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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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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遊牧民族
文章: 84
過失傷害....

去年發生小車禍 當時來問過網友 大家是要我花錢消災
但對方要敲詐我 ......... 已經完全談不下去了

請問過失傷害要多重的傷才會成立?? 小小擦傷也會成立嗎??
什狀況下會判"徒刑"呢??

ps.我沒前科

謝謝
     
      
__________________
不簽名.....
舊 2004-03-14, 02:59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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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c離線中  
xx145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3
文章: 0
微罪不舉
 
舊 2004-03-14, 03:04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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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145離線中  
Mayer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939
若是傷害的話....對方須出具驗傷單證明有受傷害....
再者即使真的成罪....刑度在6個月以下或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
此外...只要你表現誠懇有解決誠意...有可能會判易科罰金或緩刑....
最好是能爭取到緩刑...這對你將來比較好...
不過須注意的是...若對方真的要告你....最好找個律師....不然有時會在你不注意的情形下旋即被起訴判刑而不自知....這點慎記!
舊 2004-03-14, 04:08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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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er離線中  
SAKEEEE
Amateur Member
 
SAKEEE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4
您的住址: 府城
文章: 31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Mayer
若是傷害的話....對方須出具驗傷單證明有受傷害....
再者即使真的成罪....刑度在6個月以下或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
此外...只要你表現誠懇有解決誠意...有可能會判易科罰金或緩刑....
最好是能爭取到緩刑...這對你將來比較好...
不過須注意的是...若對方真的要告你....最好找個律師....不然有時會在你不注意的情形下旋即被起訴判刑而不自知....這點慎記!

緩刑只是不用坐牢或罰金,還是一樣會留下案底
舊 2004-03-14, 04:20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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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KEEEE離線中  
kaic
Regular Member
 
kaic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遊牧民族
文章: 84
小小擦傷+機車修理($2000) 居然敢開口要8萬..........

事到如今 有案底也無所謂了.......
現在怕的是判"徒刑" 如此易科罰金就比較頭大了

保險公司已說 對方損失沒單據也會幫忙理賠 3萬以下就可以接受
牠居然說"如果牠要5萬 保險公司賠不夠 我要另外再補給牠".........

有沒這方面實務的大大 能提供一點經驗??

ps. 事故發生在鄉間小路 牠騎機車側面撞擊我車的駕駛座
雖然路寬差不多 但我是巷 牠是街
有請警察作現場記錄
__________________
不簽名.....
舊 2004-03-14, 04:52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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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c離線中  
redring
Senior Member
 
redri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八仙飯店》
文章: 1,354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aic
ps. 事故發生在鄉間小路 牠騎機車側面撞擊我車的駕駛座
雖然路寬差不多 但我是巷 牠是街
有請警察作現場記錄





若他是以車頭撞你的駕駛座
那你應該緊咬這點.....

不必擔心會輸
舊 2004-03-14, 04:58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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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ring離線中  
kaic
Regular Member
 
kaic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遊牧民族
文章: 84
牠是車頭垂直撞擊我駕駛座沒錯 ....... 撞擊後沒拖行

因開"縣鑑定會"時 牠未出席 (我覺得牠是故意的)
且警方送上去的照片是黑白影印 所以結果是無法鑑定
牠卻又偷偷送"省覆議委員會".......

該會又在未通知當事人 也沒再向警方調任何資料情況下
居然就判"我未禮讓幹道為主因 牠未減速為次因"

不過檢察官開偵察庭時 因該判決還未下來 還是送"縣鑑定會"再次鑑定
那份"省覆議委員會判定意見" 我還是在第二次鑑定會才知道有這東東.....


感謝各位...
__________________
不簽名.....
舊 2004-03-14, 05:20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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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c離線中  
chocobo
Master Member
 
chocobo的大頭照
 
= PCDVD認證賣家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路邊的電線桿
文章: 1,538
如你真的要人家幫忙的話....在網路上問是行不通的,
須找相關單位,我們不是當是事人也不是在場證人,
光你在網路講的這些,大部份的人應該都幫不上忙的。

該告就要告....不要錯失機會
__________________
[SIZE=3]
●●2018年新公告,
1.K5電腦椅還是有在賣,以前賣的椅子要修請私訊~謝謝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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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椅子售後服務請PM留言,會盡快與您聯絡
2.EVGA Associate Code:7PCSTFOKKX2I9FF
舊 2004-03-14, 06:21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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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bo離線中  
阿君
*停權中*
 
阿君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642
光是他機車撞擊你駕駛座

這點就可以判定 你是先到車




不過最近又有一條支線道路要先讓主幹道

這就有點麻煩了.......


建議你 狠一點 請律師

然後什麼都不要賠他............
舊 2004-03-14, 08:31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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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君離線中  
PSX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78
在交通道路處罰條例中
在幹道對等情況下,採取絕對路權,先到先贏,若無法判定路權採取右車讓左車制
在不同等級道路下,採幹道絕對優先,在朋友你的狀況下,你是錯的
基本上只要行經路口減速再開,你就不會有這些麻煩
或許是風涼話,但我覺得是大家都忘了最基本的行車禮儀罷了

回到正題
朋友你要面對的是
(1)刑法
其中小傷害,若不在時間內和解,警局會將資料送到法院
將面對刑法傷害罪,依傷害程度可能(有案底)緩刑罰鍰、或是(法官看被害人不爽)無罪
至於大傷害,就別說了,警方一定送到法院...
(2)民法
即民事賠償,可私下和解或是上簡易法庭或是評議會,除非真的有人背景很硬
不然這種小傷害通常沒幾毛錢的...
(3)交通道路處罰條例
從最初的說明中得知,朋友你應該會面對"未遵守道路號誌、標線......致使他人受傷"這一條的處罰,小傷害被吊扣駕照三個月吧

該注意的是刑法傷害罪,這是有案底的,雖然沒事機率大
但若是當初沒傷害和解讓警方往上丟也是麻煩
民法若以和解可以不去管他,而此例是已上了評議會
至於交通處罰是免不了的,被扣照應該跑不調

基本上對方應該有一點法律知識
但原發問人若只要面對後兩項,那就跟他耗吧!!!

給大家做個參考,發生事情好有個底子,也祝各位不要上來問這種問題
(這是什麼鳥祝福??)
舊 2004-03-14, 09:44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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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X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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