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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新竹,Taiwan
文章: 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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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如何 拒絕 繼續當保人, 或是 強制銀行換保人 ?
有個之前被愛沖昏頭的朋友
當他男友車貸的保人...現在兩人分手了 從05年七月拖到現在 女方一直要男方去更換保人, 但是男方就是繼續拖延 甚至月底就要離職了(他們是同事) 先前也跟男方家長談過 男方母親似乎也無法說動她兒子... 請問法律上.. 我這朋友有可以自救的方法 讓銀行強制對方換保人嗎? 有人說可以向銀行表示不願意再當保證人 並且主張先訴抗辯權 也有人說民法750條有可以強迫銀行處理的方法 不知道應該怎樣做才好呢?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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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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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打個電話告知銀行,寄個存證信函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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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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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保人乾脆絕交算了
她會不會分手後 人財兩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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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6 您的住址: 天地間真理存在的地方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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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意味著責任。還是小心爲妙
不過上面的問題至少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除非那人破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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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觀光果園
文章: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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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給生命線吧!!
他們有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 不要等到快出人命的時候才想到打給生命線訴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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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分解』——『再構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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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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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不要當保人,可是有些事情非要保人不可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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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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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什麼事非保人不可??
好像真的有.. 但應該可以視情況做不同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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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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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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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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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貸款跟信用卡情況不一樣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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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永恆的回憶~
文章: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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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絕 繼續當保人, 強制銀行換保人』不可行<---機會很小。
保證人於債權人未就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前,對於債權人得 拒絕清償(民法第七四○條)。<--------先訴抗辯權。 Ex:債權到期,若債權人逕向保證人請求清償時,保證人得主張上述抗辯而不清償。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保證人不得主張先訴抗辯權(民法第七四六條): 一、保證人拋棄前條之權利者。 二、保證契約成立後,主債務人之住所、營業所或居所有變更,致向其請 求清償發生困難者。 三、主債務人受破產宣告者。 四、主債務人之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者。 自救方法: 1.清償債務。 2.一直使用先訴抗辯權拖過保證期間,讓債權人允許主債務人延期清償,而使保證消滅。(但這段期間要讓銀行一直找得到債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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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我強的人都在努力了,我有什麼資格說放棄? 鍥而捨之,朽木不折;鍥而不捨,金石可鏤! 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 果能此道矣,雖愚必明,雖柔必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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