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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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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139
千萬公設上萬管理費  市民有權隨便逛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21/8/1tf20.html
引用:
信義區豪宅,每買1戶就要花4、5千萬買公設,每個月管理費大約要2萬,不過很多民眾也不知道,很多頂級豪宅的周邊中庭,其實一般民眾都可以隨便來逛,因為當初建商為了把樓層蓋高賺更多錢,因此申請開放空間的容積獎勵,比方說「寶徠花園」周圍的花園,還有「信義之星」裡面蓋的美輪美奐的道路,雖然是豪宅戶買單保養,不過一般民眾有權利來「壓馬路」,豪宅保全不能趕人。

計算機敲一敲仔細算,信義區的豪宅戶花了多少錢給別人用,空照圖搜尋,「信義之星」在這裡,主建物上億起跳,公設比有30%,每一住戶要花4、5千萬買公設,而中間這塊走道其實是法定空間,就是要開放給大家逛,業者說不包在公設裡面,不過保養費豪宅戶買單,管理費每戶平均1萬8到2萬多。豪宅仲介:「大概有25至30%左右,大概公共空間啊,上千萬跑不掉。」

門禁森嚴,明明是法定空間,不過卻有警衛站崗,或是規劃的像私人花園,這種豪宅建案信義區比比皆是,像寶徠花園告示牌大大放一邊,可是市民膽敢越雷池一步,卻馬上被警衛趕。

民眾:「就走到滿前面的,警衛就趕他們下來,不能走裡面,要走外面馬路,所以我也從來沒走過那邊,看他2個人站在那裡,守在那裡不准你走。」

建商往往會以開放空間的方式,來爭取更多樓地板的建築空間,不過這些開放空間的美化和管理都要豪宅戶買單,有的可就不是那麼情願開放,可是從馬路邊來看,根本看不到告示牌,就連住在附近的民眾也難靠近一步,雖然確保了豪宅住戶的權益,可是一般民眾的權利,只能期盼市府能更有魄力去捍衛。


花大錢買到這的住戶會不會很嘔呀
     
      
舊 2009-10-21, 10:10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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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wang離線中  
Johnson_01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484
掛記者證
帶攝影機,
去豪宅逛法定開放空間,
.
看看有那個保全敢攔,
.
保全一定小心隨侍在側
.
 
舊 2009-10-21, 10:54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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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son_01離線中  
yider
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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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不用那麼麻煩

立刻打電話叫警察來,說保全妨礙自由
每個路過那條的人都這樣作的話
相信不是被迫開放,就是保全不幹了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9-10-21, 11:37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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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der離線中  
jjhuang.tw
*停權中*
 
jjhuang.tw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38
不只豪宅..
台北很多房子都有開放空間告示牌..
也都是圍起來的..

此文章於 2009-10-22 12:17 AM 被 jjhuang.tw 編輯.
舊 2009-10-22, 12:15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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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huang.tw離線中  
neto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78
引用:
作者yider
不用那麼麻煩

立刻打電話叫警察來,說保全妨礙自由
每個路過那條的人都這樣作的話
相信不是被迫開放,就是保全不幹了



保全是受僱人,若有罪的話,那僱用人不知要不要連帶?
__________________
###
我們都知道,這個問題,大家都非常的關切。本人,也非常的關切。
我們已經聯絡,會同了所有的專家、學者,一定要研究、擬定出一個,非常妥善合適的,辦法和措施出來。
相信大家都會得到一個非常圓滿而完美的結果和結局。
~這一夜,誰來說相聲?語言的藝術~
###
舊 2009-10-22, 12:46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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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or離線中  
36多蒙卡修
Elite Member
 
36多蒙卡修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4,544
那有沒有人要組團衝了阿
半夜去敲門
人多壯膽好辦事
舊 2009-10-22, 12:46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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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多蒙卡修離線中  
厝漢
Major Member
 
厝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保全就算不趕。

因該也是從頭跟到尾吧。
舊 2009-10-22, 01:12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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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離線中  
chaotommy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引用:
作者厝漢
保全就算不趕。

因該也是從頭跟到尾吧。

去兩三台遊覽車好了
舊 2009-10-22, 01:47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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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離線中  
jjhuang.tw
*停權中*
 
jjhuang.tw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38
開放空間的政策早在十多年前就已經失敗了..

當時法條就定的不好.
開放空間能不能有圍牆? 可以狀況....
能不能管制? 沒定.
能不能設警衛亭?,沒定..

所以大家都圍起來.

文字上繼續玩的話,還有得吵.
能不能對公眾收管理費? 也沒定..
到時社區就給他定個高高的入園管理費,
就解套了..

還有另一個也很有問題: 現在建築物都會附設花台
請問你看過哪一棟建築花台有種花的?
全都是空空如也.

我覺得挑這時候爆料,壓制房價飆漲的意味濃厚..
記者應該也是被操盤的.


法條來源:
實施都市計畫地區建築基地綜合設計鼓勵辦法(92.3.20廢止)
http://web.archive.org/web/20040628.../law/lawe-9.htm
舊 2009-10-22, 06:26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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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huang.tw離線中  
seraphicsid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01
兩邊都被政府跟建商婊啦....
舊 2009-10-22, 07:39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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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aphicsid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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