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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G.Y.O.O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92
(汽車族注意) 不能對他人說:你撞看看

這樣機車跟汽車都有司法系統的使用規範了.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38&page=1&pp=10


【聯合報╱記者尤聰光/台東縣報導】
2012.05.15 02:29 am


 

黃姓男子嗆「你撞看看」,轎車被撞爛,檢方認定他「同意」對方衝撞,十三萬維修費至今仍無著落。
記者尤聰光/翻攝黃姓、李姓男子口角,李揚言要開車衝撞黃的轎車,黃回嗆「那你就撞啊!撞看看啊!」沒想到李真的撞上去。黃告李毀損,檢察官認為李是獲黃同意衝撞,屬阻卻違法的「承諾」行為,將李不起訴,引起爭議。
「這簡直是恐龍檢察官嘛!」黃姓男子表示,明明就是對方挑釁,當下他只氣頭上警告對方「好,你撞看看」,怎麼會變成他准許對方撞毀他的車?害他十三萬元的維修費至今無著。

黃姓男子質疑,依檢察官見解,他還要「慶幸」當天只是開車撞他的車,而不是拿刀捅他,否則他如回說「那你捅捅看啊」,「豈不賠上一條命?」

律師吳漢成表示,一般人都知道「那你就撞啊!撞看看啊!」這句話,是反話或有警告性意味,檢方應了解前因後果再評斷,才符合公平正義。

吳漢成說,阻卻違法行為最明顯的例子,就是醫師要開刀侵入病患身體,一定會事先徵求病患或家屬同意;兩人爭執間的用語「你撞看看」,是否屬同意?檢察官只就文字解釋判斷,缺乏經驗法則。

一名法官表示,這起案子確實有可議之處,處理過程也顯得不夠嚴謹,司法人員斷案「經驗法則」很重要,必須去探究整個事發經過,檢方只用爭執過程中的幾句話,即認定是阻卻違法行為,實在太過牽強。

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怡明表示,在法律見解上,每位檢察官對阻卻違法行為認定不同,本案承辦檢察官一定經過嚴謹偵查,才會做出不起訴處分;不過,阻卻違法行為並非每案都可套用,如殺人、傷害等就不適用。

四十三歲住卑南鄉明峰村黃姓男子,與同村五十四歲李姓男子,因故曾發生口角。李在二月九日晚上七點多,借酒壯膽後,開小貨車前往黃住處外大聲咆哮,並不時按喇叭挑釁。

在客廳看電視的黃聽聞後,立刻奪門查看。李見黃出現,揚言要衝撞黃停放路旁的轎車與小貨車,黃回嗆「你撞看看」,未料李竟真的開車衝撞黃的小貨車後,再倒車撞黃的轎車後逃離。

黃報警提告,檢察官認為李雖構成毀損事實,但係在告訴人同意(好,那你就撞看看),是屬阻卻違法的「承諾」行為,將李處分不起訴。
     
      

此文章於 2012-05-15 08:26 AM 被 E.A.G.Y.O.O 編輯.
舊 2012-05-15, 08:17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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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G.Y.O.O離線中  
luym0001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打我啊笨蛋!
 
舊 2012-05-15, 08:22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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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ym0001離線中  
forumus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謠指部
文章: 388
我倒覺得這樣也不錯
因為這種仗著你不敢對他怎樣
一直用言語刺激的理智的人還不少
版上1個宣揚和平的、1個愛護動物的、還有1個巫師
不就是很好的例子?
舊 2012-05-15, 08:27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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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umuse離線中  
Doubla A
*停權中*
 
Doubla 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1




舊 2012-05-15, 08:29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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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bla A離線中  
南千秋
Amateur Member
 
南千秋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36
判得好@@
管不住自己的嘴巴
活該
舊 2012-05-15, 08:29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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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千秋離線中  
mount
*停權中*
 
moun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酒無多少醉為期
文章: 1,422
你上上看, 你上上看
舊 2012-05-15, 08:35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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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nt離線中  
erai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22
不就是仗勢著別人不敢怎麼樣的 言語暴力

別人真的照做了,又怪別人 暴力

如果真的要追究 前因後果

難道動手的人就是不對嗎?
__________________
開發中的落後地區
舊 2012-05-15, 08:39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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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ai離線中  
a8628
Golden Member
 
a862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以勤的大腿上
文章: 3,187
借酒壯膽後,開小貨車前往黃住處外大聲咆哮


不用先開一張 6萬酒駕罰單嗎?
__________________
假如沒有妳的允許,不能說「愛」,
那麼,至少我可以說「喜歡」。
是的,我喜歡妳 這一回,不請求妳的原諒。

舊 2012-05-15, 08:42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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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628離線中  
BMG
Junior Member
 
BM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檢察官判的好
都同意人家撞了
不撞下去就太對不起他了
舊 2012-05-15, 09:05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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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G離線中  
cmwa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12
「那你就撞啊!撞看看啊!」怎麼看都看不出有同意對方衝撞的意思吧(頂多能解釋成你敢撞的話就後果自負吧 ),怎麼會應該是站在控方立場的檢察官反過來幫被告解套呢 ....
__________________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舊 2012-05-15, 09:07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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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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