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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t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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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引用:
作者操級廢員
嫌犯因為犯性侵罪, 營業執照吊銷, 車子被查扣, 還能開計程車趴趴肇嗎?
檢查官若沒辦法申請羈押嫌犯, 起碼申請限制住居, 每天早晚向派出所報到就行了.


交通大隊有說要判決確定才能吊銷營業執照...
     
      
舊 2011-07-15, 06:13 PM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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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引用:
作者liarking
#81
#82
#83

因為檢察官 蒐證舉證的不足,難道不能將嫌疑犯拘留,限期責成檢察官補足證據..??

輕易交保縱放嫌疑犯,後果誰來負責??

法 檢 的消極作為就無怠惰瀆職之嫌??
(這麼會踢皮球去踢世界杯阿)

以後交給電腦來判就好了 ! 要法官,檢察官幹啥??


時間只有24小時,不能超過,這是受憲法保護的。

通常這24小時默契是警16檢8,而送到法院時,往往剩沒幾小時。
所以法院不能長期把人拘留,如果已到24小時限制,又不符合羈押之要件或無羈押之必要,自然就該放人。


再說妨害性自主案件,被告在偵查中就被羈押的本就不多見,就因為這件上了新聞,就變成非押不可?
 
舊 2011-07-15, 06:30 PM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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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t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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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引用:
作者惡蟲
時間只有24小時,不能超過,這是受憲法保護的。

通常這24小時默契是警16檢8,而送到法院時,往往剩沒幾小時。
所以法院不能長期把人拘留,如果已到24小時限制,又不符合羈押之要件或無羈押之必要,自然就該放人。


再說妨害性自主案件,被告在偵查中就被羈押的本就不多見,就因為這件上了新聞,就變成非押不可?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ssueID/20110715

那怎樣才可以押,看法官心情?
舊 2011-07-15, 06:32 PM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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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引用:
作者josetsun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ssueID/20110715

那怎樣才可以押,看法官心情?


連結無效。


不過我猜應該與前一篇的連結內容相同。不同的案件,個案條件不同,不是罪名一樣就情況都一樣,尤其別太相信記者,記者的法律常識,更正,一般常識,看了會讓人倒彈。
舊 2011-07-15, 06:51 PM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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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草葉
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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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161
如果我6點鐘接到的消息沒錯的話,板橋地院交保的裁定已經被高院撤銷發回地院了。

接下來要怎麼處理,我的看法是:檢察官最好認真一點,免得第二次照樣又被具保。
 

此文章於 2011-07-15 07:00 PM 被 菊草葉 編輯.
舊 2011-07-15, 06:58 PM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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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級廢員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josetsun
交通大隊有說要判決確定才能吊銷營業執照...

嫌犯的車子是犯罪工具, 被扣了不是?
這樣那張執照也就等同無效了.....
舊 2011-07-15, 07:06 PM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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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級廢員離線中  
liarking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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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4
引用:
作者惡蟲
時間只有24小時,不能超過,這是受憲法保護的。

通常這24小時默契是警16檢8,而送到法院時,往往剩沒幾小時。
所以法院不能長期把人拘留,如果已到24小時限制,又不符合羈押之要件或無羈押之必要,自然就該放人。


再說妨害性自主案件,被告在偵查中就被羈押的本就不多見,就因為這件上了新聞,就變成非押不可?


不多見 並不代表處置正確, 變態久了被認為是正常, 就是常人的毛病..
舊 2011-07-15, 07:07 PM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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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rking離線中  
sazabijia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引用:
作者操級廢員
嫌犯因為犯性侵罪, 營業執照吊銷, 車子被查扣, 還能開計程車趴趴肇嗎?
檢查官若沒辦法申請羈押嫌犯, 起碼申請限制住居, 每天早晚向派出所報到就行了.


請不要未審先判, 司機只是嫌疑犯, 不是犯性侵罪(這要由法官宣判才算數).

所以營業執照不會被吊銷, 車子也不會被查扣, 更何況沒人規定他只能開自己的車繼續出去性侵他人.

限制居住也不能防止他性侵其他人.
舊 2011-07-15, 07:57 PM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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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E奶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95
引用:
作者type100
那我這樣說
馮財大勢大,與國內、對岸政商關係良好
要逃匿具有相當豐沛的資源
最後還讓告訴人翻供咧

而一個是靠計程車維生,光是逃亡期間生活所需就是個疑問了
還要先拿出5萬元交保
就算跑,能跑去哪又能跑多遠




所以你認為現在沒抓到的通輯犯都是有錢人?

沒錢的通輯犯都被馬上抓到?
舊 2011-07-15, 09:04 PM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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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E奶離線中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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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0
文章: 11
我覺得編列1兆的預算,每條巷子,路口通通設置監視器,
做到有路就有監視器. 一定很壯觀,
這樣就不用恐龍法官了.
舊 2011-07-15, 09:15 PM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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