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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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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霸要怎麼處理?
路霸除了向警局及1999報案外,還有其他合法且能解決的方法嗎?
今年被選為大樓主委,其中一個店面住戶,開美髮店的, 長期把二個花盆和空心磚擺在他店面外之道路上,大概五、六年了, 三個物佔據的位置大概就是一個車位的長度,只讓該店的客人停放。 因有住戶在住戶大會提出,要求管委會處理,所以不得不接下這個事, 數月以來業向警局及高雄市府1999舉發多次, 警局每次只派警員前往規勸,卻從不開罰單, 該住戶甚至連勸導單(不確定名稱是否正確)也不簽名, 最後還是保全公司的主任代簽。 對於該住戶此種路霸行為,當警局持續不作為時, 其他住戶除了忍受外,還有什麼方法能解決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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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7 您的住址: 流浪ing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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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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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是該住戶佔據的是馬路,並非是大廈的土地,和上述情形並不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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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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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只好多多寫信給縣市長信箱....
台灣,凡舉超商或是一般小吃店或是商家,外頭幾乎都是紅黃線, 可是絕大部分的消費者還是會選擇臨時"違停" 像你說的這種路霸,其實還蠻好處理的,相關單位沒做為的話, 自己錄影,把影片寄給電視台就好了 如果該地方不是汽車能停放的,那就看到違停一次,就打一次119 當然,PO張照片給各位網友參考,或許有解決之道 我曾一個月打過超過30通119,有些地方違停確實變少了, 不過有些地方還是照常,因為違停的人就在附近,而警察也通常只是勸導而已 所以要看停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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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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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市長信箱也反應過了,不過一樣是交辦給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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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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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欸,請問一下違停為甚麼是請119消防隊處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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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7 您的住址: 流浪ing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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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文章裡講的並非公有道路... 公有道路當然二話不說打電話叫拖吊車來幫他"拖回保管"就好了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3條第 1 項規定:「有關公寓大廈、基地或附屬設施之管理使用及其他住戶間相互關係,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以規約定之。」故有關公寓大廈停車空間之管理使用,除可以規約規範外,另外制定所謂「停車場管理辦法」亦無不可,只是依同條第 2 項規定,對於義務之處理方式非載明於規約者,不生效力。 此文章於 2012-11-12 05:06 PM 被 d6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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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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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的情形是公有道路,不過該住戶並非停放車輛,而是擺二個花盆和空心磚佔用公有道路,所以無法叫拖吊車。 此文章於 2012-11-12 05:13 PM 被 skyhua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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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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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打110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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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7 您的住址: 流浪ing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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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抱歉沒仔細看完你的文章! ![]() 所以您是希望該住戶空出位置讓別人也能停,還是認為他應該保持淨空?(當然包含不能停車) 該路段是紅線還是黃線、白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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