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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gasfga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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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95
這樣的老爸,我該如何勸他

不是第一次了,全家人對爸的勸告也不下數十次
但它還是發生了
小弟家要被賣了,就快無家可歸

10年前,爸沉迷六合彩
房子給抵債了
祖父母省吃檢用存了幾十年的積蓄也拿去還債
全家人擠一間破舊小公寓
三不五時就有地下錢莊來討債
那時真的對爸很不諒解
(一直到現在還有那時的陰影)

幸好爸及時覺醒了
憑著還有一份不錯的工作
加上媽也再度投入職場努力賺錢
債務終於還清了,也買了一間新家

這時爸竟然又迷上融資
但是他對這一竅不通
既固執又不懂要認賠收手
最慘的是,把所有積蓄全下同一支注
這還不夠,又去借錢填坑
而且不聽別人勸告
我真的很氣
跟10年前一樣!!!!!!
於是,我家又要無家可歸了

大學快畢業了
我該準備幫忙還債了
這無可厚非
只是老爸的冥頑不靈真的讓人很傷心
     
      
舊 2007-03-03, 05:57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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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am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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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16
這種家不要也罷.....馬上宣告斷絕親子關係,以絕後患,自己出去住吧.......你仔細想想,難道真的要為了這種人而拖垮你一輩子嗎???世上沒有永遠的親情,既然你父親敵不過金錢的誘惑,你又何苦跟他一起陪葬??
 
舊 2007-03-03, 06:13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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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roots
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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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灣國台北市
文章: 1,741
引用:
作者hgamers
這種家不要也罷.....馬上宣告斷絕親子關係,以絕後患,自己出去住吧.......你仔細想想,難道真的要為了這種人而拖垮你一輩子嗎???世上沒有永遠的親情,既然你父親敵不過金錢的誘惑,你又何苦跟他一起陪葬??


1. 沒有法律常識...

2. 真是好孩子...希望閣下的父母親有機會看到這一句:『世上沒有永遠的親情』
__________________
類亞希子登場...可是沒有空間可放縮圖...好個爛雅虎奇摩...
Orz..Orz..Orz..Orz..Orz..Orz..Orz..Orz..


タブブラウザ Sleipnir 公式ページ
舊 2007-03-03, 06:30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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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207
血緣關係無法拋棄

爹娘是丟不下的

我娘再我出生的時候簽大家樂散盡我爹畢生積蓄,過的很苦是很苦沒錯,不過或許也因為如此

總有些地方你會學的比其他人來的多,不經一事,不長一智,這事不一定是你做錯,多觀察別人

當作自己的借鏡,你會撐過去並且不在�**陔陔嶊�,加油
舊 2007-03-03, 07:36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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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離線中  
李麥客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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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嘉義市全家便利商店
文章: 54
http://www.kdais.gov.tw/radio/book/book26/26-6-26.txt

這個記得就好
要在自己能幫忙的程度幫忙還
舊 2007-03-03, 07:47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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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6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364
那就自爆吧
因為爆炸就是藝術
舊 2007-03-03, 07:50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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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huan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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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huang.tw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38
[億萬富翁平均破產的次數是兩次,..]
看開一點..
說不定他成了,你可以留一點.
他敗了,可以拋棄繼承.

隨他去吧.
舊 2007-03-03, 08:14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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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iniprince
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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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引用:
作者hgamers
這種家不要也罷.....馬上宣告斷絕親子關係,以絕後患,自己出去住吧.......你仔細想想,難道真的要為了這種人而拖垮你一輩子嗎???世上沒有永遠的親情,既然你父親敵不過金錢的誘惑,你又何苦跟他一起陪葬??


用你的邏輯也不過是要樓主的家庭產生更大的問題罷了..

長這麼大 , 沒有法律基本觀念是不好的呦..

按現行民法第967條規定「稱直系血親者,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之血親。稱旁系血親者,謂非直系血親,而與己身出於同源之血親。」決定父子或母子或姊弟關係之要件為出生及血源,故現行法律並無斷絕「姊弟關係」、「父子關係」、「母子關係」相關規定

至於你所提的 , 當你的父母不知如何感想...

好棒的一句話

"世上沒有永遠的親情"
舊 2007-03-03, 08:16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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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dog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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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2
雖然我不認為要做到什麼斷絕親情 但是如果真的孝順就自己好好努力吧
如果沒能力把他扶起來 至少要能保的住自己其他家人
至於還債那就看他自己吧 相信他對你們應該也是很愛護的

加油了 扛不起記得要保護自己啊
舊 2007-03-03, 08:36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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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飽飽^^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438
限定繼承是不錯的選擇
要是你老爸真的玩出甚麼名堂來
你就是沒有肉吃也有湯喝
要是他真的一敗塗地且永世不得翻身
你也不會一定要跟著他陪葬
記得三個月內去地方法院聲請

其實你也不用勸了
要是勸得動就不會有第二次了
想來你老爸也不下50吧
性都已經定死死的了
講是不會聽的
快籌點錢趁他還沒被債主追殺先送他出國躲債吧
舊 2007-03-03, 08:53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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