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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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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前我也在那邊中過槍阿 那邊燈號設計真的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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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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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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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過日本跟澳洲旅遊,沒有號誌的路口汽車一定都會停下讓行人先走,
而且我發現在這些都市紅綠燈的密集度,比台灣低很多,要是台灣沒多設幾個紅綠燈, 我想可能會死更多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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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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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講的是合法駕駛喔... 右轉車走外側車道,左轉車走內側車道,都是合法使用車道。 右轉車等行人,左轉車等對向直行車,都是遵守交通規則。 結果,後方直行車無法動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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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輪胎滾動阻力&溼地煞車&噪音查詢 日本輪胎滾動阻力與溼地煞車查詢(歐洲阻力A=日本阻力AAA)(歐洲跳過D) 貧弱家庭兒童愛心早餐計畫 手機請勿使用台哥大700MHz 4G LTE頻道,以免干擾無線麥克風運作。 推薦網站 我不爽健保局 巴士大叔之部<-華航飛安不良的原因 國家的遠見 站內特別推薦連結 yahoo賣片被抓 由於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第四款的緣故 賣海外正版是違法的喔(刪除紀念) 又有人受害了 好書推薦:快樂為什麼不幸福? 本書不討論快樂更不討論幸福,講的是大腦如何理解世界。 好書推薦:大腦決策手冊 該用腦袋的哪個部分做決策? 了解自己與別人怎麼使用腦袋瓜(因被發現是抄襲的所以下架了喔) 好書推薦:販賣債務的銀行 了解銀行如何使一般人建立錯誤的借貸觀念,讓老百姓成為金融佃農,一輩子替銀行工作 好書推薦:企業的性格與命運 企業的本質是無道德的,企業努力的把自身成本轉嫁成社會成本,以大幅提高獲利。 DVD 好書推薦:沒有中國模式這回事! 雖然書名有中國,但其實是講近代全球經濟史,讓你從經濟學的角度理解歷史。 好書推薦:搶救35歲 十五張證照找不到好工作、四十歲結婚成家是常態、雙薪家庭也只敢生一胎、房貸要背到七十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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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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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太便宜/一條人命枉死 求刑兩年半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5617790.shtml
【聯合報╱記者蔡惠萍/台北報導】 2010.05.23 03:40 am 為什麼台灣的駕駛人總是不禮讓行人?除了取締違規的執法強度不夠外,車禍肇事的成本太低更是關鍵。「在美國如果在斑馬線上撞死人,是會被以二級謀殺罪起訴、求刑,因為他們認為:這已經不是過失傷害,而是謀殺了!」北市交通局長羅孝賢分析,台灣的車禍肇事責任太輕,也間接導致車輛不禮讓行人。 英商林克穎在三月間酒駕撞死一名送報生,事後逃逸且不認罪,檢察官依涉及公共危險、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項提起公訴,一條無辜人命枉死,居然僅被求刑兩年六個月,法官也僅對他限制出境。司法對肇事者的輕放輕縱,有網友更憤怒直言,「以後想殺什麼人,喝幾口酒用撞的就好。」 羅孝賢說,行人是最弱勢的一群,如果駕駛人「看到綠燈就要衝、有人縫就要鑽」,當然不該只是「過失」,「因為車子靠近路口就要有隨時煞停的準備」。 為此,羅孝賢長期與法界溝通,因為在法界判決慣例,若雙方民事和解,在刑法上通常會判得比較輕;因為肇事成本「太便宜了」,政府要推動禮讓行人,提高車禍肇事責任絕對有其必要。 法令觀念的薄弱,也是台灣推動「禮讓行人」窒礙難行的因素。「行人如果走在斑馬線上,車輛要讓行人通行,不論有無號誌管制,對或錯?」這是警大副教授周文生四月分進行的問卷調查,在九百九十三個有效樣本中,高達三成七的人答「錯」。 周文生這才發現,民眾對「行人優先」的概念很模糊,「甚至還有人以為,如果開車撞到闖紅燈的行人…沒事!」周文生說,這觀念更是錯得離譜,駕駛沒有禮讓行人而肇事,就算行人闖紅燈,至少也要負上二分之一的責任。 「全世界走在行人穿越線上的行人都擁有『絕對路權』!」北市交通局長羅孝賢表示,法令規定得很清楚,不論有無號誌或人員指揮,行人走在行穿線或沒有畫設行穿線的交叉路口時,車輛都要暫停禮讓,換言之,即使行人闖紅燈,車輛都得禮讓;行人雖然也負有守法及注意的義務,但不論如何,行人是馬路上的最弱勢者,「尊重弱勢,本來就該是文化的一部分」。 ==================================================== 最後兩段大家可以看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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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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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真沒天理……明明紅燈停綠燈行…人車都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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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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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樣子很奇怪吧 行人闖紅燈, 綠燈的汽車也要讓 ![]() 自強號會讓我嗎 ![]() 尊重弱勢的想法是好 但是不代表他的行為就一定對 ![]() 此文章於 2010-05-23 09:16 AM 被 36多蒙卡修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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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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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於那個不人間煙火&嗆聲要把機車趕出台北市的羅孝賢... 針對此議題,僅有一句話給他... 『羅孝賢你為什麼就不願意把行人穿越燈綠燈&汽機車的綠燈時間錯開???』 不然照現在台北市行人普遍『逛大街』的習性,每每右轉的汽機車等到行人過完綠燈,汽機車都不用過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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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0
文章: 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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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是路權的觀念,不管"號誌"怎麼變換, 行人走在人行道,行人的路權最大, 火車走在鐵軌上,火車的路權最大, 汽車走在快車道或高速公路,汽車的路權最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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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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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時後行人最大了?行人還要等紅綠燈的,腳踏車就直接無視的騎過去了
(真想給牠撞下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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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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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美的同學說,美國地廣人稀,有些人比較少的路口,是不會設置紅綠燈的,只有Stop Sign;不管有人沒人,車子行經,先停車就對了,如果有人,不消說,行人最大。
不過呢,重點在這裡,駕照路考的時候,在台灣幾乎變成常識的--綠燈的路口減速,是要被扣分的,因為你阻礙後方的車子,有被追撞的危險。 我不太清楚,在外國車子綠燈行人闖紅燈被撞是怎麼個判法,不過在倪匡的小說裡(尋夢),只要車子沒超速--是無罪的。地點是回歸前的香港,英國殖民地,我相信這在香港可能是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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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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