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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超爛遊戲中 
					文章: 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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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除死刑,改採終身強制勞役不得假釋???
		
	 有立委提出一個想法... http://tw.news.yahoo.com/2003/09/07...na/4241532.html 其實想想... 如果一命償一命,未免太便宜死刑犯了... 這個提議如果真的能實現,或許可以探討看看... 擺明就是要"搾光他們的生命剩餘價值",我覺得或許更狠呢~~~ 一些重刑犯們都有個想法,死就死,沒啥好怕... 可是如果要他們終身做苦工做到死,不得假釋... 會不會更具嚇阻效用呢??光想到就很恐怖... 就像美國經濟大蕭條時代重刑犯那累死人的強制勞務... 況且 勞動所得全歸被害人所有,終身補償...或許比較實際吧... 個人深信這種做法,絕對比送死刑犯一顆子彈更殘忍,更不人道... 但是,我卻比較贊成這種殘忍或不人道... 因為真正該死的人不僅該死,而且不能死得太輕鬆... 不知各位以為如何... 此文章於 2003-09-08 12:57 PM 被 HJP 編輯. | |||||||
|  2003-09-08, 12:51 PM
			
			
	#1 |   | 
|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Tainan Taiwan 
					文章: 3,701
					
				 |   ㄟ... 來個總統特赦, 不就出來了   那些被害家屬, 第一個想到的是 go die die , 如果只是終身監禁勞動, 在 "個人權至上" 的現在, 有可能會把犯人操到生不如死嗎   搞不好未來變地下典獄長勒  | ||
|  2003-09-08, 01:06 PM
			
			
	#2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天堂 
					文章: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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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覆: 廢除死刑,改採終身強制勞役不得假釋???
		
	 引用: 
 這樣比死更可怕~生不如死呀!! | |
|  2003-09-08, 01:09 PM
			
			
	#3 |   | 
|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561
					
				 | 不太可能,台灣的監獄那有可能關這麼多人 | 
|  2003-09-08, 01:24 PM
			
			
	#4 |   | 
|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Tainan Taiwan 
					文章: 3,701
					
				 |   那些勞動收入, 支付給管理員以及安全設施等, 恐怕都不夠,   還是讓他去吧, 投胎重新做人~ | 
|  2003-09-08, 01:37 PM
			
			
	#5 |   | 
|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非想非非想處天 
					文章: 2,148
					
				 | 引用: 
 全部扣上逃殺牌電子自爆頸鍊,終身與世隔絕,再送企開墾中央山脈,作到65歲再退居二線從事後勤工作,活滴愈久作滴愈多,這樣再多犯人也不夠看咧! | |
|  2003-09-08, 02:37 PM
			
			
	#6 |   |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 看看楊雙伍吧! 無期徒刑,12年就出來了, 看報紙,他在監獄也只在練書法,不必服勞役, 每天過得很清閒。 在監獄裡,刑越重越大。 我不信在知道自己終身要服勞役後,那些罪犯會乖乖做, 擺爛不做你奈他何, 判他刑?已經終身監禁了。 體罰?根本不合法。 不做沒飯吃?都人道的放棄死刑了,真要看他餓死嗎? 想要他們做苦役,很拼喔! 
				__________________ 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 
|  2003-09-08, 03:16 PM
			
			
	#7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冰島 
					文章: 1,558
					
				 | 個人喜歡新加坡那樣...嚴刑竣法 | 
|  2003-09-08, 03:22 PM
			
			
	#8 |   | 
|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 個人認為還是用大口徑<-----.44Magnum以上 爆個死刑犯的頭,加上SNG實況最實在!! 絕對有阻赫性!!........  
				__________________   10年 | 
|  2003-09-08, 03:47 PM
			
			
	#9 |   | 
|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4,086
					
				 | 犯重罪者,剝奪其人權,死了活該,不影響監所人員,這大概才有辦法治的了這些犯重刑之人,但是可能嗎? 受害者是如此的被忽視,犯罪者的人權卻被如此的重視,現在還要廢除死刑,不錯喔!難怪最近越來越多人敢拿機絲去逛總統府. | 
|  2003-09-08, 04:06 PM
			
			
	#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