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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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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文章
姑且不過問您的發文量0 如果我是你 我還是會去警察局的 如果你真的跟他相愛 如果你真的沒有看走眼 如果他也真的愛你 我相信就算你去坐牢你也會心甘情願 畢竟你自己已經25歲了也應該懂事了更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我是6年級生 在學生時代 很少人沒"碰"過未滿18的 (但是您也滿誇張的25"碰"15的) 就當你們真的相愛吧 我承認我也碰過未滿18的 但是你要負責到底 別以為死是可以解決問題的方法 我相信你如果真的愛她應該有更好的方法來解決這樣的事情 畢竟不是強姦也不是殺人案件 只是你們愛的有點不是"時候" 希望你們的愛真的能夠延續下去 也希望你們以後有個美滿的家庭 祝福你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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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Kaohsiung
文章: 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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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和你女朋友談談吧..
看看是否有可能是自己被出賣(當然是很糟糕可是不得不堤防) 如果確定沒有的話..你要先跟女朋友說假設他說和你有關係的話你會有什麼後果 二再問他家人知不知這件事,知道後的反應.. 如果是去警察局就不用說實話了..問到私人問題就以"這是我私人的問題"帶過 或是經過女朋友的諒解能撒點謊會更好,關乎你的前途 警察局會找上你有兩種可能: 第一種..他父母要告你 第二種..只是再社會局社工服務人員無意間詢問下知道你是他男朋友,而且他未滿18歲(很多人喜歡多事).. anyway..當然先找他的父母詢問..不要輕易透露你的一切(譬如說和對方何時開始交往等等) 很多問題要靠機智去應對,凡事說實話只會毀了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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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澳洲雪梨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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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
呵呵,最後大家都被騙了..只是一個人在唬爛~ 其實根本沒有的事!! 25歲的人,講這樣的話,做這樣的事?! 這25年是被外星人抓走囉? 我想他是不會再出現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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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 Souls move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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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Zoo MALL
文章: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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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真的跟他相愛
如果你真的沒有看走眼 如果他也真的愛你 我相信就算你去坐牢你也會心甘情願 祝福你們 ![]() 我朋友是個女的.....她跟他男朋友一起擺攤..... 結果賣假錶男的被抓去關.....我朋友一開始哭的西哩西花啦.... 又去探監...又去拜託的.......又是寫信........ 刑期一年....現在過了半年了...... 我覺得....她好像已經變心了...... 女人這東西..喔...是這種動物..... 你一直陪在他旁邊最後都會分手....何況離開多時......回來通常都是跟你說抱歉.... 和另一個人來搬行李...... 心甘情願.........一開始也許吧.......出來以後.....可能會很後悔吧...... ![]() 希望你有個圓滿的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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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iving Spot ACCOR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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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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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發文者不見了 看來真的出事了...qq 這種事其實應該很難告... 除非有直接證據... 像之像有人說的錄音、錄影、分泌物及懷孕等等... 不然可以跟警察裝傻~說沒有這種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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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落跑中
文章: 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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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不知不覺就這樣看完一百多篇..~
lioushen兄~你說的話讓我點頭如搗蒜耶~(給你個"好" ![]() 希望發起這討論的大大會沒事才好 不過我也要勸告一下 有些人發言真的另人覺得很反感 尤其是當事人已經很困擾,不知怎麼辦.. 因而跑到網上求助~結果你們叫他去死!或是罵他活該,被抓去關好.. 我知道你們是真的這樣認為 ![]() 但自己摸著你的的良心..問一問~這樣的回答真的那麼妥當嗎? 他今天會走到網上來求助,代表已經很慌了.. 有些人在這種情況下,精神力不強..很弱 看過他發言也知道,他有想要自殺的念頭 結果你叫他去死...~!! ![]() 這種人就是不會將心比心...~ ![]() 他是有錯沒錯..~就算你們真認為他活該去死..那也請別在他難過懊悔時說 ![]() 如果他今天真的就這樣想不開..沒錯~你們不在乎..~ 但你們要負起很大責任..~!!是不用受刑罰沒錯,但不知你們良心過不過的去.. 好了..不說了~ 現在就等發文者回來..希望他一切沒事才好~Good Luc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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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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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大 家都在等你的好消息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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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米缸中
文章: 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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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可能被抓走啦 ... 法院又還沒判刑 , 警局是不可以抓人去關的 . 且這種事情又不用到聲請羈押的地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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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天堂
文章: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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