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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der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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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der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Taichung
文章: 664
呵呵∼∼
他昨晚演唱會一開始就有道歉了
他有強調是針對無禮的記者
我其實一開始就猜他會道歉,還真的有道歉
詳細道歉的內容我不知道會不會有媒體寫出來????
不過昨晚的氣氛真的很棒,
去看演唱會的從7年級到40幾歲的歐吉桑歐巴桑都有
他唱dont let the sun go down on me還唱到哭
最後安可曲是經典的your song跟膾炙人口的can you feel the love tonight
整體來講真的很棒,世界級的水準演出
一群超棒的樂手在台上JAM的感覺真的很好,
舞台雖然陽春了點,不過我想那不是重點,
昨晚去看的人應該都覺得值回票價吧.....

PS:小弟買的是看台票1200....真超值....
     
      
__________________
製作個人頭像
我的個人頭像...隨便配就很像...長的大眾臉的悲哀...
舊 2004-09-24, 08:40 AM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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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derer離線中  
芝風
Master Member
 
芝風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巴西,有可能來嗎?
文章: 1,963
台灣的新聞媒體啊……

搖搖頭,還是回家看我的漫畫吧~~~
 
__________________
怎麼努力,也比不上外國人…
舊 2004-09-24, 08:57 AM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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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風離線中  
ㄚ倫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0
文章: 519
真怕他離境時又要再演一次啦....

看了昨天早上的新聞(每台都看)
覺得: 台灣的記者真的亂沒品的....
連強叔"蓬頭垢面"的樣子也要拍...
問大家 如果是你 你不會生氣ㄇ??
舊 2004-09-24, 09:08 AM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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ㄚ倫離線中  
yukyo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128
引用:
作者sclee
有人連什麼叫隱私都搞不清楚,飛機場入境大堂算不算公開場合?
如果今天台灣的教育是可以允許認為對你不禮貌的人罵髒話,我無話可說
台灣社會仍然有法律規範,別人對人做出怎樣的行為,你也不可罵他,否則就是公然侮辱罪,告官的話,輕則都罰幾萬塊..不相信你去試試看
我舉英國狗仔文化橫行表示英國記者也不高尚到那裡
我不知道陳水扁,馬英九等人能否要求以後在飛機場入境大堂都不準記者拍照採訪,社會大眾會否認同,記者會乖乖不來?


如果今天你在沒有被告知的情況下,突然人猛拍,你應該會很高興囉 搞清楚...每個人都有不被採訪的權利 .......
舊 2004-09-24, 09:26 AM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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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kyo離線中  
pppsa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74
雖然這件事是謀體的錯
不過看到那個xx強那種嘴臉也很不舒服耶
公眾人物就是要做良好示範,保持一個基本的形象
而不是不爽就破口大罵,口無遮攔
想要出名本來就得犧牲某些事的.
舊 2004-09-24, 09:34 AM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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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sa離線中  
Jeff-h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89
所以人家後來有道歉了...
只是我們的媒體..........還是一直說人家修養不夠
__________________
Jeff-h
舊 2004-09-24, 10:33 AM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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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h離線中  
三妹不算
New Member
 
三妹不算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4
您的住址: 台中的某座山上
文章: 6
Thumbs down

引用:

為什麼我們要對記者要求連字都不能打錯的這種高標準

因為媒體是最重要的社會教育機制之一, 我們不能忍受老師教錯的東西給學生

我們就不能敷衍媒體連字幕都會打錯這種小事.



唉~~現在的媒體字幕……… 雖然還不至於是錯字連篇,

可是有時連一些常用字、詞都會寫錯


引用:

台灣的媒體是既不專業也沒觀念.

對資訊的來源連最基本的考證都沒了... 何以report? 你就乾脆給消息來源自己講就好了

每次就是讓漂亮的主播報出像"ID4"這種對記者可以說是奇恥大辱的事情

也不見這些自己以為第四權無上的大人們有任何反省的動作.

於是每天有一堆沒有中心思想的人隨著不能稱為與論的與論隨波逐流而一群人則是對著媒體現實而無奈.


沒錯,上次在某個船難事件,甲台說62人、乙台說65人、丙台說67人、丁台說64人。

感覺現在的媒體在一些細節的嚴謹度上大不如前!!!

說錯了,好像也沒人關心更無所謂…………
__________________
和尚端湯上塔 湯燙塔滑 湯燙塔


keroro軍曹參上!!!!
舊 2004-09-24, 10:37 AM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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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妹不算離線中  
kog78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人必自辱後人辱之。
舊 2004-09-24, 10:53 AM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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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8
引用:
作者yukyo
如果今天你在沒有被告知的情況下,突然人猛拍,你應該會很高興囉 搞清楚...每個人都有不被採訪的權利 .......

你說的全對!
我會不高興,但不會罵髒話,這是有教養與沒教養的差別!

此文章於 2004-09-24 11:07 AM 被 sclee 編輯.
舊 2004-09-24, 10:57 AM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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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8
引用:
作者angellike
無意捲入爭論! 所謂"隱私"在法律上的概念是指專屬一人個人的人格權, 存於權利人的人格之上, 也就是以權利人自己人格利益之享受為標的的權利. 包括: 生命權, 姓名權, 名譽權, 肖像權......等等. 人格權並不因您身處何地而會有所變動, 或被剝奪! 也就是說, 記者並不能未經您的同意就擅自對您拍攝. 未涉及公益, 新聞自由也不能任意侵犯您或我的人權. 即便涉及公益, 仍須兼顧比例原則. 否則就是對人權的侵害!!
在這個情況裡, 艾爾頓強並非罪犯, 爵士也非台灣頒給他的? 人民或社會會因記者的奮勇拍攝而得到利益嗎? 還是說, 只是實際上搶到獨家新聞的利益, 能歸屬於記者及電視台而已? 若然如此, 是不足以限制艾爾頓強的人格權, 他並無必須接受訪問的義務! 假使, 在本人拒絕的狀況下, 記者又硬要採訪. 那麼侵權的恐怕就是記者本身了!!
至於, 對罵風波事件, 是不是應該看看, 怎麼開了頭? 誰先起了頭? 新...

"隱私"在法律上也有因人而異,藝人及政治人物等公眾人物的隱私跟你我一般老百姓是不同的
台灣既然可以允許記者在機場入境大堂拍照,你只能說可能記者們的態度行為不好,能說他們侵犯了Elton John的隱私權嗎?
對罵是不應該,在台灣的公然侮辱及誹謗罪是不管你誰先起頭的,新聞常有這種案例,之前就看到一則新聞,樓上的開音響太大聲,住樓下的去理論,對方不理,樓下的大罵髒話,結果被告公然侮辱,還賠了人家幾萬元
在台灣的社會千萬不要認為罵人有理,否則那天被人告時,後悔已經太遲了!

此文章於 2004-09-24 11:16 AM 被 sclee 編輯.
舊 2004-09-24, 11:06 AM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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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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