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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l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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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114
引用:
作者pchome sucks
那個國務卿講的其實不是很精確,法律上所謂的殘餘主權,指的是擁有權,

例如日本對於沖繩的地位,日本國政府享有殘餘主權。

如此一來,他的殘餘主權發言就沒有法律基礎....


我的殘餘不是你說的剩餘主權。我有看過你說沖繩的那部份,不過這跟我說的是不一樣的東西。

另外我回文的部份,那一位先生/小姐是在說那個影片的內容。我不曉得你說的國務卿是從那一邊來的。
     
      
舊 2011-06-10, 01:47 AM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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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l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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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114
引用:
作者pchome sucks
台灣人每年過台灣光復節過了60年,恢復啥原狀?


我們現在還在軍事佔領。尚未解束。
 
舊 2011-06-10, 01:50 AM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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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l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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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114
戰爭一詞不僅只使用武力而已,而是指一種得以武力執行主權權利的法律狀態之存在。戰爭既是一種法律狀態(state of war),其起始與終止自須加以確定。法律上的戰爭以宣戰(declaration of war)為起點;至於戰爭狀態之終止,通常是以兩交戰國締結和約為準,至於僅僅停火或締結停戰協定,或簽訂投降書,都不能使法律上的戰爭狀態終止。見杜蘅之著國際法大綱下冊,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pp. 510~511。

那沒有宣戰的叫什麼??戰爭行為(act of war)或是武裝衝突(armed conflict)
--------
上一樓的是結束。我打錯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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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雲程的雙魚鏡(http://tw.myblog.yahoo.com/hoon-ting/article?mid=29)

陳總統訪問尼加拉瓜,被稱為「中國台灣」,陳總統說:只是口誤、沒有矮化,並以China─Taiwan,非China, Taiwan解釋。黃志芳則對是否「China Taiwan」為我們此後正式簡稱支吾其詞。又如2004年12月總統談話將爭取外館改名「台灣」,對此陸委會主委吳釗燮表示,此舉只是區別用,只要不改國名、國號,兩岸關係就不會緊張。



China與Taiwan可否接起來?如何接起來?China是國名,而Taiwan是國號嗎?什麼又是國名、國號呢?



中文的理解中,國家有兩個名稱,分別是「國名」與「國號」。中國、美國是「國名」,而中華人民共和國、美利堅合眾國是「國號」;國號是變動的,國名則不容易變動。因在日常生活中「名」與「號」幾乎是相同的東西,加上固執了「國」這個漢字,所以中文世界中的「國名」與「國號」渾沌得讓人無法理解其異同。



相對的,從國際法來看就簡單清楚多了。國家是個抽象的概念,必須透過一個(也僅有一個)政府組織來代表,這個能夠代表國家的政府就是「合法政府」。易言之,國名就是「國家」的名字,而國號就是「合法政府」的名字。其他宣稱代表本國,而在本國領土內或在他國存在的政府,就只是叛亂團體、流亡政府。



1971年聯合國大會發生的〈第2758號決議〉,意義就是國際社會集體認定中國的合法政府由ROC移轉為PRC:中國未曾變動,移轉的只是合法政府誰屬而已。從那天起,ROC雖然舊宣稱代表中國,卻不被多數國際社會所承認。在台灣的ROC純粹只是「中國流亡政府」而已,因而不斷被「中國合法政府」PRC打壓。



許多人認為總統直選後,政權開放給所有台灣人民參與,所以ROC政府徹頭徹尾的「台灣化」,所以台灣實質上是個「國家」。可惜的是,這樣的看法犯了熱情多過理智的缺失。如前所述:政府不是國家ROC是「中國的共和」(Republic of China),ROC本質上代表中國。一個本質上「代表中國」的「政府」ROC,除了反攻大陸推翻毛匪政權之外,並無可以轉而代表台灣的道理,特別是這個政府與台灣領土的關係如何正有待釐清,如何能倒果為因?



一個「中國政府」(ROC)老是說自己代表台灣,怎能錯怪尼加拉瓜有誤會!

此文章於 2011-06-10 02:12 AM 被 fool103 編輯.
舊 2011-06-10, 02:03 AM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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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qwsxd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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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93
請問他真的有說嗎???

台灣人真好扇動...

放個屁一堆人去聞還說好香!!!
舊 2011-06-10, 02:24 AM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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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qwsxdsa離線中  
zaqwsxd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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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93
引用:
作者fool103
割了就割了,你要討什麼債???

你今天賣房子,一切過程都合法,難道你可以賣了之後要求別人不用任何代價就還你??

今天的問題根本不是這樣。

舊金山和約內日本說放棄臺澎的xxxx,無移轉至任何一國。臺澎的問題是國際問題,需要各方的加入來討論,不是單單國民黨及中國可以決定的。

這問題要解決臺澎以及中國都要加入討論,當然還有其他的國家代表。
-------------
明明有別的路好走,我實在不明白為什麼要陷入中國人之間。



所以當初國民政府接收的時候是非法的???

原來如此???那為何沒其他國家反對阿???
舊 2011-06-10, 02:26 AM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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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qwsxdsa離線中  
fool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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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114
引用:
作者zaqwsxdsa
所以當初國民政府接收的時候是非法的???

原來如此???那為何沒其他國家反對阿???


蔣介石元帥為什麼會來,這我在73樓有貼。簡單說就是層層委托之下才會有蔣介石代表前來臺澎進行軍事佔領。

舊金山和約第二十三條「………:並應於日本及包括作為主要佔領國的美國在內之下列……………」

你可以查一下:
1、美國總統指派麥克阿瑟將軍為盟邦統帥受降令1945.08.12
2、盟國統帥總司令部一般命令第一號 1945.09.02

此文章於 2011-06-10 02:42 AM 被 fool103 編輯.
舊 2011-06-10, 02:40 AM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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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home suc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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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26
引用:
作者fool103
條約的位階。

如果波茲坦就解決了一切,那定什麼舊金山和約???



不用提位階的原因在於,日本國都一再堅持遵守與誠實履行波茲坦,這樣就夠了。

何況就像你說的,舊金山條約沒提台灣歸屬問題,因為日本國已經遵守波茲坦了,

舊金山條約沒有一再重複,也不影響波茲坦的效力。
舊 2011-06-10, 03:23 AM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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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home suc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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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26
引用:
作者fool103
我們現在還在軍事佔領。尚未解束。


占領是你個人定義的,哪一國政府有這樣主張?

這樣的定義沒有效的,就算你是對的.....
舊 2011-06-10, 03:25 AM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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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home suc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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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26
引用:
作者~~~
其實國軍、共軍都不是中國的軍隊

應該叫黨的軍隊


沒錯,中國兩大政黨的軍隊,不是中國的軍隊是啥?
舊 2011-06-10, 03:27 AM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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