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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8
台灣真的沒救了...
我覺得就算沒有玻璃娃娃效應..
那位男子也不見得會有人理...
     
      
舊 2005-09-07, 11:46 AM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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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離線中  
John Wel
*停權中*
 
John We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樹林家樂福對面
文章: 1,652
其實台灣前幾年人情味還可以,但是在詐騙集團興起後人與人的信任就瓦解了,真是始作俑者,真可惡
 
舊 2005-09-07, 11:51 AM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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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Wel離線中  
jam625
Advance Member
 
jam62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澎湖•馬公
文章: 332
其實友再早上運動的人一定知道
整個場地那麼多人
現場同時間躺在草地上的一定不只一人
難道每看到一個人躺著就要去問他還好嗎?
這件事根本跟玻璃娃娃事件造成人們冷默不相干阿
常常路上看到流浪漢躺在街角
難道你也要過去問他好不好嗎.............
玻璃娃娃事件是真的有造成影響
但是不是每件事情都是因此效應而起的啦
會幫人的還是會幫
不會幫的還是不會幫
我自己是從以前以來就都是量力而為
畢竟先顧好自己
造顧到親朋好友
最後才是陌生人阿
這是人性阿
因為當你幫助別人
而被警察懷疑
甚至上法院
最後證明你沒罪了
但中間的心路歷程與折磨
不是我們平凡老百姓能接受的吧
我在路上遇到需要幫忙的
還是會伸出援手
只是真的會量力而為來採取適當程度的幫忙
而不是二分法的
要就幫
不要就不幫
幫與不幫中間還是有很多方法可做的不是嗎

另外發現一個觀念似乎沒人提到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以前有看過一個報導
其實人在剛起床的時候不適合作太激烈的運動
因為那時候人體的狀況都還沒調整好
一運動下去很容易暴斃的
另外樹林or植物or草坪等等一整晚下來所產生出來的二氧化碳
其實不太適宜我們去從事運動的
把這個觀念宣導出去
也是等於在幫助別人阿
PS:此觀念有記錯的或請指正!!
舊 2005-09-07, 11:51 AM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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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625離線中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polar168
這個我不懂, 但是人是甲殺死的(撞死的)=>家屬肯定是這麼認為的, 這跟刑責沒關係

沒有刑責是沒錯....把錢賠出來就好...


這也未必甲就一定得賠。
舊 2005-09-07, 12:29 PM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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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離線中  
osii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455
引用:
作者redchamberdream
那是到了醫院以後才查出來的阿
他躺在那裡誰知道他是怎樣?


就算診斷書出來了
家屬也可能會說"醫院和肇事者串通"
"人好好的怎麼可能會心臟病發作"
"要不是別人他怎麼會病情惡化"

舊 2005-09-07, 12:39 PM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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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ii離線中  
mhkaoa
Major Member
 
mhkao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21
引用:
作者Elros
造成死者突發性心肌梗塞的嫌疑犯

應該沒這種東西吧...


警:你是不是用了死亡筆記本!
路人:
舊 2005-09-07, 12:46 PM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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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kaoa離線中  
superscalar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光碟托盤
文章: 1,495
引用:
作者Elros
我前面說過了到院就算死亡也會有死亡診斷書
死者是怎麼死的? 原因為何?
都可以一目了然

最好是突發性心肌梗塞 其家屬、員警可以硬掰成有他殺嫌疑........


在需要你幫的時候有死亡診斷書 可以讓你看嗎???
舊 2005-09-07, 01:09 PM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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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scalar離線中  
superscalar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光碟托盤
文章: 1,495
引用:
作者ikari
當然會
在診斷書出來之前
你都還是有很大的可能性被懷疑是嫌疑而被扣留
救人的熱血心也因此會被澆熄一大半以上


光要上法院
就可能讓一個人丟了工作
舊 2005-09-07, 01:12 PM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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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scalar離線中  
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luym0001
民事倒也未必,以侵權行為來看,如果甲在開車當時並沒有違規,也無其他故意或過失的情形,只是單純突然出現在你面前來不及反應撞上,這樣根本就不用賠~


未必不代表不用

台灣有很多的判例駕駛是"無過失責任"
只要是死了人或是重傷
很多的法官還是會判賠
這是實情
舊 2005-09-07, 01:25 PM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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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離線中  
osii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455
前面還有人提到一件事"不尊重專業"
在醫院猝死的一律是醫療疏失--早上人還好好的
火災現場民眾拼命指揮救火員--反正打火車快一個小時才來啦

此文章於 2005-09-07 01:30 PM 被 osii 編輯.
舊 2005-09-07, 01:26 PM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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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ii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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