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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北縣
文章: 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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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你朋友他姐沒有翻到一套小說賣到翻掉,而且硬生生賺了三千萬.... ![]() 然後又為了一個大多數人都不清楚是什麼蛋的理想,硬生生的將三千萬花個精光... ![]() 更別提他還娶了一個很胸的老婆...我知道這句是完全沒關係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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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拉、歐拉、歐拉... ![]() 你已經死了... ![]() 此文章於 2009-10-09 11:14 PM 被 tsungya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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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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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tw.next.nextmedia.com/index....172&IssueID=437 蘋果日報跟壹週刊竟然敢刊露點照 而且還擺在網路上殘害青少年們 這個可是公然刊登還不用看身分證咧 拜託正義魔人趕快跳出來告他們到脫褲吧 老話一句有本事就去告啦, 何必來取暖呢 我哪敢反駁您的建議呢, 免得待會又說被人網路霸凌兼人身攻擊的 要告他就快去告, 我精神上支援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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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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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 你本身把朱某某當做一個"年輕人的榜樣" 本來就是一個很深的誤解啊 ![]() 噗浪我也看過他的風格 算是一個很敢言敢行的大炮型人物 我很奇怪他演講講了什麼理念,讓你會有這種誤解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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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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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沒說他是所有年輕人的榜樣,可是『會』有人把他當榜樣吧? OOPS計畫阿,就是樓樓上說他把所有財產都投入其中的計畫。 很砲阿,周胡子事件也一直推波助瀾,難道要他切腹謝罪?還是上吊自殺? 壓力很大好不好,我只是在pcdvd上被搜就很不舒服了...... 朱學恆:所以,你知道我的夢想是什麼嗎? 這個夢想很傻。 我終其一生也不可能看到。 你們,可能也不行。 要我們的下一代,或是我們的下下一代才可能會看到。 終有一天,也許是華盛頓的某個高中,也許是西雅圖某個公立學校 會有一個高中生舉起手,問他的老師說:『老師,中文那麼難學, 為什麼我們還要看那麼多中文書呢?』 他的老師會深吸一口氣,很認真的告訴他:『孩子,因為最先進的知識要看原文書,才有競爭力阿!』 孩子,那一天我不可能看到了,但我希望,你,能看的到。 現在再看一編,呵呵呵呵.... 一個在網路上有如此言行舉止的人,就算有理想,也很容易變質吧? 最後『可能』就變成私人牟利計畫了 此文章於 2009-10-09 11:40 PM 被 eagle9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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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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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我就在引你說出上面這句話.... ![]() 你覺得『會』有人把他當榜樣(但你自己不會) 你覺得名人貼圖就要謹慎,要注意自己言行(但你自己不用) 你覺得小朋友可能會受到影響(但你是小朋友時一定也看過,長大怎麼不受影響?) 一直覺得別人應該怎樣怎樣,別人可能怎樣怎樣 同學...很累勒 ![]() 他講的話不符你的觀感就取消掉追蹤吧 犯不著為了一個講話不投機的人累到自己 不划算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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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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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 剛開始我只認為你是想取暖
看來我錯了 不過是一個嗆不過朱的人 跑來易地再戰 嗆不倒宅神 退而求其次 跑來開導我們宅民了 要告就趕快告他 說那麼多543有屁用 你在這邊開班授課 棄天朱是有受到任何影響嗎 快告他 這才是直接的傷害 你從中午到現在的時間 夠你去警局報案了吧 你心中早有成見 別人的相反意見對你來說都是多餘 因為你會嗆回去 你也不需要取暖 你應該只需要應援團支持你的意見 好呀 你說的都對 拜託你快去告棄天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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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TA 印度牛奶店 淚 Perfect Love 祝自己生日快樂 go to heav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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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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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agle90沒有說自己不用啊∼ 也沒有說自己是小朋友時就看過 更沒有說自己不受影響 您怎麼知道呢? 我想每個人小時候都曾經接受過不好的訊息 而養成不好的習慣 以後花上不少時間來更正 ex:以為"大而化之"是最好的,結果常粗心大意 所以現在努力去減低那些不是那麼正面之東西的存在 又有何錯呢? 此文章於 2009-10-09 11:56 PM 被 lora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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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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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是露點照的事情。 我覺得名人在公共場合應該注意自己言行,我個人不會也不曾在任何公開場合貼露點照。 你覺得『會』有人把他當榜樣(但你自己不會) - 這點我同意 你覺得小朋友可能會受到影響,但你是小朋友時一定也看過,長大怎麼不受影響?) 我小時候不在台灣, 在很鄉下的國度,所以到很後面來台灣才看過。 可是我們不能因為自己ok,就覺得別人都ok阿, 我不受影響,你能說別人也一樣不受影響嗎? 如果問專業的兒童教育專家,他們有的可能覺得有,有的覺得沒有, 可是既然現存法律說不行,那還是要遵守吧? 我認為水果日報某週刊也是遊走在法律邊緣, 而且我去告等於蚍蜉撼大樹, 有注意的家長自然會把該週刊或報子從兒童身邊隔絕掉。 可是朱先生的噗浪是縮圖,沒點開你知道他是露點照嗎? 家長或是孩童又如何預先避免掉呢? 舉個開車的例子,難道沒有車就可以闖紅燈? 反正沒關係,一定不會出車禍? 警察可能不會因為這樣抓你, 可是就事實上而言,你還是違法了。 這是法治社會,不是人治阿 引用:
現在換成他問候我親人的事情。 我知道您是好心,想讓我不要太在意, 這兩天我也因此而身心俱疲, 本來看到他說賣器官都要告我就取消掉追蹤了, 可是後來手賤又點進去,發現他扯到我媽。 因為我對我媽的感情,我頓時氣到全身發抖,所以來pcdvd看有沒有人有經驗,不知道這算不算公然侮辱,以及其他法律程序的詳情。 樓樓上,請問如果是公然侮辱,可以報警嗎? 花費是? 要什麼程序? 如果您可以回答,我會致以十分的謝意。 可是要砲我,也請注意用詞。 ![]() 此文章於 2009-10-10 12:03 AM 被 eagle9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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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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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名氣的人道德標準較低? 哈哈.... 那米蟲大學生的<自我要求的道德標準>該有多高才合理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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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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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明顯比某位姓朱的人高 這應該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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