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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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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版上許多朋友都知道,小弟是機車為主、汽車為輔! 所以開車駕駛的習慣&思考邏輯,小弟也一樣清楚... 當一個族群數量越多,當然一些行為的在比例不變的情況下,也會因為總數增加而增加該行為個數 <-- 違規的行為,我們不該作為片面針對機車限制路權的藉口或理由;而我們也認同該針對那些違規行為加以取締,重大違規行為給予嚴懲重罰... 好比您說的逆向部分 罰金部分, 則是您有點轉移焦點... 但小弟個人的看法是: 如果今天機車所有路權100%等同汽車, 包含高速公路, 包含快速道路, 包含高架道路全都可以使用... 那小弟可以接受之後罰緩金額就別區分了, 汽車跟機車都一樣平等! 不過對於罰緩個人比較覺得有興趣可以另外談, 罰緩部分個人比較傾向所得稅率比來開罰+最低罰則制 , 這樣對那些一天到晚愛酒駕或飆車又超有錢的駕駛才能嚇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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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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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嗯 那最好每條路都照大度路這樣做才是真的有分流。 更好的是,最好汽車都不要右轉,這樣才能確實分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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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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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奇
有沒有數據顯示加了"禁行機車"後 機車車禍數減少?? 個人騎車或開車都是隨時檢查車後方的狀況 在變換車道前一定轉頭檢查 我不覺得我開車時,車附近有機車就會容易有車禍 如果汽車跟機車混在一起,汽車就容易跟機車出車禍的話 根本就是兩造駕駛方式有問題 跟汽機車混行沒關係 就算不混在一起,駕駛方式不良的該員駕駛也遲早在別的地方出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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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子是拿來磨的,不是拿來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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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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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PCDVD有很多人搞不清楚機車的路權,以為機車跟腳踏車一樣,只能行駛在慢車上
交通安全路口網-機車路權 依照交通部道安會自己的說法,機車可行駛的車道 已劃分快慢車道的道路:雙向道路得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未劃分快慢車道的道路:得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 也就是說無論如何,地方政府就該拿出一快一慢或外側兩線道給機車行駛,而不是施捨個最外側一線道就算數。目前似乎也只有台北市與高雄市有依照交通部的規定執行而已,很多縣市的禁行機車與兩段式左轉都是隨地方政府高興繪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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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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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有,因為當初禁行機車的理由並不是安全問題。 既然不是安全問題,自然不會去調查前後的差別。 目前能看到比較像的只有新北市環河堤外道。 但那是另外開一條路,沒有左右轉跟變換車道的問題。 我認為這個並代表可以證實一般市區道路禁行機車可以 提高安全性。 引用:
的確是這樣,我常常也都是跟汽車走在同一車道。不會覺得特別危險。 我反而比較怕跟一堆機車機在一起,然後遇到有人要從內側硬插的狀況。 因為這種都是要右轉,然後很急著變換車道的駕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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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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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中央規定的禁行機車的設置標準根本就是寫好玩的。 前面寫了一大堆,但是最後卻給地方的交通機構很 大的裁量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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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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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行機車應改為「汽車優先」,反正「機車優先道」也是寫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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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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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非常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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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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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討論之後 某些開四輪的大爺很白目 只有他們有路權 騎機車的就沒有
乾脆機車騎士們 隨身帶把HK-416 想擋路的大爺 直接賞他幾顆土豆 送他上西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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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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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retch.cc/blog/tcc607/22580290
臺北市議會第11屆議員書面質詢用紙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100年4月26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交通局 質詢題目:計程車上下客均應於定點,避免擾亂交通,增添行車危險。 說 明: 一.本席日前早上自行開車時,正好跟在一輛計程車後面,由於計程車是空車,運將開得超慢外,並開在二線快車道之外線,與再右邊之混合車道中間,一下子靠右,似要靠邊載客,一下子又靠左,回到快車道外線。本席從後方跟車,雖看不到運將之頭、眼神轉向,但依其車子行進路線,可以肯定一定是邊開車,邊尋找路邊是否有搭車之客。 二.在上班尖鋒時間,運將為要尋找客人,因此未以正常車速行駛外,也因為知道自己開車一心二用,開慢些才不會追撞前車,而刻意拉長車距,這已明顯影響車行順暢。 三.根據了解,市府曾經要強力取締紅線禁止臨停,但不論一般自用小客車或計程車駕駛均強烈反對,因為整條街廓均繪設紅線,根本無處上下客,市府才從善如流,在每一街廓至少畫一段黃線,可以臨停上下車,同時減少紅線禁止臨停強力取締之政策,改以勸導驅離,未聽勸者才開單處罰。 四.美日等先進國家計程車,不能隨意停車上下客,例如香港在可停車上下客處,會設有欄杆等等。因此本席建議,研擬可行性方案,讓計程車駕駛能夠安全停靠,而乘客也能夠安全上下車,使道路上行車有秩序,減少意外發生。 ------------------------------------------------------- 看看這段中開汽車族的嘴臉... 又不准外側車道取締紅線停車,又不准保障機車3個車道路權! ![]() 此文章於 2011-05-21 05:16 PM 被 小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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