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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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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漢老闆二審仍判13年 罰金增至500萬
另一家上遊不知如何了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htm?Slots=BLife 塑毒風暴》賓漢老闆二審仍判13年 罰金增至500萬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賓漢公司被控製造販售黑心起雲劑案,高等法院昨審結, 認定賓漢公司負責人陳哲雄、王粉夫婦惡性重大,昨依常業詐欺罪等十四罪, 分別判賓漢老闆陳哲雄、王粉夫婦各十三年與十年徒刑,罰金從一審判兩百五十萬元, 加倍增為五百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賓漢老闆罹癌 盼交保未果 在押的陳哲雄夫婦聆判神情嚴肅,律師張世和當庭聲請讓六十八歲的陳哲雄交保。 律師表示,陳罹患食道癌,且癌細胞已擴散,幾乎說不出話來。但合議庭指出, 將由監所研究其病情後再決定,諭令還押。 對於二審判決與一審刑度相同,律師認為判決太重,表達遺憾,並指出, 對照金果王案一審時只判負責人一年四月,陳哲雄夫婦的判決顯然刑責過重; 律師對罰金加倍也頗有微詞,將和陳哲雄夫婦研究後再決定是否上訴。合議庭則指出, 賓漢是上游廠商,危害性較大,兩案案情不同,無法相比。 賓漢公司涉嫌在八十七年五月至一百年五月間,為節省成本、增加食品穩定度, 在製造起雲劑過程中,違法添加塑化劑,將含有DEHP及DINP成分的黑心起雲劑共九萬多公斤, 賣給不知情的統一、津津、悅氏及愛如蜜等七家下游廠商。 檢方偵結後,負責人陳哲雄、擔任會計的妻子王粉、協助製造起雲劑的大兒子陳威銓 及掛名負責人的小兒子陳威丞遭起訴。 一審時,合議庭認為陳哲雄夫婦飾詞狡辯、推託卸責,依常業詐欺、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等罪, 判陳十三年徒刑、王十年徒刑,併科賓漢公司兩百五十萬元罰金。 陳威銓、陳威丞因罪證不足,判決無罪。 全案上訴高院時,陳哲雄夫婦辯稱無化工專業背景,不知有害人體, 並無詐欺、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犯意。高院合議庭未予採信, 斥責其行為危害國人健康甚鉅,也造成統一等下游廠商蒙受商譽損失, 詐欺不法所得共一千一百八十一萬元,昨仍判陳哲雄十三年、王粉十年, 且加倍罰金,陳威銓等兩人仍無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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