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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Delta quadrant
文章: 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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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後總有奇怪盤子在轉的那位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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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ainan
文章: 3,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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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個嘴........
![]() 提醒一下...之所以對於貓狗的感情不同於其他宰殺來吃的動物.... 是因為貓狗經常是寵物....而寵物經常被飼主當成家人一樣的地位....... ![]() 有養過寵物的人應該可以了解這種感受.......... ![]() 而如果說養的寵物是豬、牛、羊....那也會是一樣的感情........ ![]() 了改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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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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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Delta quadrant
文章: 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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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啊!我贊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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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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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我請問你回那些話的意思是什麼? 你不就是在質疑別人為何要在你的討論串發表不同意見嗎?批評潑你冷水的人無聊嗎? 如果你那個叫做"好奇的請問",那為何我一開始"好奇的請問",會招來你敵對的回應:「你是聖人嗎?不然你怎麼會批評我們不是聖人呢?」 顯然你也是把我的"好奇的請問",解讀為質疑和批評。 引用:
你說「那你幹嘛攻擊那警察,你是確定他犯罪了喔?」這是氣話? 不好意思,這不是氣話,反而正是你從頭到尾論點的罩門,你的憤怒是基於「警察殺了狗,而這警察是錯的」,然而你指責這警察的錯又是基於假設,你根本無法還無法證實。 再來「真是好一個理所當然.......有個凡人在此舒發他的情緒牢騷,自有其他凡人潑他冷水 」 這就是你所謂的意氣之爭,錯了,這正是我覺得你的憤怒由來之偏頗,也是其可笑之處。 引用:
誰要你有無限的同情心了,這是你自己說的,我可沒說。 既然你可以對其他生命有比較少的同情心,像是牛羊豬,那你為何會對貓狗有更多的同情心,當然啦,你是基於「對狗有特殊的情感」,但是這是你個人的情感,所以別人要是對於貓狗的同情心與牛羊豬同等的"少",那也可以吧(這才是我的意思,而非你所扭曲的"聖人的無限 且均等的同情"),既然其他人對貓狗的同情可以跟牛羊豬同等的"少",那麼對待貓狗生命的態度自然不需特別"禮遇",所以該警察值勤時,面對狗的舉動,也不需因為它是狗,而還要花時間功夫去評量其威脅程度,才考慮要不要用槍枝去反應,只為了要特別同情狗的生命。 懂了沒,重點是狗的生命跟其他萬物的生命,可以均等的"不需特別同情",而不是其他萬物的生命需要和狗均等的"倍受同情,無限的同情" 引用:
拜託喔.... 「那種警察,被車撞死好了!!!」 「希望能把那個警察告到死!!!」 「如果我是那家人之一,搞不好當場發飆,搶旁邊警察的配槍把那爛人給宰了...祂馬的!」 「這種警察,就算他真的是用自衛替他的行為搪塞,我認為他也不適合拿著槍在街上晃來晃去」 「如果是我,我會想當場斃了他」 這幾句是誰說的? 你的論點就是,這次警察殺狗事件,狗死了你很憤怒,警察都是錯錯錯......,你完全不去設想那警察也許沒錯的可能,這種態度明顯偏頗失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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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
文章: 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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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有人看不出來那個警察的過當反應, 叫一家人下車"跪下" ?
連續殺人犯和危險份子才值得這種待遇!! 前面有人說過了, 那是一隻中小型的狗, 受過防暴訓練的警察(不要忘記他拿的是"散彈槍")不能用其他的方法解決 小狗接近的危機? (假設他很怕狗,看到狗就神經斷線), 非要用子彈才能阻止小狗前進? 基於他開了一槍之後還準備開第二槍的動作, 這已經很明顯的顯示出他當時開槍的動機(我是不知道美國的 公路警察關於槍枝使用是怎麼規定的, 不過大多數國家都有規定, 除非有立即的生命危險, 否則應該在對空鳴槍之後才可以射擊). 為什麼就是有人看不出來? 還堅持那個警察的反應恰當? 不知道有沒有人看過綠色奇蹟(Green Mile)? 這個用散彈槍結束一隻小狗生命的公路警察簡直比綠色奇蹟裡面那個獄警還惡劣 雖然他們沒有直接違反規定(假設他開槍的動作符合規定), 但是這樣無法維持冷靜, 反應情緒化的人還有何麼資格擔任維持秩序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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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I can't feel at home in this world anymore 此文章於 2003-01-13 01:19 PM 被 alch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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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Delta quadrant
文章: 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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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先是扣我帽子,說我"不准你發表不同意見",於是我把你抹黑的證據列在你眼前,證明我從來沒有說過這種論調.你現在卻又改口說"我怎麼可以質疑你的文章?"....那你不是自相矛盾嗎?你的文章我不認同,我當然可以提出我的質疑啊!難道你不准我發表相反意見啊? 還有,你的問題,我都有一一回答,但是我問的你許多問題,你都刻意忽略...比如我之前就好奇地想問你 "既然你對此新聞事件毫不動容,那麼你特別點進此討論串的目的是什麼?難道就只為了特地進來潑冷水?" 你可以回答我嗎? 引用:
我看到那個"現場錄影畫面",我看到那隻狗被殺,我聽到那家人的哭喊聲....我不能憤怒嗎??真是怪哉,我憤不憤怒,還要由你說了才算啊?? ![]() 引用:
你上面擷取你所寫的文章,刻意刪掉了某些片段,我特地補上你的全文如下 "真是好一個理所當然 所以,貓狗之外的生物,被人類宰殺凌虐,而無法讓你施予和貓狗相同的同情,只能怨牠們命苦投錯胎,誰叫他們不是最接近你生活的動物呢........這樣對了吧,因為你不是聖人嘛 有個凡人在此舒發他的情緒牢騷,自有其他凡人潑他冷水 " 你這種語氣,很難不讓人聯想到意氣之爭. 還有,我會憤怒是因為我看了現場錄影,親眼看到那隻狗被殺,親耳聽到那家人在哭喊.我當時第一個感覺就是憤怒.我是有感情的人,不是冷血動物. 引用:
對於你缺乏同情心,這我可是一句批評的話都沒說過,你大可不必自爆.倒是你,一開始就在嘲諷我們無法做到如聖人般均等地同情,說我們同情貓狗是很可笑之類的.所以我才多次反問你 "聖人對於所有動物都能給予無限且均等的同情,除非你就是聖人,否則你是以什麼立場認為我們無法和聖人一樣,就是可笑? 你可以回答了嗎? 引用:
哈!你上面這段話真是經典,充分表達出一個缺乏同情心的人,對於其他同情動物的人,是如何的反感啊! ![]() 所以,搞了半天,原來你的邏輯是 "缺乏愛心,所以均等的不去同情任何動物"....比較高等; "有同情心但卻不是聖人,所以對於親近自己的動物會特別同情"....比較低等 不過,這是你個人的看法,恕我不能認同這種邏輯! ![]() 引用:
這些話當然是我說的啊!我前面可不只一次提到... 當我看到新聞上的現場錄影畫面,看到那一家人被強迫跪在地上,看到那小黃狗搖著尾巴,然後被警察用散彈槍射殺....我聽到那隻狗臨死的哀嚎,我聽到那家人難以形容的哭喊......我真的很憤怒!若我是那家人之一,眼睜睜看著自己的狗被射殺,我會想當場斃了那該死的警察! 這是我的憤怒,是我"看到那隻狗被殺和聽到那家人哭喊"時的憤怒,這有什麼問題嗎? 至於那警察有沒有錯?你說呢?借用你上面那段話--"你不斷批評我們同情那家人和那隻狗,你不斷抨擊我們的憤怒,警察都是對對對.....,你完全不去設想那警察也許犯了大錯,這種態度明顯偏頗失當." 懂了嗎?你只是在自相矛盾. ![]() 最好的辦法,就是回歸原點.... 你對那家人和那隻狗的遭遇,毫不在乎,不關我的事! 我對那家人和那隻狗的遭遇,感到憤怒,關你什麼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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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Delta quadrant
文章: 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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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說的我都很認同喔! 至於上面你提到的這段,當我們看到綠色奇蹟裡面,那獄警一腳踩死那隻"寵物鼠"時,我們通常都會生氣的罵"X的!太差勁了" 但你信不信,就是有人在看到獄警踩死老鼠時,還會大喊一聲"幹的好!"... ![]() 引用:
所以我非常支持那家人告那警察. 我們市民不能決定他是否適合繼續拿槍執勤,但是法院可以給個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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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準備特考
文章: 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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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狗的主人有要求警察把車門先關上,以防狗跑出來,可是那個警察並沒有把門給關上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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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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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答案前面有,不贅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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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Delta quadrant
文章: 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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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只是在描述事實吧! 當時那家人告知警方車內有兩隻寵物狗,希望警察先關上車門,以免寵物狗跑出來,被馬路上的車撞到.熟知,警察沒有即時反應,到最後,抹殺他們愛犬性命,讓他們悲痛萬分的,並不是路上的車子,而是警察的散彈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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