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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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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老爸,我該如何勸他
不是第一次了,全家人對爸的勸告也不下數十次
但它還是發生了 小弟家要被賣了,就快無家可歸 10年前,爸沉迷六合彩 房子給抵債了 祖父母省吃檢用存了幾十年的積蓄也拿去還債 全家人擠一間破舊小公寓 三不五時就有地下錢莊來討債 那時真的對爸很不諒解 (一直到現在還有那時的陰影) 幸好爸及時覺醒了 憑著還有一份不錯的工作 加上媽也再度投入職場努力賺錢 債務終於還清了,也買了一間新家 這時爸竟然又迷上融資 但是他對這一竅不通 既固執又不懂要認賠收手 最慘的是,把所有積蓄全下同一支注 這還不夠,又去借錢填坑 而且不聽別人勸告 我真的很氣 跟10年前一樣!!!!!! 於是,我家又要無家可歸了 大學快畢業了 我該準備幫忙還債了 這無可厚非 只是老爸的冥頑不靈真的讓人很傷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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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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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家不要也罷.....馬上宣告斷絕親子關係,以絕後患,自己出去住吧.......你仔細想想,難道真的要為了這種人而拖垮你一輩子嗎???世上沒有永遠的親情,既然你父親敵不過金錢的誘惑,你又何苦跟他一起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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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灣國台北市
文章: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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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沒有法律常識... ![]() 2. 真是好孩子...希望閣下的父母親有機會看到這一句:『世上沒有永遠的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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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亞希子登場...可是沒有空間可放縮圖...好個爛雅虎奇摩... ![]() Orz..Orz..Orz..Orz..Orz..Orz..Orz..Orz.. ![]() タブブラウザ Sleipnir 公式ペー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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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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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緣關係無法拋棄
爹娘是丟不下的 我娘再我出生的時候簽大家樂散盡我爹畢生積蓄,過的很苦是很苦沒錯,不過或許也因為如此 總有些地方你會學的比其他人來的多,不經一事,不長一智,這事不一定是你做錯,多觀察別人 當作自己的借鏡,你會撐過去並且不在�**陔陔嶊�,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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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嘉義市全家便利商店
文章: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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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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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自爆吧
因為爆炸就是藝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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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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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萬富翁平均破產的次數是兩次,..]
看開一點.. 說不定他成了,你可以留一點. 他敗了,可以拋棄繼承. 隨他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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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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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用你的邏輯也不過是要樓主的家庭產生更大的問題罷了.. 長這麼大 , 沒有法律基本觀念是不好的呦.. 按現行民法第967條規定「稱直系血親者,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之血親。稱旁系血親者,謂非直系血親,而與己身出於同源之血親。」決定父子或母子或姊弟關係之要件為出生及血源,故現行法律並無斷絕「姊弟關係」、「父子關係」、「母子關係」相關規定 至於你所提的 , 當你的父母不知如何感想... 好棒的一句話 "世上沒有永遠的親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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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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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不認為要做到什麼斷絕親情 但是如果真的孝順就自己好好努力吧
如果沒能力把他扶起來 至少要能保的住自己其他家人 至於還債那就看他自己吧 相信他對你們應該也是很愛護的 加油了 扛不起記得要保護自己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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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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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繼承是不錯的選擇
要是你老爸真的玩出甚麼名堂來 你就是沒有肉吃也有湯喝 要是他真的一敗塗地且永世不得翻身 你也不會一定要跟著他陪葬 記得三個月內去地方法院聲請 其實你也不用勸了 要是勸得動就不會有第二次了 想來你老爸也不下50吧 性都已經定死死的了 講是不會聽的 快籌點錢趁他還沒被債主追殺先送他出國躲債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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