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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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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媒體:台灣車不讓人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5547710.shtml
【聯合報╱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2010.04.20 05:01 am 「騎車像開碰碰車」 海峽時報指台店員服務好 民眾有禮貌 但是上了馬路… 新加坡「海峽時報」十九日刊登專文表示,台灣的商店服務雖然很好,民眾也有禮貌,搭捷運會排隊,但車輛在馬路上禮讓行人方面卻還有待教育,台北市政府正在努力中。 中央社報導,海峽時報文中指出,踏入台灣的商店,可能會獲得有禮貌和知識豐富的店員提供很好的服務;在搭手扶梯時,人們會讓路給趕時間的人,而不是狠狠地瞪你一眼;在捷運站,更沒有必要推擠,因為大家都排隊上車。 但是,文中也說,在馬路上,卻得不到類似上述的禮貌和禮遇,行人在過斑馬線時,車輛不會為了行人而停下來,轉彎時也同樣不會遲疑。這個問題在前駐南非大使陸以正日前在台北東區過馬路遭轉彎計程車撞倒骨折後,開始受到大家的關注。 文章引述台北市警察局的統計數字顯示,去年一到十一月,駕駛人不優先禮讓行人的案件達到九百八十四起,比前年同期增加百分之卅。 觀察家認為,台灣對駕駛人的基本道路守則教育不足。雖然駕駛人需要通過考試才能取得駕照,但考試不夠嚴格,對安全不夠強調。 文章認為,台灣的機車密度亞洲第一,也是一大交通問題。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擁有超過一千四百五十萬輛摩托車。 在台北工作、開車的新加坡駐台北商務辦事處助理代表主任黃慧勤(Ng Hwee Koon)告訴海峽時報,「你以為這些路上的小傢伙(摩托車騎士)應該會更小心,但他們沒有,騎車像在開碰碰車」。 【記者陳志豪/台北報導】台北市交通局長羅孝賢說,台北的開車、騎車文化確實有必要加強,從行人受傷的數字上看,去年聽奧期間稍有進步,但今年又回到原點。 他認為,台灣長期以來都是人讓車,要培養車讓人的觀念,需要很長時間,甚至政府有必要把「禮讓行人」當成一種運動來推行;其實每個人都有機會成為「行人」,應該多發揮同理心禮讓行人。 ============================================== 看到這篇有同樣的看法.... 幾年前我弟在綠燈行人可以通行時... 差點被一輛急速左轉的公車給撞到... 那一撞一定沒命... 前年老師的父親在幾乎同樣的地方被左轉不讓行人先走的機車騎士撞倒過逝.. 我真的感覺很奇怪... 明明就是綠燈行人通行... 卻可以讓機車汽車左轉或右轉.. 如果騎車或開車的人不讓..走在斑馬線上的行人鐵定被撞... 與其培養車讓人的習慣.. 不如直接從號誌下手.. 讓行人有絕對路權... 尤其是小黃根本就不會減速轉彎.. 被撞到算你活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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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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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來說,馬路上行人本來就該有絕對路權
路本來就是給人走的,但是台灣都設計成給車走的 人讓車的觀念甚至一般警察人員也是這樣認為 有次去新光三越要橫越中港路 走到一半還剩30秒,警察竟然催促行人加速通行 並說了一句:你們沒看到車在讓你們? 我當場就吐警察:本來就應該是車要禮讓行人 然後都會區的公車霸道橫行問題 騎危險性顯然已經遠高於小黃了 現在時機不好,小黃為了省油反而跑得慢慢的 公車......絕對比砂石車可怕 跟以前的娃娃車一樣,載的人最多行車卻最危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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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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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老實說,看到在號誌已經結束,還大搖大擺慢慢走的行人,真的不是很想禮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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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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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很奇怪... 人本來就該看清楚有沒有車再過馬路吧...
怎麼會去要求一個笨重的大鐵箱去禮讓靈活的行人呢? 那是不是火車也要禮讓行人??? 我剛上國小的時候就在想, 為啥走路要靠右邊? 這樣看不到後方來車不是很危險嗎? 不過還是敵不過眾口, 只能乖乖靠右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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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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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也很奇怪.. 已經綠燈了.. 車子要轉彎不需要看有沒行人嗎? 如果綠燈行人還要閃車.. 那要綠燈幹啥... 你舉火車這例也很奇怪... 柵欄放下來.. 想死的人才會想走過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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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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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有時間的話在平交道旁觀察~~這種人可不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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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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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的交通法規好像是一定距離內(100m??忘了) 如果沒有可以供跨越馬路的路線(俗稱的斑馬線吧) 這時候人民有絕對路權, 不過在台灣麻, 應該就參考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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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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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火車不都是直接撞上去有讓人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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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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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哪條交通法規誰跟你說行人就有 "絕對" 路權?! 很多路口, 每次綠燈一亮, 行人綠燈也跟著亮... 然後就看到一群行人大搖大擺慢慢走, 也不管已經堵到一大排右轉車輛了... 結果呢, 行人號誌燈變紅燈了, 馬路也變紅燈了... 剛剛堵的那一堆右轉車也不用走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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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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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三條 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時, 無論有無交通警察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二五條第七款 慢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或轉彎,轉彎車輛應讓直行之汽車、慢車及行人優先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三四條行人穿越道路,應依左列規定: 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 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五、在未設有行人穿越道亦非禁止穿越之路段穿越道路時,應注意左右無來車, 始可小心迅速穿越。 === 對行人來說, 一定要走行人穿越道或是天橋、地下道(廢話) 如果100公尺內有任何上述可供穿越馬路的就不能隨便穿越馬路 但如果100公尺內都沒有呢? 還是要看車, 明知到有車來還故意走過去就是你的錯了 不過大家都知道拉~ 法規都考試用的 現實生活中不要說行人有時候很白目, 開車的也不開好 沒有絕對的誰對誰錯, 只有當下小心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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