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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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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
引用:
作者ast
真相是,
1.遊民根本沒表示過為了看阿民才偷報紙,媒體為了"新聞性"自己加上去的(遊民都死了,怎麼跟記者說呢)
2.店長將人拖到二樓去,用球棒打了一個多小時,當時他的哥哥在樓下,女友在一旁看著,都沒有人去制止一下,
3.遊民倒地後再過一個小時左右,才通報119救護車,到院前早死了,
4.店長跟他哥哥根本沒報警,也沒有去自首,是119通報警方到場處理的,
5.不管是積怨已深還是情緒失控,店長絕對不是無辜的,他是蓄意傷害這位遊民,而且,連打了一個多小時,有沒有確定故意殺人的意圖,這也許不無可能,
6.這些都是真相,但媒體並沒有寫得很清楚。

最後,對於這件事,我個人的想法是無法接受對這兩兄弟以同情的角度看待,即使是老是被偷很困擾又生氣,我相信,他(店長)在揍遊民時,絕對還將從其他事件或人身上所受到的憤怒,一倂發洩在遊民身上,所以那可怕的一個多小時才會沒...


如果是一時在氣頭上,掄起拳頭把他打一頓,雖然打人不對,但還在可以理解的範圍,

使用長達一個小時的時間,拿可致命的器物把一個人活活打到死,這已經算是虐殺了.

同情那個店長的人,你們覺得這樣說的過去嗎?
     
      
舊 2007-10-01, 09:05 PM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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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Day離線中  
HappyDay
Basic Member
 
HappyDa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
本草綱目記載...

中動地區偷竊就剁手,強暴就剁小頭,結果呢?

小偷跟強暴犯消失了嗎?一堆社會邊緣人還不是在拼看看,看犯了罪能不能不被抓到.
 
舊 2007-10-01, 09:12 PM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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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Day離線中  
referee_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如果,我是說如果......

如果之前那條被剝皮的狗(不是熱死的那條),是因為常常去這家便利商店咬爛報紙.
店長已經好幾次抓過這隻狗,而且告訴這隻狗的主人應該好好管教這隻狗.
結果有一天,這條狗又來咬爛報紙,店長一氣之下,將之剝皮虐殺!

那麼,同情店長的請舉手.
舊 2007-10-01, 10:12 PM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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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e_c離線中  
Chousw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39
引用:
作者HappyDay
本草綱目記載...

中動地區偷竊就剁手,強暴就剁小頭,結果呢?

小偷跟強暴犯消失了嗎?一堆社會邊緣人還不是在拼看看,看犯了罪能不能不被抓到.


自己基本上也不會希望這個社會的法律朝著極端發展,因為人一生很難保證自己決對
就不會去做錯事,極端的壞處,就是會讓有心認錯的人,失去認錯的機會。

可是如果講難聽一點,本次事件的那位遊民如果送法辦之後,真的就是砍掉一隻手,
你覺得那位遊民會不會想再去找那家超商再犯?
好吧,就算他真的又去了,那那位店長還會不會做出發生情緒爆發動用私刑的事呢?
當然不會,因再來的話大不了就在送一次法辦,有公權力替你代勞幫你再砍掉他一隻手,
何必弄髒自己的手動私刑,如果這樣子那位店長還會衝動到去用私刑,那他被抓去判死刑
別人也沒話說,因為他太笨了。

如果我有兒子,有機會教導他看待這個事件的話,我不會對他說「遊民有錯,但不是什麼
大罪,店長的行為更惡劣,比起遊民他更該死」這種話,而是會教他「店長的處理方式
的確是非常的不好,希望他做為警惕,但是我也希望你用同樣嚴肅的標準,去正視遊民
他生前的所做所為」,為什麼我會想這樣教,很簡單,因為我不希望我的兒子發生跟店長
一樣的事,同時...我也不希望兒子將來會變成跟那遊民一樣的人,做出一樣的行為。
舊 2007-10-01, 10:20 PM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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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usw離線中  
yewei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43
我蠻同意71樓所說的 當人被激到一定程度 真的會做出非理性的事 我身邊就有這種人 而且長相還很憨厚
舊 2007-10-01, 11:05 PM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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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wei離線中  
HappyDay
Basic Member
 
HappyDa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
引用:
作者Chousw
自己基本上也不會希望這個社會的法律朝著極端發展,因為人一生很難保證自己決對
就不會去做錯事,極端的壞處,就是會讓有心認錯的人,失去認錯的機會。


可是如果講難聽一點,本次事件的那位遊民如果送法辦之後,真的就是砍掉一隻手,
你覺得那位遊民會不會想再去找那家超商再犯?
好吧,就算他真的又去了,那那位店長還會不會做出發生情緒爆發動用私刑的事呢?
當然不會,因再來的話大不了就在送一次法辦,有公權力替你代勞幫你再砍掉他一隻手,
何必弄髒自己的手動私刑,如果這樣子那位店長還會衝動到去用私刑,那他被抓去判死刑
別人也沒話說,因為他太笨了。


如果我有兒子,有機會教導他看待這個事件的話,我不會對他說「遊民有錯,但不是什麼
大罪,店長的行為更惡劣,比起遊民他更該死」這種話,而是會教他「店長的處理方式
的確是非常的不好,希望他做為警惕,但是我也希望你用同樣嚴肅的...


第一段我很認同,極端的方式會讓有心悔改的人,失去悔改的機會.

第二段不大認同,以前有個新聞,有個女學生被強姦,她指證學校一個老師,結果這老師丟了

工作又被羈押,但是承辦法官總算不是丁丁,覺得有問題,最後這女的才承認,她不知道對方

是誰,也承認她是冤枉這個男老師.

如果動不動就要走極端,那這男老師被三審定讞剁掉小頭,豈不冤枉?

以前電視劇裡搞到要手刃仇人,都是殺父之仇不共戴天這種等級才動手,現在為了一個東西

常常被偷就要把人虐殺致死,還可以獲得很多人理解.

對於那些版友的發言,我實在無法理解.
舊 2007-10-01, 11:23 PM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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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Day離線中  
jeffjclen1
New Member
 
jeffjclen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7
您的住址: 正妹出現率高的位置之集合
文章: 5
店頭應該要貼一張海報註明


[店長有練過,東西不能偷喔]
__________________
當我呼喊愛情時 她悄悄從我身邊溜走
而當我被愛情叫喚時
我已不知什麼是愛情

或許是我心中已沒有愛情
舊 2007-10-02, 12:01 AM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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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jclen1離線中  
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HappyDay
本草綱目記載...

中動地區偷竊就剁手,強暴就剁小頭,結果呢?

小偷跟強暴犯消失了嗎?一堆社會邊緣人還不是在拼看看,看犯了罪能不能不被抓到.

本草網目沒這條吧!?
只有腦殘沒藥醫

說真的
現在沒有中東國家的法律有這條吧
"中動地區偷竊就剁手,強暴就剁小頭"

不過,倒是幾個嚴格實行回教律法的國家
或是用私刑嚴懲犯罪的國家
治安的確是很好!!!

對了現在中東治安最差的國家啊!
伊拉克!美國的佔領下..........
舊 2007-10-02, 12:48 AM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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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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