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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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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y大,從小教育不是勸導大家要說實話嗎?這個不是道德良心的標準嗎? 畢竟網路發言僅僅是短短的幾句話,難免意思說不清楚,容易造成瀏覽者的誤會,所以小弟總是寫了一句話,卻用()的2句話來解釋清楚。 的確中華民國憲法並沒有明文規定網路發言的責任,但是言論責任是每個人道德良心的發揮不是嗎? 言語的暴力往往都比實體上面的暴力要來的可怕多了。 所以請大家在發文的時候,盡量站在客觀的立場上講客觀的事情,如有任何先入為主的觀念並不是不能說,但是請說明清楚這是個人觀念好嗎?這應該不用明文規定吧?這不是每個人言論的責任嗎?還是說網路是虛幻的並不需要言論責任呢?如果是的話,那大家還上來看甚麼呢? 可能引Ivy大的話並不切實際,如有冒犯請多見諒。 PS:我找來找去還真的找不到音效版的版規耶! 此文章於 2003-02-24 04:26 AM 被 babymli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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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灣後山☆
文章: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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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最近這裡的火氣會如此大呢?........
![]() 各位前輩們請消消氣吧.............. ![]() 像之前那樣和諧多好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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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陳自瑤的大腿上
文章: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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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會不會~~pcdvd沒這麼白色恐怖~~除了不要去碰到某顆炸藥~ 在網路上,我是絕對贊成有讓對方說的更清楚說的更明白的權利, 但是...最基本的..."禮貌"...要有吧... 但是pcdvd這幾個月來每次引起爭吵的起點.... 我想...大家都很清楚...... 就像這篇..KGV說個社會本來就是黑暗的... 這樣也可以惹火一個人... 剛剛跟一堆潛水的聊一下~~~結論... 這樣也能吵.... 除了soccer兄..我實在想不到有誰會因為這種文字而生氣... 你已經在pcdvd發了多少次這種莫名其妙的火了~ 每次搞的天翻地覆,哪次你不是主角?.. 現在pcdvd的數位攝影區..感覺就像是以前的音效區.. 氣氛就是這麼好...大家都是這麼輕鬆這麼閒話家常.. 不論什麼話題~ 來到pcdvd讓我感覺最幸運的,不是我在音響方面的增進, 而是我遇到了一群有共同嗜好的好朋友,無話不聊~ 之前盼到音效區終於熱絡起來,結果勒?? 連說說自己的感覺,嘆嘆社會的黑暗,都會被罵冷眼旁觀, 甚至還說沒資格來pcdvd這種話~ 說這種話~你是在趕人走嘛????? 再說..... 你憑什麼說這種珂薄的話???唐極珂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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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不知不覺的彈奏著屬於自己快樂的歌曲 也喜歡彈過就忘記的feeling 快樂沒有固定的旋律 只有由心而生的溫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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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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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到這一、二十篇的討論,已經讓我覺得之前的浴血苦戰沒有白費了...
至於Ivy Jan的質疑因為跟討論無關,那是衝著我一個人來的,所以我把該回應的部份用簡訊處理了... 但是,有些話我還是要公開講出來,因為某些言論本身就會誤導網友,讓他們以為「輕鬆發文不必負責」是常態,那就完了...... 我把之前講過的東西貼過來,這部份是給所有網友看的,因此有公開發文的必要性: 看不下去的人,是看不下去什麼呢?希望和和氣氣,粉飾太平?這邊不是聊天室啊!這邊是公開板面啊! 即使有人在公開板面散佈會誤導網友的言論,也要為****情,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放過去? 如果這就是你們想要的,我無法也不可能配合,我就是會去要求公開板面的網路責任,因為我是網路使用者,所以我只能發文質疑,這也是我的網路責任。 要把攝影區搞的像聊天室般輕鬆,那是你們的事,與我無關;但這邊是音效區,是公開板面,而我在這裡,所以我就有責任。 就算我發文時口氣不太好,那也是因為有人先「散佈會誤導網友的言論」而造成的,不先去把事實釐清,道理講清楚,卻怪罪到我頭上來,這不是本末倒置嗎? 若只能在講不出道理時光會用「你態度不佳」來反擊,是最軟綿綿的反擊.....因為這代表了這種人在道理上無話可講,只好模糊焦點。 PS. 我再重申一次,這裡是公開板面,不是聊天室,不是私底下的聚會,這中間的差異一定要分清楚。 在這裡的一字一句,都有數以千計的網友在看,這不算「宣傳」的話,那算什麼? KGV你搞不懂網路責任,還是以為你在公開板面講的事情,不算是「宣傳」? 的確啦,才吵了兩三天而已,你也不可能這麼快吸收學習這些網路責任的觀念.... 但我還是希望你,或是其他人,能慢慢學習到網路發言的責任,這樣對討論區的大家都有好處。 PS^2. (下面這句是PO給所有網友看的) Ivy Jan口口聲聲說要「輕鬆閒話家常」,卻在公開板面發文攻擊我,是何心態呢?為什麼不用簡訊呢? 這些事情網友們都看得到,本來也不必我發文回應,但我有必要把你的行為點出來,讓其他人看得更清楚,讓網友們來判斷你是何心態。 所以呢,這句話也不必當事人回應了,反正當事人是何心態,網友也看得出來了。 另外,我從未說過「(某某某)沒資格來PCDVD」這種話,我不是板主也不是站長,沒有權利去剝奪他人的「資格」。 像這種幾乎是栽贓的蓄意抹黑,我非常無奈....為什麼盡是模糊焦點、栽贓他人,來強調自己的正當性呢? 也是請各位網友明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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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浪漫...就是沒錢 此文章於 2003-02-24 07:06 AM 被 socce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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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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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音悅在賣的ONIX 花梨木四孔電源座
效果如何? 同樣插壁插 ups-on line跟這款比較起來如何? 小弟以看劇院居多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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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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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報告ywe兄 我相信現在除了「KGV、Ivy Jan、我」三人外,其他網友的發文已經沒有私人因素在了。(Ivy Jan從很早以前就跟我處不來,他會無視事實與討論方向,刻意從他個人主觀的方面來攻擊我、打壓我的發言,也是在意料之中。) 也因此,在就事論事的情況下,就算氣氛不是那麼融洽,這討論依然是正面的。 PS. 當然能夠消氣,用冷靜的態度來討論是最好,但看到一些會讓人拍案大罵的言論,我真的很懷疑有多少人能沉的住氣.... 這個時候要怪他不夠沉穩、口氣不佳嗎? 還是去探討事實,就事論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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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浪漫...就是沒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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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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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嘴再補充一篇...
來這邊是可以交到朋友沒錯,但就代表「要把"交朋友"這件事擺到第一順位,而無視網路責任」嗎? 如果是的話,我希望這樣認為的人能站出來,公開講明你願意無視網路責任,以「交朋友」為第一優先。 若能放在簽名檔,當然是更好不過了....這樣子網友就可以用更客觀的立場來看待你的發文,既然知道你講話不顧網路責任,自然就不會被你的發文所誤導了。 而且我也可以知道「跟你這種人不必多費唇舌」,以後看到你的發文直接跳過就是了。這對節省網路資源,絕絕對對是有著正面的幫助。(也可以讓我受傷的手指多點休息.....) 雖然這有點期待他人表態的意味在,但我還是再次希望這些「光是從"態度、和諧、交朋友"來看待事情」的網友,能夠明確的說出你們究竟把網路責任當成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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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浪漫...就是沒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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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大里
文章: 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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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和諧重要嗎?當然重要。
音效版這幾個月來蓬勃發展的原因,除了大老們熱心討論解答外,本版的和諧討論氣氛相信也是很重要的因素之一。弟以前每天來版上就好像日常生活中的一部份一樣,是那麼的輕鬆、自然,心情很愉快,討論的話題也無所不包,大家就像朋友一樣,聊聊天、噓寒問暖---這是弟愛來本版的原因。但是近日來弟的心情變了,每次來心情都很沈重--討論變少了,火藥味多了,人氣也急速下降。網路不和諧、討論減少使得網友改去其它版、其它網站,長久下來,凝聚的人氣會漸漸消逝,新手不發問,老手潛水去,相信這不是版上的任一個人所樂見的情形。 網路責任重要嗎?當然重要。 當網友大放厥詞,而不見其他網友出來制止時,相信該版的討論也不會有好的品質。但是網路責任的定義為何?有沒有一定的準則?弟覺得沒有。人人心中都有一把尺,或大或小,或寬或窄都不一,端看個人的認知。既然每個人的尺大小不一,弟認為何不把這把尺交給仲裁者(版大或站大)去衡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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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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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責任」這種事情不可能被仲裁...(笑) 如果可以由板主或站管來處理的,就叫做「違規」了... ===== 另外,如果做不到負起網路責任的發言,卻要求網路和諧,那也是本末倒置。 而我現在看到要求和諧的人,都是「把交朋友、和諧擺在責任之前」,這樣子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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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大里
文章: 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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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網路責任的定義何在?由誰定義?尺度何在? 這些都是需要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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