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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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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朋友嗎?真是害死我了
昨天朋友跟我去光華....
他手上拿了大約5台光碟機,那五台是從以前他一直堆在家裡的“壞”掉的光碟機。 他拿到光華的熱血少年回收.... 我不以為意,走去買飲料。結果他忽然打電話給我,叫我過去,說要證明光碟機其中兩台是我的....我先不管過去看看..... 結果店家說因為一個人不可能有那麼多的光碟機,懷疑貨的來源不明,堅持要光碟機的主人出現。也是因為一開始,店家問我朋友說光碟機是不是你的,他也真是天才說“不是”。有些是他幫他姊姊汰舊換新下來的.....搞到大家僵在那邊,我就覺得很詭異,我們只是要將壞掉的光碟機,丟給他,要他回收。為什麼要搞得這麼複雜,還要機器的主人出現? 然後老闆說:「很多偷兒拿東西來的時候都說東西絕對沒問題。結果事後都是東西是贓貨。」這下惹火我了,我就說你這樣是什麼意思?結果我朋友就說光碟機不要了,整個丟給他。 但是走在半路,我越想越不對,我問他怎麼會這樣?真是我差點一拳給他打下去。 原來他一進去跟人家講“回收”,人家以為他要賣.....所以給他估價....全部要估850。原因就出在這了.....他心裡一爽,想說壞掉的東西還有850可以賣,所以就繼續跟他講下去了,那店家跟他講要證明東西的所有也就正常了。 我真的粉不爽,如果說是因為“資源回收”、店家不收,並且要證明東西的來源,我幫我朋友講那麼多,最後這樣走了,倒也有風格。 問題現在的前題是我朋友要貪那850塊錢,這樣走人豈不跟人家講我們是畏罪潛逃。 事情都發生了,我就跟我朋友講,你下次不要這樣搞,你這樣會害死人。 在民事上是不當得利、刑事上詐欺。他竟然說:「850是不會那麼嚴重的。」 這下子,我真的不高興了,我說你錯在先,你還這樣,他竟然說:「我承認我有錯,但是店家是生意人,他應該要精明一點,要問清楚。」真的越來越不爽了....我說好了:我不講了。他拼命的繼續講說,店家應該要問清楚東西的狀況。我氣到不想講了,掉頭就走了。 唉,請問一下大家,這樣要怎麼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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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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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看不太懂
反正東西是他的他不要就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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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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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朋友之間,會因一件事情而認清對方,心理會大悟「原來他是這樣的人啊!」
在現在這個時代,人和人交往要更加小心,但是基本的交往還是要的,不要像我,孤癖的要命,對人沒有信任感....所以現在我朋友很少,不過高中之前我是那種朋友多的不得了的人,後來發現我對朋友很好,但是對方還來傷害我,或有利害關係才做朋友,我很討厭如此,到後來我只找「真心相對」的朋友,所以到退伍後念專科的時候,班上50多人,我只跟不到五個人做朋友,不過卻相處的很愉快,在現代的社會,那種可以跟任何人做朋友交往的,我覺得很利害,自己的個性很真實,實在不想假惺惺的去面對任何人,不過自己這樣是好還是不好,我真的不知道,像我現在在公司,沒有一位可談心的朋友,我不敢說自己是多好多好的人,但是我感覺真誠待人的人在公司真的很少,大家都很虛假的在交往,而且公司的人都不是個性很好的人, 自己也沒有和他們深交,反正工作嘛....把工作做好....其它的我也不在乎了,畢竟我也是28歲的老頭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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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傑-忘了你忘了我 ![]() 到現在還在聽的一張唱片1988.07.11發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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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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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恩,我的文筆好像不太好... 大概的狀況就是,我朋友有私心,從一開始的資源回收,到後來要賣給店家。兩個不同的概念。 資源回收是不給錢的。就算有,也是一點點政府的補助。但是如果是賣給店家就是二手交易的買賣。 他的東西已經壞了,所以理應是資源回收.....但因為店家的誤解,他想要貪那筆小錢,所以在那邊爭論了許久。 因此如果 1.資源回收的狀況-----我跟店家講了許久-----東西丟給他-----這顯得有志氣多了 2.他貪小便宜------我跟店家講了許久----東西丟給他----顯得我們好像是怕東西有問題或是贓貨-----丟臉到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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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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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安全距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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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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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也沒什麼不好啦 總比被做掉好多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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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米缸中
文章: 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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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有什麼可以生氣的地方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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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1999 您的住址: 新莊
文章: 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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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作好像是氣他朋友不老實 又貪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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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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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與賣雙方的表現叫:超齡兒童的孩子"氣"
別罵我喔.....不然 我不來 PCDVD 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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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米缸中
文章: 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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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喔 !! 原來是這樣 , 感謝感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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