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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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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再補充一下~ 當初有人發現能黑他後(好吧~因為我們沒宣傳~所有很多人不知道) 開帖公告周知~ 主席還故意進去嗆~ 你又知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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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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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站長將黑名單主題也隱藏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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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Totenkopfverbande
文章: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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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誰跟你說道路是大家共有的路權了?不同的交通工具就是會有不同的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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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r bekennen uns zu dem Geschlecht, das aus dem Dunkeln in das Helle strebt.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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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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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主席啊! 當您要求權利均分時, 先想想是不是也該要求義務均分.... 20年前機車還要繳牌照稅, 那時要大聲講權利均分還算理直氣壯. 但機車(150CC以下)免繳牌照稅已經20年了, 如果機車要和汽車享有完全相同的路權, 那機車也得恢復課徵牌照稅才對, 您說是吧! 不然機車免繳牌照稅, 那改善機車行路環境而必須擴充道路的建設經費哪裡來? 牌照稅是地方稅收, 也是地方交通建設所需經費的主要來源, 既然機車想要和汽車享有相同的路權, 那就繳一樣的牌照稅吧! 汽車最低一級的牌照稅是500CC以下的1620元, 150CC以下的機車就都比照150CC∼250CC的800元吧! 回到這個案例.... 中豐陸橋會加上"分隔導桿"無非是許多汽車駕駛為了趕時間從右側車道也就是機車道超車, 嚴重危及機車駕駛及乘客的安全. 桃園縣政府大概是在某些縣議員的要求下才會去裝這些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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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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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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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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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補充 http://www.thb.gov.tw/TM/Menus/Menu03/Menu03_01.aspx 小機器腳踏車使用牌照稅稅額表 汽缸總排汽量(立方公分) 稅額(全年) 150(含150以下) 0 151-250 800 251-500 1,620 501-600 2,160 601-1200 4,320 1201-1800 7,120 1801以上 11,230 151以上(也是白的)都要繳.. 我也有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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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1-11-07 04:31 PM 被 EAC2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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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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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無知... 引用:
牌照稅以CC數分級是為了抑制大排氣量成長的考量, 請用功先! 不然超級跑車繳的稅金更重, 為何跟一般汽車一樣路權?! 我同意恢復針對150cc機車徵稅, 但絕不同意比照妳這樣亂喊價的方式, 應該回歸CC數來設定級距, 甚至累進稅率, 每一CC牌照稅多少這樣比較合理. 另外, 要處理請燃料稅一併處理, 趕緊隨油徵收, 這樣大家都沒話說! 然後, 所有路權, 包含高速公路,快速道路, 高架道路等等全部一起共享, 沒有再所謂機車只能行駛平面車道這種鳥事, ok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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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無
文章: 6,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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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宣傳? 是要宣傳什麼? 不是有開個文章在講嗎? 你又知道我沒看到討論串了?不就是那幾個人嗎? 每次他有出現發言後面那幾個一定會出現酸一下? 到底是有多麼深仇大恨? 緊追不捨勒 小建你該不會欠錢沒還人家吧.... 還是得了看到小建發文不酸他就會死的病? 話說回來了.... 我覺得機車路權問題跟機車待轉區只是其中一部分 先不論成功的難度怎樣好了 光目前狀況其實就有很多問題可以去改善 像是道路不平,機車摔車的不計其數, 道路白線遇水滑得要命而造成摔車 還有汽車違規亂停造成機車必須被迫騎到禁行機車區,而造成危險 公車不看路況直接開進(出)公車站 (這根本是機車殺手1 )抑或是小黃忽然給你個大轉彎載客 (這根本是機車殺手2 )小建你要爭取機車的權益,是不是該從多數人贊同的方向去進行會比較有效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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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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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們研究太多機車問題了... 終歸一件事:如果單向3車道以內的禁行機車不廢除,單向3車道以內的強制兩段式左轉不廢除... 其他所有改善的機車/整體交通方案 --> 一樣都難以落實! 大家有心想一想就知道... 為何我們一直訴求單向3車道這個底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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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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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條第8項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條第1項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 交通部公路路線設計規範 在在都證明桃園縣政府錯很大! 引用:
議員無知不懂交通法規,桃園縣政府也一起打混? 中豐路陸橋讓兩部汽車併行是絕對沒問題的,會有汽車跑到外側逼機車,單純就是車道規劃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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