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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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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他之前的法務部長也擋了兩年 沒人說什麼 本來廢死即將偷偷達陣 被他完全戳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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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 Get busy living, Or get busy dying. ![]() 因為我是和人類不同的生物啊。雖然降低身份當了卑下的軍人,但其實我是閃亮星星中的高等生命,到了二十九歲就會自動倒退越來越年輕。然後等到了十八歲又會自動停止返老還童,逐漸增加歲數,等再到二十九歲為止。一直這樣重複著。 ——by奧利比·波布蘭《銀河英雄傳說》 ![]() ![]() 偉大的人將火種傳給後人...大尾的人將他據為己有 (從M01偷來的簽名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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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2,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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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們只會說執行死刑可能誤殺 ![]() 卻提不出其它對策 就是為反對而反對 ![]() 殺人時不眨眼,等要上刑場時腳就軟了 這種人也不過是俗辣罷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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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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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廢死聯盟平常有再作事情嗎??? 怎麼只有看到有人要被處死時,才見到他們的身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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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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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依法務部的發言
有爭議的就不會執行 會執行的就是證據充足跟沒有爭議的 也就沒有誤殺的疑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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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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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提不出來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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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550 Intel X38 4GB ram Quadro M2000 2TB HDD X 2 + 512 SSD 台達 260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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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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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ssueID/20100501
【王吟芳╱高雄報導】屏東拖車司機鄭武松懷疑前妻黃金李移情別戀,竟亂刀砍死前妻及她上班的工頭陳慶湶,2005年被判死刑定讞,因當時政策傾向暫不執行,他在高雄第二監獄等待至今,5年來兩度寫信到法務部自請盡速處決,甚至前部長王清峰視察監獄時當面表達死意,都「求死不能」,堪稱是死囚中異數。 「我是真的不想活,只要想到太太的背叛,我就活不下去!」隔著監獄接見室玻璃窗,鄭武松說:「我早已什麼都沒有了,緊彈彈,卡歸氣(台語,快打幾槍,一了百了)。」 殺前妻沒悔意 鄭武松是屏東縣九如鄉三塊村人,與妻子黃金李結婚20年,育有2子1女,案發前不久兩人剛協議離婚但仍同居。2個月後鄭武松跪求前妻欲復合被拒,竟懷疑她與上班的皮革廠工頭陳慶湶有染,半夜持殺魚刀將上夜班的前妻與陳男亂刀砍死。 殺人後,鄭武松的恨意未消說:「這麼多年來我對她死忠,賺的每一分錢都交給她,我又不是不顧家庭那種人,她還是背叛我,到現在我都無法接受。」並表示現在家人都不原諒他,從屏東移監到高雄這幾年,除小兒子僅一次為婚事來找他,根本沒家人探訪。 鄭武松表示,從判刑確定後第3年,兩度寫信到法務部都未獲回應,後來王清峰來視察時,他也當面跟王清峰拜託快執行,但王反問:「是我欠你的嗎?」他乍聽楞了一下,才意會王的意思是沒義務成全他。 「不如早解脫」 在監獄裡讀報,鄭武松知道王清峰不久前為廢死理念下台,也知道新部長立場不同,記者問:「難道不懷抱一絲死裡逃生的希望嗎?」他搖頭說:「就算現在不死,也是長期監禁,如果年老才放出去,會造成家人負擔,不如早點解脫!」 最後鄭武松表示,現在他每天抄心經、寫自傳,對犯下的過錯有些體悟,加上看到新聞中許多情殺案,他很想在死前勸世人,「別再為情做傻事。」 ================================================================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 不過體驗出這個道理的代價是三條人命,太不值得了 ![]() 早入不婚教不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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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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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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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50~60年代死刑犯槍決 是槍決示眾 帶到刑案現場槍決 民眾可自由觀看
然後70年代電視轉播 80~90年代只剩拍到死刑犯往刑場的走的那一段路 這裡有以前戒嚴年代死刑犯的槍決相關報導 http://mypaper.pchome.com.tw/kuan0416/post/1312834219 此文章於 2010-05-01 04:35 PM 被 hsim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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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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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白目講出不能說的秘密 ![]() 不過前任也很不要臉就是 擺爛裝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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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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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些事情可以說但不可以做, 有些事情可以做但不可以說..... 她就是說了不該說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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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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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情況不同 之前擋了兩年的法務部長有簽署過執行死刑 可見他本身並不是為了什麼人道/人權問題 而是揣摩上意 拍大老闆的馬屁而已 加上他從沒公然聲明任內絕不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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