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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沒有女人的地方
文章: 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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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買賣糾紛~小弟我站的住腳嗎?
在2005年3月1號時~在某電玩資訊站BBS的二手板,與一位網友達成交易~
他當時PO文賣的大意是:"NDS臺灣機無亮暗點 無色偏 完美無暇" 其他省略 我馬上與他MSN詳談,並協議2005.3.1中午左右當面交易! 我本身算是性急且容相信別人的人~所以就開機測試能進入遊戲後~ 便付清款項~且幫他出路費(連他女朋友的都出了) 回家遊玩後~不幸發現主機下螢幕有一亮點,與他當時發表的文不符! 我馬上拍照將亮點處記錄下來並打電話給他~但都沒人接~MSN也沒人回! 等我當天晚上回到學校附近宿舍後,他才上線~我便跟他說主機有問題~ 然後我將照片傳給他~他看照片後~馬上道歉~並承認疏忽! 並且主動說要退我500以表歉意! 我見人頗有誠意~就沒提退貨! 因當時因為郵局帳號忘了~簿本也放在家中! 所以無法馬上給他帳號匯款給我~再加上不是很急著用錢! 所以我跟他說~等我到時拿到帳號再給我就好~他也答應! 但我在2005.3.18從BBS寄信告知已取得帳號~希望給予回應~ 然後我再將帳號給他匯款給我~但他看了信後不予回應! 我在2005.3.21號又寄一封~內容為"如果你這樣不理我~我有被利用的感覺"(賣不符敘述的物品) 現在我有看到他上線~但依然沒有回應! 遇到這種事~我站的住腳嗎? 我有權力要求他將答應的500元匯給我! 或是原物退款嗎?東西都保存完整!(實在很氣這樣不理人) PS:我們的所有對話和當時他的PO文我都有留下記錄可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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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Maybe Here Maybe There
文章: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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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太小,最好還是私下達成和解
而且雖然物品狀況與網路描述有出入 但你也是有當面檢查過才購買 如果對方耍賴,無論你用何種合法方式處理都對你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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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細品味...... 此文章於 2005-03-23 01:29 AM 被 didbib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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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沒有女人的地方
文章: 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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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因為這件事真的讓我覺得~
真的不能太相信別人!! 小弟我在網路買賣也有十多次! 每次都是很相信賣方或買方! 也都是盡量配合讓交易的人方便! 可能之前都遇到比較實在的人! 這次吃了悶虧~以後網路買東西真的都要龜毛一點! 測到自己都嫌煩再交易了! 唉~~~吃一次虧~學一次乖! 此文章於 2005-03-23 09:48 AM 被 qwer98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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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沒有女人的地方
文章: 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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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情況!
我基本上不喜歡直接打擾人~但一星期不理會實在忍無可忍! 找到之前對話的內容~他有給我一隻他的電話,我記下電話後~ 因為當時已經有點晚了~我便以簡訊再次提醒! 到剛剛12點多~我便直接打電話過去,接電話的人~感覺不像他本人! 詢問後才知道原來是他女朋友! 我便開口問他女朋友他的聯絡方式! 他女朋友說他電話之前壞了~所以沒有~(感覺有點唬人~有這麼巧!) 我便希望他女朋可以幫忙傳話~希望誠意處理這件事! 他女朋友答應我會跟他說~然後上線跟我談! 不知道有幾分可信.......................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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