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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投票結果: 自己當老闆還是打工就算了???
自己當老闆 12 54.55%
幫別人打工 10 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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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 Bears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Montreal Canada
文章: 64
Question 煩 >_< 自己當老闆還是打工就算了???

小弟是做有關手機方面的生意
我最大的對手/朋友最近想請我幫忙
應該是幫他工作 其實想併吞我
如果我答應的話
我將要放棄我所有的一切心血 客人
我將從老闆變成幫人家打工
我可以選擇固定的薪水還是他公司全部盈餘的30%
不過如果我不加入他的話 我的生意一定會有影響
他也一定會打壓我的

當全部都輸給對手的時候
這場仗還打的下去 還是要投降?


**** (沒有 / 10萬/月)
價錢 (差不多, 不過他的進價比我便宜)
知名度 (剛開始 / 很多人知道)
種類 (20 / 80)
資金 (100萬 / 900萬)
店面 (沒有 / 有)
客戶 (五倍)
歷史 (一年多 / 五年)
售後服務 (差不多)
成本 (低 / 高)

收入 (10-15萬 / 不知道)

我想問大家的意見 看我又怎麼做決定?
還是有可以跟他對抗的方法?

謝謝
     
      
舊 2006-04-16, 05:03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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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 Bears離線中  
Earstorm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39
固定的薪水是多少, 如果30%又是多少?
 
舊 2006-04-16, 05:24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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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離線中  
kenchen1226
*停權中*
 
kenchen122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621
大者橫大,小者等著風光嫁掉
你問那些被吃掉的老闆吧
看看他們有什麼想法
舊 2006-04-16, 06:05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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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chen1226離線中  
cpusocket
Master Member
 
cpusocke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2,321
我是覺得要好好的考慮,請對方給你一點時間,
最少一個月不算久,這段期間還可以觀察評估一下對方的生意狀況,
另外,有幾種方式,
1.直接把店賣了,然後當他的員工。
2.股東的方式合併,風險比較大,責任也比較重,真的賺的錢也比較大。
3.做口碑,跟他拼了。
4.搬家,或是同1.拿了錢,到其他地方再開一間。

我是覺得可以考慮2.的方式,但是前提是,分配分紅、股權、責任、損失、、、、等,
都要白紙黑字的說清楚,醜話要說在前面,不要到時引起糾紛,朋友都做不成了。

我沒有投票,因為這事不是二分法就能解決的,
商場如戰場,無奸不成商,想賺多一點,就要看誰比較奸了!!
__________________

GV+Club
舊 2006-04-17, 12:48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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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usocket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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