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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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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239
不滿遊民屢次行竊 遊民遭店長打死 ........

偷走一份報紙 遊民遭店長打死
遊民周祖泓(左下)被店長陳國治(左上)拖進超商內。(記者沈繼昌翻攝)
周最後被打倒在地板。(記者沈繼昌翻攝)
遊民周祖泓被超商店長陳國治拖進儲藏室後,遭陳某以球棒痛毆。(記者沈繼昌翻攝)
為了一份報紙失手打死遊民,超商店長陳國治(左)與哥哥陳政昕(右)在警局低頭不語,凶器球棒上還寫著「打壞人用」字樣,非常諷刺。(記者沈繼昌攝)
超商店長陳國治以球棒毆打偷報紙的遊民。(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為了一份報紙,竟然引發一起命案!

警方調查,昨日上午6時23分,51歲的死者周祖泓在桃園縣楊梅鎮中興路一家超商前閒逛,看見超商報架上報紙頭版印著王建民19勝的新聞,隨手拿了一份報紙轉頭想走,當場被26歲的店長陳國治發現,因死者生前曾多次竊取超商內商品、報紙,引發陳國治的不滿,憤而將周拉到超商2樓儲藏室逼問。

多次竊取超商內商品

陳國治供稱,他詢問周某為何屢次偷拿超商報紙,對方回答說「要看王建民打球,報紙就擺在報架上很容易拿。」陳嫌對周某的回答非常氣憤,隨即拿了一支寫有「打壞人用」的棒球棒痛毆周某,一名張姓女店員聽見2樓打鬥聲上樓查看,發現被害人已倒臥地板,且已斷氣,她驚慌找來陳國治的哥哥陳政昕幫忙,陳政昕取下監視器電腦主機磁碟,送至大溪鎮住處藏匿,再打電話報警。

周某被送醫急救,但到院前已死亡。院方指出,死者手、腿部骨折,臀部與背部有多處瘀青,致命原因很可能是大量內出血,仍待深入查驗。

警方清查命案現場,卻找不到監視器磁碟,陳國治最後才坦承由哥哥拿去藏匿,後由陳政昕陪同前往大溪取回。

弟出手 兄湮滅證據

警方問陳國治為何為了一份報紙打死人?陳稱,周經常偷超商報紙,8月10日還偷泡麵、罐頭,當時曾將周送警法辦,未料隔沒幾天他又跑來偷報紙,還用偷來的泡麵公然在店內食用,店員都認識他。陳坦承係一時氣憤才失手打死人,事後很後悔,全案依殺人、湮滅證據等罪嫌將陳姓兄弟移送法辦。

超商鄰居透露,這家超商生意很好,但常有遊民趁機順手牽羊偷東西,讓店家很傷腦筋;一名賣滷味的老闆娘說,陳國治很客氣,店員們服務態度也很好,對左右鄰居也有禮貌;雜貨店老闆說,周可能經常偷東西,陳國治積怨太久才會失控。

店員表示,周某平常在火車站、土地公廟睡覺,晚間會在超商附近撿廢紙、鐵罐等回收物,他們都很討厭他。

死者住大園鄉同父異母的妹妹說,哥哥原住台東,認為生活不易,賣掉房子到楊梅一家工廠上班,後來工廠倒閉,未婚的哥哥失業後多年找不到工作,後來與她失聯,對於哥哥慘死,她沒有意見。





看到這一則新聞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說,怎麼來形容

雖然那位遊民有錯,但是.......但是, 活活把人打死了未免也太狠了吧,



相關連結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9/today-so1.htm
自XX報的還有對方動私刑把人打死的照片......... 不喜物入

看不過吃免錢 店長動私刑打死人
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y/t...1006395623.html

東森新聞網頁有新聞影片連結:

不滿遊民屢次行竊 超商店長亂棒出人命
http://www.ettoday.com/2007/09/28/91-2164252.htm

偷超商報紙 遊民遭店長打死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29/11/lcke.html
     
      
舊 2007-09-29, 11:49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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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Day
Basic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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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
現行犯扭送警局就好了,還私刑打死人,比那個遊民還更不把法律看在眼裡.
 
舊 2007-09-29, 11:56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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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Day離線中  
rx1234567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合歡山
文章: 469



這是傳說中的暴走嗎?

看來情緒失控抓狂果然是很可怕的
舊 2007-09-29, 12:04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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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x1234567離線中  
amd21456
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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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69
引用:
作者HappyDay
現行犯扭送警局就好了,還私刑打死人,比那個遊民還更不把法律看在眼裡.


那個不叫遊民了
那算職業小偷了
那位店長是被那位小偷,長期偷竊才受不了
送警局很多次了,警察局也拿那個小偷沒辦法
如果法律有用的話
我想那位店長,也不會這麼火大吧

此文章於 2007-09-29 12:07 PM 被 amd21456 編輯.
舊 2007-09-29, 12:04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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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d21456離線中  
j6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364
搞不好這只是個案
還有很多都沒報出來
舊 2007-09-29, 12:05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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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der
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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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送警局沒用的關係吧
不過這樣動用私刑,又得到了什麼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7-09-29, 12:05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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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der離線中  
darksnow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806
想到上次那個拾荒老太婆,偷人報紙被弄上警局,
結果裝可憐又放出來,然後就弄上媒體惡人先告狀.........
舊 2007-09-29, 12:12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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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ksnow離線中  
HappyDay
Basic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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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
引用:
作者amd21456
那個不叫遊民了
那算職業小偷了
那位店長是被那位小偷,長期偷竊才受不了
送警局很多次了,警察局也拿那個小偷沒辦法
如果法律有用的話
我想那位店長,也不會這麼火大吧


台灣的法律到底是哪理出了問題?

一個慣竊居然可以被送警局很多次,警察局也拿那個小偷沒辦法?

偷竊不是公訴嗎?而且這樣累犯可以加重其刑了吧?

可以這樣偷還不用關很久,台灣的法律到底是在保護誰?
舊 2007-09-29, 12:14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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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Day離線中  
gtr32ae101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919
對那遊民的感覺.窮人不適合脫手現有的房子.
__________________
退賽100%-而電腦是完全不被判罰的鬼遊戲.

小車隊倒光光.新人車手榨乾後.FIA賽事不如全面退出體育頻道.
舊 2007-09-29, 12:16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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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r32ae101離線中  
cycpc
Master Member
 
cycpc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5
您的住址: 時光漩渦
文章: 1,734
累犯的話送警局沒用

那要用到那邊

該店店長是否港片看太多了,玩起了私型遊戲

現行犯偷竊就直接送警方處理了,還自動用行打死嫌疑犯

店長也可以抓去關一關了...........真是有夠腦殘
__________________
FXP Member 熱情招募中 ^_^

舊 2007-09-29, 12:17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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