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
引用:
法律系畢業?法律顧問?OK 那些東西,上法院再說吧!! 鑑識報告也還沒出來,要講什麼責任歸屬?信賴原則? 我不曉得你在刑事訴訟上有多少實務經驗,甚至是命案 但既然是受過最起碼四年訓練的律師,應該很清楚要講這些東西需要舉證什麼 你要討論車禍事故該怎麼究責及自保,開別串,OK的. 我相信很多人都有興趣也是個正面的討論. 但不是在這邊,不管當事人關係者會不會看到,我都不會想留下 稚齡遺孤的母親生前可能有過失的可能性推測,這樣的言論. 大人的事,留在法院裡面吧!! 如果你熟刑事訴訟,那你應該很清楚,命案的死亡證明對死者家屬來說, 是個現世地獄的開始 ![]() 對我來說,非必要的狀況下對說人家(尤其是小孩)往生母親的過失,那才是狗屁 更何況今天她沒有牽連到其他人 此文章於 2009-02-12 02:15 AM 被 ruinousdeity 編輯.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
引用:
騎重機的大多有參加車隊,有同好可以比較切磋自然會越來越好。 自小客大多是單一人開車,就算白目也不自知。
__________________
歐洲輪胎滾動阻力&溼地煞車&噪音查詢 日本輪胎滾動阻力與溼地煞車查詢(歐洲阻力A=日本阻力AAA)(歐洲跳過D) 貧弱家庭兒童愛心早餐計畫 手機請勿使用台哥大700MHz 4G LTE頻道,以免干擾無線麥克風運作。 推薦網站 我不爽健保局 巴士大叔之部<-華航飛安不良的原因 國家的遠見 站內特別推薦連結 yahoo賣片被抓 由於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第四款的緣故 賣海外正版是違法的喔(刪除紀念) 又有人受害了 好書推薦:快樂為什麼不幸福? 本書不討論快樂更不討論幸福,講的是大腦如何理解世界。 好書推薦:大腦決策手冊 該用腦袋的哪個部分做決策? 了解自己與別人怎麼使用腦袋瓜(因被發現是抄襲的所以下架了喔) 好書推薦:販賣債務的銀行 了解銀行如何使一般人建立錯誤的借貸觀念,讓老百姓成為金融佃農,一輩子替銀行工作 好書推薦:企業的性格與命運 企業的本質是無道德的,企業努力的把自身成本轉嫁成社會成本,以大幅提高獲利。 DVD 好書推薦:沒有中國模式這回事! 雖然書名有中國,但其實是講近代全球經濟史,讓你從經濟學的角度理解歷史。 好書推薦:搶救35歲 十五張證照找不到好工作、四十歲結婚成家是常態、雙薪家庭也只敢生一胎、房貸要背到七十歲…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204
|
就算只是騎小50,天天上路也是心驚膽顫...
我真的不知道有些人駕照是怎麼考來的...尤其是載小朋友上下課 嬸嬸媽媽最可怕,騎摩托車就算了...開車的那種真的有時會嚇死人 轉彎急停什麼都不需要「通知」後方來車的,當作命都是別人幫他們撿回來的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mask
文章: 1,069
|
看圖說故事
休旅車車速應該也很快 一般迴轉都是會先往右靠 但是他看到左邊有空地可迴轉∼就突然直接往左轉 方向盤一打∼發現後有重車∼嚇到急煞∼
__________________
![]() ![]() ![]()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943
|
引用:
請去看頻果日報圖片 (這次拍的是現場圖.騎士還趴在地上.落點在對向車道且已接近路肩) 這騎士是雙黃線逆向行駛.目的是超車.基本上不需檢討超速就是責任50:50. 會衍伸超速是一般情況時速50.檔煞加煞車.雖無法完全停止 撞上未完成迴轉.成90度橫擺的房車. 不致折頸身亡.但受傷難免. 超速逆向行駛. 別說重機或機車.包括房車. 不死也重傷 畫雙黃線路段.不能超車.迴轉 就是為了視線不清不適合該項駕駛方式 http://www.cathay-ins.com.tw/page3/3-0-M-5c.htm B.一般公路篇: 1.支道車未讓幹道車先行,支道車應負100%的肇責,倘幹道車未減速時應負30%肇責。(互賠) 2.甲車行駛於上坡路段,因故向後滑動,致撞及後方之乙車,甲車負100%肇責。 3.甲車在雙黃線迴轉被對向因超速行駛之乙車所撞,則甲車負90%肇責,乙車負10%肇責。(互賠) 倘乙車未超速,則由甲車負100%肇責。 4.甲車超越紅燈停止線,緊急剎車,被後方乙車追撞,則應比照後車追撞前車方式,乙車負100%肇責。 5.鑑定報告指稱甲車、乙車均涉嫌違反號誌且無法判定肇責,則雙方各自處理。 ※為配合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通知單之肇責比例勾選一致且標準化,本案例於強制險之肇責比例如下: A車之強制險體傷肇責比例:A車為50%B車為50% B車之強制險體傷肇責比例:A車為50%B車為50% 6.甲車在內車道違規右轉,與同向外車道超速之乙車碰撞,甲車負70%肇責,乙車負30%肇責。(互賠) 7.甲車在雙黃線進行迴轉,被同向隨後行駛之乙車所撞及,甲車負30%肇責,乙車負70%肇責。(互賠) 8.甲車雙黃線迴轉,被後面雙黃線超車之乙車撞及,且落土點在中心線偏對向車道時,則甲車負50%,乙車負50%肇責。(互賠) 9.甲車行駛不慎,撞及違規停放之乙車,則甲車負80%肇責。(即甲車負責賠付乙車修理費80%) 10.甲車正常行駛,被剛起步之乙車所撞,則乙車負100%肇責,倘甲車超速時,則甲車負30%肇責,乙車負70%肇責。(互賠) 11.甲車正常行駛,被開啟車門之乙車撞及時,則乙車負100%肇責,倘甲車超速時,則甲車負30%肇責,乙車負70%肇責。(互賠) 12.單純違反行政法規行為,諸如未帶行照、駕照等,毋庸分攤肇責。 13.甲車在可以迴轉路段欲迴轉,遇反方向之來車所阻,未能迴轉而暫停中,遭同向之乙車所追撞,則甲車無肇責,乙車負100%肇責。 14.路口無號誌且無幹支道之分者,左方車與右方車肇責分攤情形。 (1)雙方皆於路口未減速時,則左方車負70%肇責。右方車負30%肇責。(互賠) (2)雙方均未超速時,則左方車負100%肇責。 15.路口無號誌且無幹支道之分者,轉彎車與直行車肇責分攤情形。 (1)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者,即未達中心線搶先左轉時,則轉彎車負100%肇責,直行車無肇責。 (2)直行車路口未減速或超速時,則轉彎車負70%,直行車負30%。(互賠) (3)直行車未讓已轉彎車先行時,直行車負100%肇責。 16.路口無號誌且無幹支道之分者,對向行駛左、右轉彎車肇責分攤情形。 (1)右轉彎車未讓左轉彎車先行時,則右轉彎車負100%肇責。 (2)右轉變車未讓左轉轉彎車先行,但左轉彎車路口未減速時,則右轉彎車負70%肇責,左轉彎車負30%肇責。(互賠) 17.甲、乙、丙三車行駛在四線道上,甲車超越雙黃線,撞擊對向內側車道行駛之乙車,乙車受到撞擊後,再撞擊同向外側車道行駛之丙車。 (1)甲車:超雙黃線,乙車:超速,丙車:超速,則甲車各負擔乙、丙車之90%修理費而乙、丙各自負擔10%修理費,惟甲車之修理費自行負責。 (2)甲車:超雙黃線,乙、丙皆無違規情事,則甲車負100%肇責。 18.甲車由巷道內倒車駛出,撞及車道上乙車,則甲車負100%肇責。若乙車有超速情形,則甲車負70%肇責,而乙車負30%。(互賠) 19.甲車跨分道線行駛,乙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追撞甲車時,則甲車負30%肇責,乙車負70%肇責。(互賠) 20.甲車跨越分向線超車行駛或跨越道路邊線超車行駛,致被後方正常行駛乙車撞及,則甲車應負100%肇責。 21.甲車係自小客車,進入大貨車之繳費車道停住繳費,乙車係營大貨車因剎車不及追撞甲車,縱然警方記載甲車錯行車道,乙車仍應負100%肇責。 22.A車不依標誌指示於單行道逆向行駛,不慎碰撞按正常遵行方向行駛之B車而肇事,A車應負100%過失。 23.A車行駛中超速失控碰撞正常行駛之B車,A車應負完全肇責。 24.A車行駛中駕駛人因酒醉(後)駕駛失控碰撞正常行駛之B車,A車應負完全肇責。 25.A車、B車同向行駛或會車時未保持行車安全間隔擦撞而肇事,若A車(或B車)未保安間,則該肇事車應負完全肇責,若A車、B車皆未保持行車安間,則各負50%肇責。 26.A車行駛中忽然車輪脫落或發生爆胎碰撞正常行駛之B車,A車應負100%肇責。 其他資訊 車輛保養與行車安全 車輛處理流程與肇責分攤原則 汽車交通事故之法律責任介紹 強制汽車責任險施行說明 車輛防盜要領 車輛遭遇天災處理要訣 理賠小百科VCD宣導短片
__________________
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 Get busy living, Or get busy dying. ![]() 因為我是和人類不同的生物啊。雖然降低身份當了卑下的軍人,但其實我是閃亮星星中的高等生命,到了二十九歲就會自動倒退越來越年輕。然後等到了十八歲又會自動停止返老還童,逐漸增加歲數,等再到二十九歲為止。一直這樣重複著。 ——by奧利比·波布蘭《銀河英雄傳說》 ![]() ![]() 偉大的人將火種傳給後人...大尾的人將他據為己有 (從M01偷來的簽名檔) ![]() |
|
![]() |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RGL Work's
文章: 37
|
引用:
對, 尤其那些會觀落陰的都撞死了更好。 以免一堆人惟恐天下不亂。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大溪地
文章: 11
|
引用:
當然要現場目擊才能肯定是否超速,不過,弟的友人也遇過類似的事情,宜蘭當兵休假回台北,騎著小125 在北宜狂飆,一過彎就看到一台停著不動的轎車,當然煞車不及馬上撞去,連思考要不要逆向超車的時間的沒有,不過他現在還活的好好的,他都承認他已經超速了,說此次事件沒超速,我相沒人會信的,反?我想只要沒水準的駕駛,開哪種車都有人會反的 騎重車的心態是怎樣,我想大家都心知肚明,不就是要享受他的又快又穩加速快?雖然我寧願 在路上聽到重車的引擎聲,不要聽到白爛台客改車的破排氣管聲,不過還是安全第一啊 此文章於 2009-02-12 09:22 AM 被 JOJO-替身 編輯.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215
|
引用:
人死了還是要釐清肇事責任歸屬啊.... ![]() 哪有騎重機的都不准別人討論的道理... ![]()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215
|
引用:
錯就是錯, 對就是對... 人家都已經把責任歸屬列出來了... 肇事責任還是要釐清啊... ![]() 還老是被迫害心態.... ![]() 真不知怎麼說... ![]() |
|
![]() |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RGL Work's
文章: 37
|
引用:
責任歸屬。 然後就連家庭不和睦的責任歸屬都是討論範圍嗎? 我請問你,哪裡有「不准討論」字樣?!?!?! 討論很好,無限上綱就有點太過,請不當發言者自重。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