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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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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
經常有延遲發新的狀況 正常來說固定每個月某一天發薪水 但經常延後幾天,又不是遇到例假日 請問公司這樣延遲發薪,是否有法律上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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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雖..破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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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勞工共和國
文章: 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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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有法律責任
不然全台灣的公司都學你們公司就好了 都延後發薪,還可以賺一些利息,他高興什麼時候發就什麼時候發 不過台灣的法律是保障那些公司企業的 我們這些可憐的廉價勞工只能忍耐 不然你可以不要做,公司再請一個就好了 台灣的勞工就是這麼可憐,認命吧 我在公司待了一年多,跟一個剛進來的試用期員工薪水一樣 沒錯,我幹了一年多完全沒加過薪跟試用期的薪水一樣 公司完全沒福利,還放話說可以年底沒年終 我做大夜班的,加班費跟早班的加班費一樣 加班不給伙食費,吃自己 這就是台灣的企業生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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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最後戰役∼
文章: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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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遲發薪的結果,有可能已經侵害到個人的每月經濟分配權與生存權。
當然,有時公司營運不佳,會導致薪資延後發放現象,碰到時請多抱持共體時艱的態度。 勞動基準法第23條:對於發薪時間的規定 勞動基準法第14條:有6項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勞動基準法第79條:有積欠薪資的罰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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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勞工共和國
文章: 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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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的公司都嘛在唬爛 整天說什麼公司沒賺錢,結果看到老闆房子一棟接著一棟買 台灣大部分的老闆都是這樣,員工操的要死,老闆口袋飽飽,然後跟你說公司沒獲利 要你體諒一點,全都狗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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