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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ight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4
您的住址: 中市北區
文章: 498
引用:
作者apollo_749
我不是燦坤的員工或老闆,不過我可以代為回答:
簡單一句話就可以了--燦坤真是亂搞,不爽燦坤,就不要去,讓它倒吧!

不過我覺得奇怪的是,人家自己想盡辦法要把你們討厭的燦坤搞倒,你們為何要阻止燦坤!

我想很多人是出門口說要查才發現的吧
去燦X大都也是看上他的促銷
如果一開始就要查知道也就不會去了


弟認為不對的事就該揭發出來
管他事大事小
燦X要查,憑什麼??
法律??自己的規定??
     
      
舊 2004-11-20, 05:33 PM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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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ight離線中  
哈爾濱區配裝
訪客
 
文章: n/a
Talking

引用:
當顧客買完東西出來 , 必須提供購買物品及發票 , 讓門口的警衛查驗 ....

拜託 , 燦坤你未免也太囂張了吧 , 顧客到你店裡消費 , 出門還得接受這種
破壞人權的檢查 , 你把每個人都當小偷嗎 ??

建議大家也抵制這種情況 , 因為連警察 , 都不可以有這種侵犯人權的事情 ,
何況是私人保全 . 燦坤公司的控管 , 不應該歸責到消費者 , 不要讓企業囂張
到這種程度 !!

明天是他們的會員招待會 , 我可能會到燦坤領贈品和購買東西 , 如果敢要我
讓他們檢查 , 保證讓他們吃不完兜著...



也只是對照一下你購買的東西與發票是否相符吧
這樣子沒啥不好的啊~

我也有去燦坤買過許多東西
的確只有幾間門市會做這個動作(信義店)

如果你覺得這樣侵犯了什麼
那你可能有許多地方都不能去吧......

台灣目前偷拐搶騙太多了
檢查一下商品應不算失禮
 

此文章於 2004-11-20 05:45 PM 被 哈爾濱區配裝 編輯.
舊 2004-11-20, 05:43 PM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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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lhardt2000
訪客
 
文章: n/a
你要舒服你就去當魯賓遜不要跟人打交道
你要舒服你就不要當現代人

你要抗拒那你就不要去會讓你不爽的商家買
又不是沒有其他選擇

你若真的這麼想去這些商家
那為何不是你去跟人家學習 "如何可以諒解商家的難處"?!

那你的意思是大部分能體諒商家難處的人
通通都是白痴 都不懂珍惜自己的"人權"?! 都愛來燦坤做賤自己嗎?!

你先去跟妳以前的老師抗議 為何他要檢查你的書包吧
為何以前你的老師 朝會檢查你書包你不會不舒服?!

而商家也言明在先要檢查 但你卻硬要進入 "故意"搞的自己不舒服
在來把一切過錯都推給人?! 這不是沒事找事做還是什麼?!
舊 2004-11-20, 05:44 PM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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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orochen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010
引用:
作者vollhardt2000
分身?!
有人自己搞分身還敢喊抓分身?!

版主看得到ip吧
問版主不就知道誰才是分身嗎

看你的註冊日期跟發言數量不是分身才有鬼
笑死人了
2004 Nov 才註冊的
不要說不過人家就搞分身集團
老闆一天到晚上法院,我看經營風格跟管理階層也好不到哪裡去
如果你是燦坤稍微高階的人員
多唸唸書吧!!搞分身公司也不會因此形象變的比較好
舊 2004-11-20, 05:49 PM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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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orochen離線中  
vollhardt2000
訪客
 
文章: n/a
引用:
作者namco
根據"
海關緝私條例
http://www.dgoc.gov.tw/2-1-1.htm
國家安全法
http://mojlaw.moj.gov.tw/Scripts/Qu...%B3%B1%F8%A4%E5
警察或海岸巡防機關於必要時,對左列人員、物品及運輸工具,得依其職
權實施檢查:
一 入出境之旅客及其所攜帶之物件。

麻煩你找一下法律哪條有規定賣場有權力可以搜查顧客已付錢購買的貨品


請你搞清楚
法律若無明文禁止此一行為
去做就是不違法

那法律也沒規定你可以吃飯
法律也沒有規定你可以在這po文章
法律也沒規定你可以呼吸空氣
那你是不是也違法?!

法律只規定構成違法的行為
只要沒有相關法律禁止 就是不違法
舊 2004-11-20, 05:51 PM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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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影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2,043
既然燦坤可以合理的懷疑...
那消費者也可以合理的懷疑燦坤是不是販賣贓物...

而把告示放在出口的心態...
可議...

當然消費者也有權不配合...
銀貨兩迄...交易後物品自然屬於消費者而不是燦坤...
當然沒有比要讓燦坤查驗
舊 2004-11-20, 05:56 PM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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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影離線中  
哈爾濱區配裝
訪客
 
文章: n/a
Unhappy

引用:
作者hunight
我想很多人是出門口說要查才發現的吧
去燦X大都也是看上他的促銷
如果一開始就要查知道也就不會去了


弟認為不對的事就該揭發出來
管他事大事小
燦X要查,憑什麼??
法律??自己的規定??


查你的商品與發票是否相符??還需要法律嗎??
又不是搜身.......
如果有一張發票就可以橫著走~那台灣真的會出現「傲客抵制辦法」
比照新加坡或是其他「人權」國家等等

不喜歡就不要去了
幹麻帶著找碴的意味

營業場所有營業場所的苦衷
這位施主可能沒上過酒店
他們一定搜身的啦(怕噴子亂射,手機亂拍)
你不喜歡不要去摟~
舊 2004-11-20, 05:56 PM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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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lhardt2000
訪客
 
文章: n/a
引用:
作者totorochen
看你的註冊日期跟發言數量不是分身才有鬼
笑死人了
2004 Nov 才註冊的
不要說不過人家就搞分身集團
老闆一天到晚上法院,我看經營風格跟管理階層也好不到哪裡去
如果你是燦坤稍微高階的人員
多唸唸書吧!!搞分身公司也不會因此形象變的比較好



我前面已經說了 我是昨天才第一次上這麼站的
我有否認我不是新手嗎?!
我相信這個站一定有人看得到我的ip
我的ip也絕對不會跟站內第二個id重複 你們儘管放心好了
我是不是分身用不著某些明明自己搞分身的操心

到是某些奧客只會在網路當小白
仗著有幾張鈔票就跩的二五捌萬
這種人的父母師長子女朋友親屬也不可能好的到哪裡去

如果你是專門搞奧客的人員
多唸唸書吧!!搞奧客你也不會因此變的幾較像上流社會
舊 2004-11-20, 05:57 PM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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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8701535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新竹市
文章: 1,515
贊成燦坤核對發票與購買物。。
反對查驗私人包包物品。。

入口標示才是好ㄚ。。
你不喜歡可以別進去嗎。。
出口標才有爭議。。
喜歡燦坤的自然會去買。。
不過說實話。。
燦坤特價東西都蠻便宜。。
倒了真可惜。。
不過可能台灣賣電腦都倒了一半。。
他還沒倒。。
順發東西不便宜。。
每年營業額獲利都不錯。。
光華東西便宜嗎。。其實都是未稅。。
所以公司行號喜歡去順發燦坤買。。
可憐的小黃。。
常常無緣無故被攻擊。。
舊 2004-11-20, 05:58 PM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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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8701535離線中  
CRASH
Power Member
 
CRAS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Taiwan
文章: 638
我也認為燦坤的作法不妥,大家喜歡拿外國知名的連鎖業者來當例子,問題是那些連鎖業者的作法對嗎?
今天我付完貨款我購買的東西就算是我私人的物品了,何來包包裡是私人物品所以不檢查,但是新購物就需檢查的分別?
有人說不爽燦坤就不要去讓他倒,對,我已經將近一年沒有在燦坤消費了,
我也希望燦坤有哪種行為就得到他所應有的結果,至於他倒不倒對我真的影響大嗎?
實話:一點屁影響都沒有,
而這件事拿出來公評會對燦坤造成什麼影響嗎?
我不知道,但是燦坤應該得到相當的回應方式,
有許多的方式來降低竊盜的發生率,不過燦坤選擇的是讓人不悅的一種,
硬要問到底哪條法律規定不可以檢查倒不如問到底燦坤沒有更符合服務態度的作法?
前面有人說更改結帳櫃臺的路線不錯,或是乾脆把實物收起只留下現場的展示物也可以,
那些要為失竊率辯爭的網友可以繼續唇槍舌戰下去無妨,不論辯輸辯贏這邊都不會幫貴公司增加生意,
會幫助貴公司生意的只有你們自己肯做實質上的改進,
改進服務方式、服務態度,
開架式的商場風險本來就高,要消費者和商場都用沒那種屁股就別吃瀉藥的理論來對應自己消費或是公司的經營都是風涼話,
實際上的改進讓消費者買的爽你們賺得高興才是正途吧
__________________
To BLOGGER
舊 2004-11-20, 05:58 PM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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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SH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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