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電腦螢幕前約30公分處
文章: 187
|
租書店"兼做"DVD出租中心…合法嗎??
最近上租書店的時間比上DVD的時間多太多了,因為我家附近的十大書坊開始提供出租VCD和DVD的服務,新片也都看得到,價錢也不會貴太多,用預付點數折扣下來,甚至會比外面出租店便宜。
不過比較麻煩的是他們只提供一個小書架擺新上的dvd片,旁邊擺了本目錄,舊片就在目錄裡,如果要租的話就要拿目錄跟他們預約取片,今天跟朋友聊到這件事,突然想到…這個合法嗎??? 因為以前在站上曾經看過DVD出租需要跟代理商打合約,每年除了付十數萬的權利金還得再買片子的錢,以我家附近的十大的顧客人數來說我想光權利金就沒辦法打平了…而他們又公然的放在架子上出租,所以覺得疑惑…我可不想為了自己的方便打壓到其它合法出租店的生存權益。請問站上有比較清楚的朋友可以幫我解惑嗎??謝謝。
__________________
請記得時時多微笑 say cheese..... 此文章於 2004-10-25 08:55 PM 被 baijee 編輯.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263
|
如果十大出租的是零售版的片子,那麼並沒有法律問題。
若是出租版的片子,沒有和代理商打合約的話就應該是有違法。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1,149
|
引用:
零售版的拿來出租,法律問題應該更大吧? |
|
![]() |
![]()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320
|
零售版 百分百可以拿來出租,就算廠商在片殼打上「禁止出租」也是一樣。
你自己的東西�***商有權決定你要怎麼用? 最好是「僅限原購買人可以欣賞影片內容」這樣子片商應該最高興吧∼ ========================================================= 作者:章忠信 著作權法第六十條第一項規定:「著作原件或其合法著作重製物之所有人,得出租該原件或重製物。但錄音及電腦程式著作,不適用之。」依所述情形,應是從事錄影出租行業,其能夠取得VCD及DVD以作為出租之用,約有二種來源,一是買原版帶,依第六十條第一項作為出租之用,一是依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取得出租權之授權。以上兩種情形,都只取得出租的權利,不包括其他。 雖然著作權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著作人專有出租其著作之權利」但第六十條第一項又規定:「著作原件或其合法著作重製物之所有人,得出租該原件或重製物。但錄音及電腦程式著作,不適用之。」此為國際著作權法制所承認之「第一次銷售原則」或「耗盡原則」,非我國所獨有,亦即著作財產權人於將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首次出售或移轉所有權後,對於該原件或重製物之出租權即已耗盡,不得再行主張出租權或禁止其散布,其立法目的在於平衡著作財產權人與物權所有人間之權益,因此,合法漫畫之重製物一旦經出售,該漫畫之所有人即得自行出租,蓋著作重製物未經出售或移轉所有權時,著作權人之權利應受保護,惟該重製物一旦出售或移轉所有權,該著作物之買受人或受讓人則應優先於著作權人受保護。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909
|
引用:
院線片...還在上映中的嗎? ![]()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電腦螢幕前約30公分處
文章: 187
|
引用:
不好意思,一時錯手打錯字…我指的是新發DVD的片子,sorry. 引用:
那麼又請教一下,如果法律規定如此,那麼何必分為出租版或是零售版,代理商年收十數萬之權利金,將出租版出租又得和發片商做拆帳,那麼店家當初就購買零售版就好了。這樣除了不需要付權利金外,出租也不需要做拆帳的動作;未來販賣二手片的時候�***子上也不會打上出租版的宣告字樣導致賣相不佳了不是嗎??
__________________
請記得時時多微笑 say cheese.....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市西屯區
文章: 677
|
引用:
請教各位網友: 可以拿零售版的片子,到機關學校免費放映嗎? 如果可以,那麼機關學校為何要花大錢購買“公播版”?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263
|
引用:
因為片商會先發出租版再發零售版,光做零售版店家是活不下去的。客群會被有出租出租版的店家搶光。 引用:
不行。 所以你之後的問題就不是問題了。 |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0
|
![]() 引用:
因為發行日期的關係.出租版通常會比消售版早發數個禮拜乃至於半年.開出租店的為了賺錢總不可能只擺銷售板.大部分的客人都是想越早看到新片越好.你沒片別人有片.客人都跑光光了..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479
|
有沒人知道 出租版 &零售版 價錢相差多少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