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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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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來有人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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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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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早說過,現行法令對付盜版絕對OK,為什麼還要像髒兮兮那樣多搞一些有的沒的?! 
				
		
有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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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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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以你看 會有那種結果? 合解會比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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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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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基本上,都上檯面了,和解會是比較好的結果,一般來說都是這樣,如果是初犯,那和解機率相當高,當然雙方都要有這個意思。 檢察官也會勸和解,但是如果原告堅持不和解,那被告也沒辦法,檢察官一定會起訴的! 如果和解的話,應該就會緩起訴了。 此文章於 2013-07-16 05:44 PM 被 changwill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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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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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ansmission只有linux版,沒有Win版,真的好用的也不是transmission。同時列出這四套軟體,根本是亂槍打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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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家裡狗窩 
				
				
					文章: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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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以這種情形來說 
				
		
		
		
		
		
		
		
		
	
	是被抓的人分享的太誇張所以被抓呢? 還是警察在廣大的BT使用者裡隨機抓人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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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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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山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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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3 
					文章: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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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解金  
				
		
		
		
		
		
		
		
		
		
			      ![]() 此文章於 2013-07-16 06:07 PM 被 帥鐵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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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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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這個就無從得知,不過如果你身邊有類似的被告,可以去問問看,他跟他的法定代理人(通常是律師),可以調閱整個調查的過程跟記錄,這樣就可以知道了! 偵查不公開是針對非當事人不公開,對當事人是要公開的! 此文章於 2013-07-16 06:14 PM 被 changwill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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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Philips LCD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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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猜測應該有開BT下載 從其他peer 的IP一個一個找 有發現台灣IP恩.... 點對點軟體都有上傳的功能 所以也能算是散布的一員 台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 台灣本土的東西或是有台灣代理商的危險性都比較高 不然就是免空吧,沒有散布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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