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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炎熱南台灣
文章: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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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誰對誰錯吧!畢竟發起問題的不是路人兄,而是貴公司的員工,但是這樣做有好有壞,效果達到了,但是有引起了不必要的紛爭,但討論區的開放不就是要給大家討論問題嗎?何必多了爭執,這樣有什麼好。或許站長忙,但是他都沒出來管事情,往往一個問題有時候就變成爭吵文,這樣有什麼好處,讓大家看笑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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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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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個忙,樓主就在在黃色鬼屋上班
業績再好,樓主年終又不會變多 說句實話,黃色鬼屋,能不能撐過這幾年都是問題 可是至少他帶來 "萬惡光華商場" 與 "Nova" 低價衝擊 我們消費者的福啦 打****的定義在 "貼出此訊息者是否出自良好善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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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PE, TW
文章: 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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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 needs such card?
can be Guang Hua in about 5 min. ring 0968-746-03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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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US喇叭品牌代理商, 他的囉囉們好像已經不再聽命於主人的命令了, 所以分道揚鑣. ![]() 現在甚至聽說該代理商已經突然無預警歇業關門了! 可能是惡有惡報, 週轉不良, 所以至今仍欠錢不還, 我就當成是佈施給窮的只剩下錢的老豬... 將來牠必定要再轉世為豬去償還債務的! ![]() 常收看 "淨空法師" 主講, "華藏衛視" 24Hr, 讓你煩腦滅, 智慧長. 善護口業不譏他過, 善護身業不失律儀, 善護意業清淨無染. 諸惡莫做, 眾善奉行. 善有善果, 惡有惡報, 不是不報, 時候未到. 世上什麼最真實? =>每個眾生, 一出生就勇往直前向墳墓邁進, 有什麼好爭的? 生氣是拿別人的錯誤來逞罰自己.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 應做如是觀. 真誠清淨平等正覺慈悲, 看破放下自在隨緣念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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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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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路人兄 這個本來是要回你的PM 結果你的信箱滿了 如果我在此PO說有事情要PM您 可能會有一群在狀況外的人開始說些有的沒的... 既然您在此說過您PM過我 ...應該沒什麼糾紛了 ----------------------------------------------------- 你我之間沒有任何的糾紛 也對你回文章的方式很認同 我與其它在小黃上班的人也沒有任何的糾紛 今天擺明了在那邊上班的人 新開一個主題 推銷自己商店裡面的產品 今天要是別人來說 他看到小黃那邊有特價 合情合理 可是今天的情況是否是這樣呢? 文章中小小的推銷 也沒什麼 只是今天新開主題 別人當作是好康 不錯是好康 也看一下地方吧 算了 PCDVD裡面的人就是如此 還有人開始懷疑我是別的商店裡面的業代 只能接受一方面的話 另外一方面的話就炮轟 還好多數的人可以證明我的身份 不然這次真的死無對證 別人還扯到一堆有的沒的... NEC PIONEER..etc 真不好意思給您帶來那麼多困擾 您去忙您的工作吧 記得要抽空休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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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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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您應該是新來的 樓主在小黃上班 路人兄也是 然後路人兄跟樓主是兩個不同的人 ![]() 我從來沒說過路人兄跟樓主是同一個人吧? 您是新來了的 不太了解這邊的狀況 誰是誰 並不是您的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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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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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路人兄
不用回我PM了 你回了 我沒辦法回.. ![]() 信箱是滿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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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文章: 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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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屬於該公司的就要懂得迴避,不然其實這篇真的有****嫌疑 樓主既然是黃色鬼屋的員工應該要懂得這一點 分享資訊是好事,但是廣告就是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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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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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別再說了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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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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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黃屋會招期間DVD燒錄機大特價!! <----- 這個標題放在新品團購區比較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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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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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先說明,我沒有支持誰或反對誰的立場
我只是就事論事 既然chaotommy兄引用我的回覆說明 我也略將問題做一陳述 但希望爭議能盡快結束 我相信所有人的出發都沒有惡意(我的認為) 引用:
我在之前發文已經說過 亂給人戴帽子是不尊重人的行為 至於為何會造成誤會 恕我將chaotommy兄讓我個人誤解原文貼出 引用:
如果chaotommy兄不解釋 您在這篇文中只提到路人亂入兄 就文字解釋 自然以為您之後的陳述也是針對路人亂入兄 (我從頭就看過此討論串,chaotommy兄在第六頁有發言質疑,的確沒有針對路人亂入) 所以您之前的發文,我覺得您有權利陳述您的看法,沒有人會質疑您的權利 但問題就在這篇 如果您是寫 路人亂入兄 如果樓主要推****也不是這樣推的啊 新開主題直接推 您認為恰當嗎? 還把庫存量PO出來 我想,就不會有那麼多人為路人兄叫屈了 引用:
我想原因可能如您所說 但也可能是那篇容易讓人誤會的發言 事實上照我觀察 版上在黃色小屋上班的人(或曾經)應該不下10位 但基本上還算都還掌握分寸 引用:
我想大家並不是針對chaotommy個人 大家都有權利表達自己看法 只要心存無偏 但我也不能贊同懷疑chaotommy兄身份的發言 亂給人戴帽子是不尊重人的行為 尤其沒有證據的亂戴帽子、情緒化的亂戴帽子 引用:
我同意chaotommy兄說法,我也無法忍受「不是朋友就是敵人」的狹隘思考 就算有小部分意見不同 我之前就去翻閱chaotommy兄過往發表言論 很多看法均有相同 就像我以前在做媒體時堅持觀念 「就算我們理念不同,但我一定要保衛你發表理念的權利」 雖然就是因此讓我離開媒體... 如果以上發言造成chaotommy兄或任何人不快 請見諒個人的詞窮,無法完整表達內心想法 個人觀點,不代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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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有三寶:勸敗、離題、敗家搞得全家都吃不飽.... ![]() ☉勸敗不成功?不!是愛妻大人的威力更厲害...... ![]() ……isme.jim@g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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