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4,803
|
Great
好意見 那大家是不是可以停止繼續這無謂的爭吵?
__________________
人性的醜陋就是,會在無權、無勢、善良的人身上挑毛病,卻在有權、有勢、缺德的人身上找優點。當無權、無勢、善良的人受到傷害的時候,還會站在所謂的道德制高點上,假惺惺地勸說無權、無勢、善良的人,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大度。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96
|
我從不認為我有在爭吵,那不是我的本意,
我也不認為我在發表無謂爭吵的文章 而是這是個ISSUE,是個大家可以發表提出意見的ISSUE, 也非常感冒使用不適當的辭彙做出附加的人身攻擊. 至少有人的用字非常的令人感到尖銳.
__________________
鉕(^^べ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4,803
|
哪~所以啦
你說過古今真理只會愈辯愈被扭曲 那是不是也就該避免"尖銳的討論方式"哩? (不論哪方) 同時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As you know, it never work.
__________________
人性的醜陋就是,會在無權、無勢、善良的人身上挑毛病,卻在有權、有勢、缺德的人身上找優點。當無權、無勢、善良的人受到傷害的時候,還會站在所謂的道德制高點上,假惺惺地勸說無權、無勢、善良的人,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大度。 此文章於 2004-10-23 08:42 PM 被 u8526425 編輯. |
![]() |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38
|
引用:
我哪一段話讓你覺得我禁止別人去禁止東西了? 自由當然是保障你有"提議"禁止這種無聊的禁止的權利 只是覺得幹嘛搞得像個大驚小怪的文字獄似的 只不過是個注音罷了 還有...耍嘴皮子玩文字遊戲不會讓人覺得你比較厲害....zzz ![]() 用的人還是繼續用 反的人還是繼續反 地球依然在轉 who care?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新竹市
文章: 201
|
似乎牽扯到注音文的定義了~
ㄍㄧㄥ應該不算注音文, 是用注音符號表示台語的發音, 這倒是無可厚非啦! 另外像 3Q、Thx、 ![]() 那就跟「注音文」更沒關係了! 建議不要扯進來這裡討論~ 貼幾段七年級小表妹的來信好了... 我ㄇ又沒放假...怎ㄑ玩阿??怎ㄑ幫你搬?? 對ㄌ對ㄌ...寒假我可能會找同學一起ㄑ新竹玩唷!!ㄚ到時你可要當導遊黑!! 還在計劃中...也可以說是開玩笑說說ㄉ...ㄅ過很有可能唷!! 是唷是唷~~okok..那就寒假見嚕~~到時我要ㄑ你ㄇ新家玩黑!!ㄒㄒ.. 因為還ㄅ確定啦!!ㄅ過要ㄑㄉ化大概加我4.5ㄍㄅ~~ㄅ會超過6ㄍ!! 睡客廳ㄉ話要給我ㄇ大棉被!!阿不然會冷死>"<...阿你ㄇ可要當導遊唷~~︿︿* 不一定啦!!有可能只有四ㄍ~~沒有摳摳住飯店啦~~ 哈哈~~謝謝誇獎..我還怕你ㄇ看ㄅ懂勒!!ㄒㄒ.. 咩ㄅ~~連四ㄍ都住ㄅ下喔??那到時在看看嚕~~>"< 當天來回太累惹點~~也玩ㄅ到蝦咪ㄚ~"~... 一堆 ㄉ(的) ㄍ(個) ㄅ(不&吧) ㄚ(啊) ㄇ(們) ㄌ(了) ㄑ(去) 的注音符號, 用來代替明明國字就有的常用字, 這樣子才是這裡所要討論的主角 --- 注音文 --- 吧!!
__________________
下次還要再去日本玩∼ (但是會帶小一點的公仔) ![]() |
![]() |
![]() |
訪客
文章: n/a
|
嗯...這個帳號自從註冊之後就從沒有發過文,今天是第一次用它。之前不發表文章的原因是因為這個板上的人所討論的,關於電腦方面的事情,對我而言都是屬於所謂的新知識,我插不太上話,也就沒發表過文章。不過,這個帳號帶給我最大的好處,就是我可以利用它,進而使用這個站的搜尋功能。今天第一篇文章選擇在這個討論串發表,這個帳號後續可能遭受到的回應我大概心裡也有數了。可是禁注音文的運動並不是以這個站為發源地,之前一些蠻大的討論版也有過類似的事情。而根據我的觀察,無論到最後禁注音文的的運動在該站到最後成功與否,也總免不了一番激烈的筆戰。雖然考慮到發文的後果,可是有些話不得不說,正如你們一樣,我對於此也有些想法。
對於我而言,我是極力反對注音文的,所以我自己並不會用它。不用它,並不是顯示自己的國文造詣,以及對於正體中文的認識。只是我覺得自己用的是中文,而且是正體中文,能用它盡量將意思完整表達出來,我就選擇用它。 可是,我只將這樣的要求及於我自己本身。這是因為尊重他人。在將討論串裡贊成與反對注音文雙方的意見閱讀過後,我有一些想法寫於後。 在這個討論串裡,支持者與反對者都以自己本身的知識背景,為自己的想法(有些人甚至增強為一種理念)辯護。但是,畢竟大家都是性情中人,難免會有語氣不好的時候,而這裡又是有匿名性質且兼具開放性的討論版,對於與自己意見不同的人口誅筆伐的結果導致了現在這種氛圍。 眼見這兩方的論戰如此激烈,我認為這實在是一件令人難過的事。但是,我傾向於那些支持注音文的人的想法,並不是完全的支持,請不要以簡單的二分法,而應是以一條光譜的連續帶來審視我的立場,這才是這個世界人類思考事物的原貌。我傾向於支持者的理由如下,這也是我所看到對於反對者的一些論點的回應。 首先,反對注音文的人認為使用注音文是一種不尊重閱讀者閱讀權利的行為。的確,對於你們而言,這些人的確是不夠尊重你們,因為他們打了你不喜歡看的。所以把它禁掉尊重的不是別人,而是你們。如果禁掉注音文被認為是一件正確的事,那麼為什麼我們所用的輸入法可以打出注音文呢?以前的輸入法是辦不到這件事的。這樣的現象,說穿了就是一種次文化的流行。禁止注音文的運動,就長期的趨勢而言,沒有對或錯,但是,為了禁止注音文,為了符合你們口中所謂「尊重閱讀者的閱讀權利」,你們犧牲掉其他人的選擇用什麼方式表達他的意思的權利。將所有的人侷限於你所定的遊戲規則。 有些人認為這是造成現代學生國文程度下降的原因,但是在筆者目前所閱讀到關於教育問題的研究文獻裡,一致性的認為是教育結構自變項的問題導致現今所見到的依變項的現況。而且,語言的演變,從以前到現在,就長期的趨勢而言,只有演變,沒有每下愈況的問題。你們認為注音文對於現代學國文程度所造成的問題,正如以前慣用文言文的人對於使用白話文的人所抱持的態度。我所舉的例子,只是歷史長期演變中的一個小環節。 有些人甚至由結構性問題批判注音文,認為注音文不是字,所以造成讀者閱讀上的問題,又指陳別人積非成是。其實所有對於注音文所有的批判幾乎都會發生在我們一般所認定的「正規文字」。中文與英文都有所謂一字多義的情形,如何判定這個字所表達的情形就得看該句的結構,這就是上下文。英文有時甚至必須檢視整篇文章的脈絡才可得知。如果注音文從結構上不應存在,那麼我建議,除了正體中文外,其餘的文字一律都不應出現在這個討論版上。因為如此一來,我們才能避免觸犯文法結構的問題,以英文為例,我們使用中英混雜的文字所形成的句子真的一點結構性問題都沒有嗎?英文的文法與中文有許多地方是不同的,在外推時必須相當注意。此外,錯字更不應被容許,因為在我們慣用的中文系統裡並沒有這種字詞的組合,難道不是嗎?此外,我們不止連文字上要要求,連標點符號也是。我們只應用中文的標點符號,而非西方的,請注意,標點符號也會影響句子的結構性問題,要要求精確性,就應作到如此程度,才能保全文法結構的正確性。 在我們說別人積非成是時,我們自己本身也該嚴謹些。當然,我們難免會犯錯,因為我們都是普通人,正因如此,自己的所知所學無論再如何精進一定也會有所侷限,所以在表達自己的想法時也應該含蓄些,而不是把別人大加撻伐後,別人開始語氣不好了,再開始要求別人的網路禮節。這樣會給人一種唯我獨尊的感覺,無論心裡是怎麼想的,外在行為已經有這樣的問題存在。 有些人甚至對於以對於「自由」的涵義,認為支持注音文的人其實也在禁止某些東西。我個人在這裡的回應是,要自由又不希望受到傷害本來就需要某種程度的禁止,只是,在上述前提下所需要的禁止,其程度是最小的,真的要論理的話,這個討論版的本質就是自由開放的,一個自由開放的討論版本來就應以最小程度的禁止來保護每位參與成員的最大自由。而禁止注音文對成員所造成的禁止程度,大於不禁止它。而如此做所獲致的實益則僅是排除注音文的使用而已。況且,這個討論版讓你「自由參與」,你也可以選擇不參與。這種參與自由在某種程度上已經保護了反對使用注音文的人,他可以行使不參與的權利。但是,與我前面的論述合併,為了「保護閱讀者的權利」,反過來加害那些從沒有強迫我們使用注音文的人,這種行為,代之以別的事物,我們看到了在不同的事物上表現了同樣的霸道。它並不是什麼傷天害理的事,而是你做與不做都可以的事,在這種事情上,強迫別人,會認為對的也只有在各種領域中的基本教義派吧。可是,這個世界之所以有趣正是因為他的多樣性,而非單一性。 這樣的想法,之前已經有網友提出了,卻被人說成是自私。因為不要那麼自私,所以禁止大家使用注音文,還真是博愛呀!禁與不禁,真的很重要嗎?當使用注音文的人在這裡發問得不到答案時,他自然就會改變自己的行為。請問這樣,禁與不禁的效果有何分別?有,這樣他得以強制力限制別人的行為,這才叫自私。為什麼需要以板規的方式限制使用注音文?有人認為這無妨,反正使用注音文的人是少數,使用正體中文的人是多數,限不限制都一樣。真的嗎?如果是這樣,就不用反注音文了,反正我們才是主流、是多數。反注音文的運動又何必出現呢?來做個實証研究如何?一昧的活在自己的世界裡,還說別人死腦筋,卻無視於這個世界的實然。這個世界是實然與應然的混合。一天到晚強調應然的人,在現實世界裡,我們稱之為基本教義派。 反對注音文的人,總是故意以「全注音文」來突顯造成閱讀者的不便,但是,誠如前述,這個討論版本就是屬於自由開放性質的,沒有人強迫你看,也沒有人強迫你回。這個討論版不是你一個人的,你憑什麼限制別人?你有選擇看與不看,回與不回,以及如何用字的自由了,這還不夠嗎?為什麼非得把大家變得跟你一樣不可?你們所舉的全注音文的情況,試問在那一個討論版,參與的成員真的在問他所想問的問題時,是用這種方式問問題?如果有一天,全注音文的時代來臨了,到時候也會有一套關於全注音文的用字規範供我們參考,就像美國也有出版克林貢人的字典一樣,要不要用,這是我們的選擇了。不過,那一天真的來了,我還是會繼續使用我的正體中文,因為我喜歡它。 文字,本身只是一種溝通工具,我們在使用上也會遵守一種無形的規範,是一種不言自明的規範,讓文字自由的發展也不見得是一件壞事。與其斤斤計較於文字的使用,不如推動網路禮儀,這個才能讓你我愉快的瀏覽討論版。在你們筆戰的同時,那些說別人什麼都不懂的人,連討論的基本的不懂,濫用它所賦予你的匿名性,有什麼資格教訓別人? 以上,我只是也就一些我的所知所學,提出一些我認為符合現實上可行的應然。這個版是屬於該站的站長,他讓我們無償使用這個平台,提供資料庫讓我們累積相關資料。我認為,這件事情讓站長自己決定就好,這個站是他的,他才是主人,我們應該客隨主便。 附註:正如我所言,這是一篇發表自己看法的文章。討論,本質上來說就是一種重要的互動,我知道在這裡存在著許多不同的聲音,我也只是這些裡面的一種。所以,有可能有人回應我,無論這個回應是好的或是壞的。但是,我也有選擇回應與否的自由,不回應的人不代表不負責任,別人沒有必要一直陪你,我們也不必為了討論注音文是否應該被禁止掉而犧牲了其他人選擇是否回應的自由;或者是逞口舌之快把最基本的網路禮儀棄之如敝屣。 此文章於 2004-10-24 02:30 AM 被 Jerry Yin 編輯.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96
|
ANYWAY,適當的使用適當的字完整的表達自己的意思,我想才是重點,
如果不能完整表達自己的意思,再多的詞不達我的義,那又有何用? 就拿自己提出的例子來說好了,我覺得還找不到一個詞彙能很迅速精確表達 "ㄍ一ㄣ"這個詞彙,有人說ㄍ一ㄣ可以用"硬撐"來表達. 那麼我來造個句好了:小s說阿扁今天致詞好ㄍ一ㄣ喔→小s說阿扁今天致詞好硬撐喔 瞭了嗎?失去注音,沒錯,我們的教育程度雖不致不用注音就無法表達自己的意思, 我們的辭彙也還不致少到必須用注音才能表達自己的意思,但是我的意思就很可能與現實有一段差距, 而且不能被聽者或READER很快的理解,甚至被扭曲原意~~ 這難道是堅持不使用注音所得到的ADVANTAGE?
__________________
鉕(^^べ 此文章於 2004-10-24 01:22 AM 被 fkkvms 編輯.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516
|
引用:
我已經講了兩次~可以有"例外".. ![]() 只要真的有規定且站長開放的話~ then~ㄍㄧㄥ要怎麼用~在於人啦.. 中文能講的不是只有一句而已~ 你說的那一句能不能說成是"小s說今天阿扁致詞時感覺好(緊繃,僵硬)... 如果一個詞只代表一個意思的話~你也只會那樣轉換~ 那就是你本身的問題了~既然知道是怎樣的形容詞~ 為什麼不用較精準的方式跟詞去講你的感受呢? then~我講了很多次看樣子還是有人搞不清楚 ![]() 第一.就算真的規定後要不要開放特例看站長~也不是沒有機會~ 第二.打了注音~包含ㄍㄧㄥ..非台灣人民幾乎可以說是看不懂的~至於你要不要在打字的時候~ 多想幾個字幾個詞看怎樣會比較通順~讓大家都看得懂~還是直接打你想打的(注音!?) 不顧那些不懂注音的華人..那就是你自己本身的問題了~ 至少我除了在這邊舉例外~還沒有在文章中打過注音~包括ㄍㄧㄥ~ 第三.最主要要禁的還是那些較常出現在文中以發音或似音來代替文字的注音~ 如 ㄅ代表 吧 , 不 ㄌ代表 了, 瞭 ㄇ代表 嗎 ,媽,們 ㄉ代表 的 ㄊ代表 他,她 ㄋ代表 呢 ㄏ代表 呵 ㄑ代表 去 ㄐ代表 機(ㄐ車) ㄒ代表 嘻(女生裝可愛用) ㄓ代表 知(ㄓ道啦~~~) ㄔ代表 吃(ㄔ飯,白ㄔ) ㄨ代表 嗚(女生裝可憐用) ㄝ代表 耶 ㄠ代表 凹或坳(被坳了) ㄛ代表 喔 ㄣ代表 嗯 ㄚ代表 啊 ㄞ代表 唉,哎 ㄢ代表 安 ![]() ![]() ![]()
__________________
新情人.. ![]() Intel P4 3.0G EM64T Shuttle X'PC SB83G5 Shuttle CR40 SONY 720UL MSI 7600GS TwinMos DDR400 1024MB Seagate 7200.9 160GB ACER AL2032W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305
|
引用:
小弟比較感興趣的是: 您是否有將這篇文章張貼在"各大明文規定不得使用注音文"的論壇上, 然後,又有多少版主受到您這篇文章"感動",而開放注音文的....... 另外:您所謂"應是以一條光譜的連續帶來審視我的立場", 我想,可能沒有幾個人能懂您的意思?您要不要多作點補充呢?用這種一般人無法有所認知的比喻,來說明您的立場,恐怕有點下馬威的意味喔~ PS:您不必回應,自己的發言負不負責看來您早有自己的一番看法!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6,822
|
友站「意慾蔓延」討論區的立場:
![]() http://www.dreamreload.com/forum/ne...read&forumid=12 明文規定倒也無不可。 注音文當然可以存在, 這也是屬於網路文化的一部份, 在 MSN 或聊天室也許個人輸入文字的速度慢, 輸入注音文就可以理解。 但這裡是討論區, 你要發表文章就應該要尊重大部份閱讀人的權益才是, 而不是看了這些文章卻同時還要我們再花費力氣去解讀文字的意思。 此文章於 2004-10-24 03:53 AM 被 hjfrank 編輯.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