒霸王垃圾事件,為什麼它們公然違法卻能安然無事? 要罰,就要有一致的標準,不要柿子只挑軟的吃! 此文章於 2010-07-17 11:48 AM 被 mavisfan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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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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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倒垃圾的被抓到了 , 嗆說為什麼不去抓闖紅燈的
闖紅燈的被抓到了 , 嗆說為什麼不去抓一堆飆車族 當飆車族的被抓到了 , 嗆說為什麼不去抓偷竊的小偷 當小偷的被抓到了 , 嗆說為什麼不去抓強盜這種大案 當倒楣強盜被抓到了 , 嗆說為什麼不去抓官員偷奸打諢 當官員搞鬼被抓到了 , 嗆說為什麼不去抓貪污舞弊的 當貪污舞弊的被抓到了 , 嗆說這是歷史共業大家都一樣 (最後一句拜託別當政治文看啊,我是消遣用的) welcome to Taiwa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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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ROC
文章: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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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新聞報導.拍下來的對話的確是有報警 不過是那個稽查人員報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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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入手 Nikkor-N Auto 28mm F2 AI改 Leica 50mm f/1.0 NOCTILUX-M 莫名其妙入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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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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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一句海角七號裡的名言...
「因為妳看起來比較倒楣」!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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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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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的理論,有邏輯上的缺陷。
如果那個丟垃圾到路變垃圾桶裡的人,他的垃圾裡確實夾有家庭垃圾 那他應該受罰,毫無疑問,但是那個眷村的人沒用垃圾袋,是已經 被證實的事件,沒用垃圾袋就丟垃圾的人也被真實拍攝到,鐵證如山。 但是結果是,一個不用受罰,一個要被追殺到底。 你所舉的例子是不一樣的,闖紅燈的被抓到,因為是現形犯 飆車的,在當下的時間點還沒發生,沒有現形犯,怎麼罰? 應該說,如果抓到飆車而故意縱容不罰,才需要追究吧? 闖紅燈的如果要嗆,就該嗆說「我闖紅燈被抓,剛剛在我旁邊那個同樣闖紅燈的為什麼你不抓?」 這樣質疑才有同質性,有說服力。 你用「闖紅燈的被抓到了 , 嗆說為什麼不去抓一堆飆車族」,理論上是說不通的。 引用:
此文章於 2010-07-17 12:36 PM 被 mavisfan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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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ROC
文章: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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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的確很常見這種情況
有人會把家裡的垃圾丟到公共的垃圾桶 或是公司的垃圾桶..畢竟許多上班族都是離鄉在台北工作 不是每個人都這麼準時能等到垃圾車來才倒垃圾 我相信現場的稽查人員不會只因一個便當就認定有違法 一定有其他明顯的事證才開罰.. 看新聞影片..叫警察來的也是稽查人員..反而是那位倒垃圾先生說有必要把事情搞這麼大嗎 後來不知怎麼找了某簡余立委開記者會.. 我想看了對於新聞人人自有評斷..但是若能詳細檢視之後再下判斷更好 我相信那位先生一定有把家用垃圾混合便當盒一起丟在公用垃圾桶中 爭執的部分應該在於稽查員合法的權限有多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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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入手 Nikkor-N Auto 28mm F2 AI改 Leica 50mm f/1.0 NOCTILUX-M 莫名其妙入手 此文章於 2010-07-17 12:42 PM 被 s2588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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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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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什麼年代了 還在搞種族?有線電視台的新聞少看點... 難道收垃圾的也都是眷村內的人嗎? 只要老人家臉皮厚,收垃圾的 心軟,誰都會發生,大小眼哪裡都會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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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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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既然是騎車了,那為什麼不帶回家丟,有那麼難嗎? 既然是因為那麼多人把家庭垃圾拿到行人用的垃圾桶丟,才造成這樣的制度,那麼要怪也是怪那一些偷機的人,而不是制定這套制度的人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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