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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收不到無線數位電視訊號的公寓一樓
文章: 1,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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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WTO著作權保護 十一號開始實施
原文來源:公視新聞網(http://news.pts.org.tw)
原文發布日期:2004年7月8日 星期四 台灣加入WTO後,從7月11日開始,以前不需要取得授權的國外出版品,都必須拿到新的授權,才能公開販售。而這項出版業界的711大限,將讓許多四五年級生耳熟能詳的國外經典名片及老歌,價格上漲十倍左右。 架子上的DVD�***名看起來都有點陌生,不過對挑了滿滿一大箱的老先生來說,這些都是年輕時候的回憶。 過去這些國外經典名片,著作權並未特別受到保護。一直到兩年前,我國加入WTO,才納入保護範圍。同時從7月10日開始,解除兩年緩衝期,著作權保護正式生效。 除了老影片,包括日韓等老歌,廠商都必須取的新的授權,才能販售。所以預估這些懷舊影片及歌曲,身價將大幅暴漲。 業者表示,許多國外經典名片,在還沒取得授權前,可能暫時無法跟民眾見面。而趁著緩衝期最後幾天,業者也以促銷價吸引懷舊民眾的買氣。不過智慧財產局評估,未來就算加上版權成本,在市場競爭下,消費者還是可以用荷包來表示意見。 公視新聞,李婕綾、黃守銘,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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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Hsintien
文章: 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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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內容不夠詳盡
其實真正受影響的,只有1954年到1965年間的片子 舊法是1965年以前就不受保護,新法則溯及保護 依新法,保護年限是50年 也就是保護到1954年以後的片子為止 早於1954年的片子,仍然是公共版權 我發現很多媒體報導自己都搞不清楚,亂報一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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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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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最近各大報都有類似這樣的東西,一看就知道是 "公版業者" 難得有原創產物所製造出的新聞稿。有些報導錯誤的更離譜,既說以後買不到便宜的1954-1965年的公版片;接下來又說以後要買【亂世佳人】等片只有等原版。連【亂世佳人】的年份都搞不清楚(其實那是1939年的電影根本不受影響)!一看就是公版商出清促銷的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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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福爾摩沙共和國
文章: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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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算了...
弱智媒體又不是這一兩天的事了 就別再責怪了... 可是連公視新聞也會有這種弱智報導,實在令我訝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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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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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我才說這一波報導可以明顯看出根本就是公版業者「炒作」出來的,直接發錯誤百出、明顯只在強調出清促銷的新聞稿給各媒體。不過,無論如何他們只能賣到7/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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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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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意思是 1954 年之前的公版影片不受影響,真正價格會翻數倍的只有 1954 年至 1965 年的公版影片囉? 不過這幾天很多店家都把公版影片收起來不賣了,就連 1954 年之前的也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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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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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那些公版商根本就搞不清楚哪部片是哪一年出的,之前就是有什麼就拿來賣錢,根本也沒仔細去做功課,如今聽說修法以後能賣的期間要停止了,就先都回收再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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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躺在美麗撫子的懷裡
文章: 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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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是不溯及既往嗎?
這次怎麼可以這樣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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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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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拜託好不好,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不是這樣解釋! 不溯及既往原則是主張一個人所做事情只要符合行為當時法律就是對的,明天法律不能回溯過來對他產生不利後果。所以,今天著作權保護相關法律修改,但不會去追究過去期間不符合如今規範的行為。這就已經是符合此原則了。 了解嗎?法律修改規範的是之後的行為,不去追究之前的,這就是此原則。不然,照你的邏輯,之前規定過的、允許過的各種事物(行為、期間、身分、額度)都不能改的話,那所有法律就都不能改了。這才不是不溯及既往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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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躺在美麗撫子的懷裡
文章: 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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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瞭解....... 看來是我弄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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