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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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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縣中和市
文章: 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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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處罰? 當年主事者已經全部到蘇州賣鹹鴨蛋 你行你可以去把那些死人骨頭給通通挖出來挫骨揚灰告慰當年死難者家屬 應該有很多人會把你當英雄 ![]() 有本事就衝去把某人給拖出來鞭屍 那我還稱讚你夠有膽 結果勒? 處罰? 處罰誰? 又想玩明朝劍斬清朝官 咱們去找現在的x省人算帳? 再次證明兩岸果然同為中華的好兒女一家親 對面那票就是老愛拿南京大屠殺來嚷嚷要找現在的日本老百姓算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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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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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種去嗆IS,才算是認真的。否則我都當作玩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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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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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您的住址: 新北
文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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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倒是,對岸中國要算帳的對象應該要只是"日本老兵", 以及軍職體系的人,最了不起,戰後嬰兒潮的階段。 戰後嬰兒潮的下一個世代,還被算帳,其實真的有點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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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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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聯盟的如果被幹掉,那我肯定原諒兇手的..
![]() 當然啦,這些幹掉廢死聯盟的兇手如果被判決死刑的話,還是要打掉 對於執行死刑的標準是必須一致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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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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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是對岸的神邏輯說這是心態跟歷史教育問題, 那些人的後代一樣得贖罪.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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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您的住址: 新北
文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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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真的是神邏輯。 讓我聯想到對岸中國人的某些"矛盾", 拍中國人暴動砸日本商店的中國籍攝影師, 身上背的相機是日本牌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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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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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生日本人的氣,砸中國人的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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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您的住址: 新北
文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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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事件確實國民黨有責任,
但是"現在的"國民黨,該怎麼去彌補/賠償, 可以達到相對最合理。 這確實是一個可以討論/吵翻天的話題了。 我猜國民黨就採用拖字訣吧?讓這段歷史淡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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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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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些要求228受害者家屬原諒放下的人有什麼權利 主張廢死的人就有什麼樣的權利 道理邏輯是一致的 好像從來也沒看到什麼人叫前者閉嘴 ![]() 基本上我只是討厭這樣的雙重標準 隱喻失義 那通常表示提出論點的人道理上站不住腳 和祭止兀的情況類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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