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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orochen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010
小豬視訊把妹出包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ssueID/20090430

小豬不識曝光網交女 稱虛擬****另有其人
2009年04月30日蘋果日報
尋找您的夢中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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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快訊列印(2)轉寄(0)引用(1)書籤

del.icio.usFacebookFUN-PgoogleMyShare黑米留言(0)點閱(1533)【吳禮強╱台北報導】停機1年半的羅志祥(小豬),日前表示因太寂寞,玩網路交友嘗試了虛擬****,昨《壹週刊》根據該名自稱Fanny的女網友提供的手機簡訊與網路截圖,再爆限制級對話內容。對此小豬昨晚在《娛樂百分百》表示:「我很誠心交朋友,卻發生這樣的事情。」離譜的是,他說《壹週刊》刊登的Fanny照片:「我不認識耶。」表示與他之前視訊的並非同一人。


經紀公司提告
他昨難掩沮喪說:「她爆了很多沒有的事情,我和周刊都被騙。」除表示「她」出現在《壹週刊》的照片,與她之前給他看的不同之外,據悉,他之前一直是和「Tiffany」交談,如今她卻化名「Fanny」,更讓他覺得對方另有目的。
他除了透過節目向母親、粉絲與公司道歉,經紀公司天熹娛樂也發函,表示將對該女及《壹週刊》,提出誹謗及妨礙秘密告訴,因她提供的爆料內容,是經片面擷取並惡意竄改,且相關內容涉及隱私,並非他公開的談話內容。對此《壹週刊》副總編輯宋筱玲表示,已做平衡報導,該刊刊登的也都是可以使用的內容。
=======================================
那個妹蠻正的..........
     
      
舊 2009-04-30, 08:43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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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orochen離線中  
marks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看來白龍王要他戒色也不是沒道理的...
 
舊 2009-04-30, 09:37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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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s離線中  
iorittn
Master Member
 
ioritt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1,766
死好....................
__________________
Ark-Baroque-Yield-Sacrifice-StarDust
Elis的肖像,少年Abyss尋找的女孩
為愛打開冥府大門,揭開無限輪迴的少女
"那個女孩,是我尋找的Elis嗎?"假面男如此說著
最後認清真相的少女EL,夢想與現實的交會點
第四地平線,那個樂園的名字是"ELYSION"或是"ABYSS"
=====================
Dropbox推廣連結
http://db.tt/ZD1hTLkG
舊 2009-04-30, 09:55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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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rittn離線中  
5533115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3
文章: 6
敢吃不敢認~


舊 2009-04-30, 09:55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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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3115離線中  
titan20071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3
上面的幾位 先想想是誰有問題?

色 虛擬**** 交友 ~請問犯法嗎?
怎麼不去怪週刊 誹謗及妨礙秘密?
我一直覺得藝人也是人 沒必要用高標準去看
只要不做犯罪的事就好
他做的 真的沒什麼

你也許不欣賞 但是也是他自己私下的事
並不妨害別人
他算受害者 卻要出來道歉?
什麼社會?

我是不相信 這裡的人多清高
沒去玩過
舊 2009-04-30, 10:22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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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an200711離線中  
museshune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引用:
作者titan200711
上面的幾位 先想想是誰有問題?

色 虛擬**** 交友 ~請問犯法嗎?
怎麼不去怪週刊 誹謗及妨礙秘密?
我一直覺得藝人也是人 沒必要用高標準去看
只要不做犯罪的事就好
他做的 真的沒什麼

你也許不欣賞 但是也是他自己私下的事
並不妨害別人
他算受害者 卻要出來道歉?
什麼社會?

我是不相信 這裡的人多清高
沒去玩過



不知兄台的玩是指那種
舊 2009-04-30, 10:30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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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shuner離線中  
pingu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這傢伙不是趁人家去當兵,把別人的女友搶過來
__________________
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舊 2009-04-30, 10:50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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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ua離線中  
A ROD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BLM
文章: 89
引用:
作者titan200711
上面的幾位 先想想是誰有問題?

色 虛擬**** 交友 ~請問犯法嗎?
怎麼不去怪週刊 誹謗及妨礙秘密?
我一直覺得藝人也是人 沒必要用高標準去看
只要不做犯罪的事就好
他做的 真的沒什麼

你也許不欣賞 但是也是他自己私下的事
並不妨害別人
他算受害者 卻要出來道歉?
什麼社會?

我是不相信 這裡的人多清高
沒去玩過



+ 1
舊 2009-04-30, 10:51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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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OD離線中  
Wonderer
Power Member
 
Wonder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Taichung
文章: 664
引用:
作者titan200711
上面的幾位 先想想是誰有問題?

色 虛擬**** 交友 ~請問犯法嗎?
怎麼不去怪週刊 誹謗及妨礙秘密?
我一直覺得藝人也是人 沒必要用高標準去看
只要不做犯罪的事就好
他做的 真的沒什麼

你也許不欣賞 但是也是他自己私下的事
並不妨害別人
他算受害者 卻要出來道歉?
什麼社會?

我是不相信 這裡的人多清高
沒去玩過



我還真的沒去玩過耶∼

原來這樣就算清高喔?

現代人的道德標準真低∼
__________________
製作個人頭像
我的個人頭像...隨便配就很像...長的大眾臉的悲哀...
舊 2009-04-30, 10:51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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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derer離線中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不犯法不一定就是好事情.

很多事情以前都是不犯法的.

等法律規定後才開始是違法行為.

最後一點: 既然做了, 還被人知道, 被批評是可以預期的.

總結: 不犯法 =/= 好事.
舊 2009-04-30, 10:57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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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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