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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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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難道你認為我現在不夠自制嗎? 您也許沒見過我跟那個小白筆戰過的狀況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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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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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看不下去
meidoku 是什麼因素讓你覺得可以在這形同佔地為王,任意囂張. 網路為社會公器,無傷大雅之事當然可以天花亂墜,但牽扯到從業商業利益及商譽之事,必當嚴謹,若光靠臆測之詞,難免有失公允. 這件事情明明已進入兩造間為各自私益間尋求支撐,無關公益 非他人所人置喙,有人盲從的梃,如果造成他人錯誤判斷你要幫他出庭嗎!也有人趁機踩一腳,這大也不必,留人餘地日後好相見(設身處地的想,風水會輪流轉低). 如果新註冊網友言語不如你意,你稱之為白的話. 那我的認知是:為老不尊,謂之為賊. 網站現在老賊不懂自制造成的騷動狀況,並不輸新網友. 站長是該拿出道德勇氣了 *我按了檢舉 **蠻詭異我住台北,我知道強笙但卻不知DVD SPACE. 此文章於 2003-06-17 06:30 AM 被 vinlia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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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電腦零件堆中....
文章: 6,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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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ez....I wonder how many ids did this guy have registered and been ban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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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鬼的Flickr相本(Flickr帳號之後可能會停用) 鬼的IG(攝影作品都放那邊了) 心情不好的時候來大喊吧! ![]() 鬼大概是傷心咖啡店裡唯一剩下的工讀生了吧... ![]() 鬼用的相機: Nikon D90, Nikon D7200, Nikon D750, Nikon D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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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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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嗯...這句話是重點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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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1號:STEVE VAI 偶像2號:JOE SATRIANI,至於YNGWIE...請當他是路人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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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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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當事人 dvd space 及 168 兄都可以忍住不發言了,
倒是其他人磨拳擦掌,欲罷不能.. 這個時候去討論那個大大搞分身有意義嗎? 還是討論些別的主題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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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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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到是說說看,是什麼因素,讓你認為我是在佔地為王。 如果你認為某小白的言論,只是單純的不如我意的話。 如果你認為,對一路發支持,代表任意囂張的話 如果你認為,不跟小白回應,仍然算是為老不尊的話。 我若是沒有自制,只怕這個討論串,至少也要500以上了 你既然知道,有很多人愛趁機踩一腳,那有人出言相挺,也是再正常不過了。 大家交換不同的意見,難道不行? 早說了若是dvd space 真要行訴頌程序,跟本就沒人有資格提意見。那是兩造之間的事,但是對一個不明身份,自稱孫經理的人,還有人把他當成一回事,豈不好笑?出庭做證是不用了,要不要我親自跑一躺上將去證實呀,我只怕人家當我是神經病轟出來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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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銀河天使基地
文章: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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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商者有意永續經營則悍衛商譽本屬自然,
為客者以自我主觀評鑑商家也屬正常, 商與客雖可以說是合作關係但其實也是敵對關係, 商與客之間的爭執自然也只能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解決, 所以各位網友們還是不要再繼續錦上添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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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TW
文章: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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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我而言, 我一定是挺無辜的那一方的 (「踩一腳」? 你認為有誰趴在地上嗎?) 引用:
看來你不懂假冒身份的嚴重性, 不懂應該去請教才對, 而不是表達覺得好笑. 引用:
(搜尋後發現原來DVD SPACE和上將公司在同一處不同樓層, 難怪這麼多人愛扯上將) 假設他們尚不知此事, 怎會轟你出來? 因為應該會感謝有人去通知吧, 正常都是這樣的; 在某種情況下你才可能被轟出來, 至於是什麼情況我就不細說了, 免得你尷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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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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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而是不同公司,和不同老闆(負責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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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人相機....... ![]() ![]() 愛一個人!要了解,也要開解;要道歉,也要道謝; 要認錯,也要改錯;要體貼,也要體諒。是接受,而不是忍受; 是寬容,而不是縱容;是支持,而不是支配;是慰問,而不是質問; 是傾訴,而不是控訴;是難忘,而不是遺忘;是彼此交流,而不是凡事交代; 是為對方默默祈求,而不是向對方諸多要求。可以浪漫,但不要浪費; 可以隨時牽手,但不要隨便分手。如果你都做到了, 即使你不再愛一個人,也只有懷念,而不會懷恨。 你懂得如何去愛了嗎?試試看吧! "If you love someone, let it be and set him/her free, if he/she comes back to you, it's meant to be" 如果你愛一個人,隨遇而安,讓他/她自由的飛, 如果最後他/她還是回到你身邊,那就是命中注定的。 此文章於 2003-06-18 09:40 AM 被 linbe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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