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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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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救] 有人在查我朋友的媽媽,想對她不利!!!!
[求救] 有人在查我朋友的媽媽,想對她不利!!!!
事情是這樣的 有人透過我朋友她媽新申請的台灣大哥大電話 打來騷擾她 (聽說是她媽媽10幾年前的男朋友,早已分手) 可是那個男的死纏她不放,她媽媽當初跟那個男的分手後 和以前的朋友全部斷絕往來 不斷換工作不斷搬家 好不容易平靜了十幾年 結果現在又被找到 打手機來亂 (還不知道有沒有找到住的地方) 因為她們母女現在手足無措 想不出辦法 我叫他們先把手機停用 並把手機的註冊地址換掉 她說她媽媽十幾年前也備過案了 除了這樣還有什麼辦法可以處理 現在她媽媽手機有那個人的來電顯示 她媽媽也知道那個人是誰 她媽媽不想要怎樣 只想要平靜的生活 但是她們很擔心那個人會作出什麼對她媽或著她女兒不利的事 應該要怎麼處理呢... 報警會有用嗎 她們猜可能是那個人請徵信社去查的 應該怎樣處理呢!!!!! 請各位幫幫忙吧 這很重要 現在她們都不敢出門... 我也很擔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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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落跑中
文章: 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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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男的也太...........猛了點吧..
其實報警是最好的解決方法吧.. 既然都知道是誰打來的..也有顯示 那在去報一次案,請直接抓他..(或是看看能不能限制他不能靠近她們母子幾尺之內) 我比較好奇的是... 當初分手..是不是有金錢上的糾紛?! 男的會這樣死纏爛打..如果只是因為"感情上的糾紛"..要不就是另有隱情,要不就是真的是別的因素.... 但如果不方便po到網上說明的話.. 就我來說... 我是滿建議看能不能請那母女與對方面對面談談..把話說清楚... 然後你在旁邊...anyways..Good Luc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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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
文章: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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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兩個母女真的蠻危險的~
報警吧~不然等事情發生 就不好摟~ ps 纏了10年一定是心理變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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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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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是我的話
最直接的反應...直接作掉那個男的如何?? 都已東躲西藏了還想怎樣?? 這時可能需要下個壯士斷腕的決心 但是... 她們的狀況我們外人不清楚 我們不好擅自建議 因為不見得弱勢的一方就是對的 可能的話還是先得知事情的來龍去脈 (所謂知己知彼,方能百戰百勝對吧) 不然任憑你諸事做盡算盡天機 可能還是沒法杜絕後患 搞不好還惹禍上身 個人意見 僅供參考 謝謝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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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醜陋就是,會在無權、無勢、善良的人身上挑毛病,卻在有權、有勢、缺德的人身上找優點。當無權、無勢、善良的人受到傷害的時候,還會站在所謂的道德制高點上,假惺惺地勸說無權、無勢、善良的人,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大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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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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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沒有金錢上的糾紛啦
因為當初那個男的有過度的佔有慾 而且精神上好像有點怪怪的 我朋友她媽媽受不了 所以就提出分手 這次那個人打來說 XXX,我找妳找的好苦呀 然後她媽嚇到了 那個男的說 怎樣,聽到我的聲音不敢回答呀...! 她就趕快掛掉並關機 你看這個人多變態呀!! 現在是怕找警察後 那個男的會把事情鬧更大 也許現在他還不知道她們住那裡 如果知道 真的不知道會作出什麼事來 (因為十年前他們剛分手時,那男人就揚言要讓她好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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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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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建議找那個人直接說清楚講明白.
如果你報警.他反而會越來越偏激. 如果你反而跟他面對面講道理.應該會比較有效用. 當然旁邊要有人一起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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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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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那個人的處事行為就是那種一拍二瞪眼
說要死就會拉你一起死的那一種 以前就是曾有那種開瓦斯說要死的紀錄 我朋友她媽才嚇的半死 趕快分手逃離魔掌.. 誰知道他的心態是不是想來個玉石俱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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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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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報警吧...其他事情另外再說了....千萬不要單獨見面之類的..很危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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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人相機....... ![]() 愛一個人!要了解,也要開解;要道歉,也要道謝; 要認錯,也要改錯;要體貼,也要體諒。是接受,而不是忍受; 是寬容,而不是縱容;是支持,而不是支配;是慰問,而不是質問; 是傾訴,而不是控訴;是難忘,而不是遺忘;是彼此交流,而不是凡事交代; 是為對方默默祈求,而不是向對方諸多要求。可以浪漫,但不要浪費; 可以隨時牽手,但不要隨便分手。如果你都做到了, 即使你不再愛一個人,也只有懷念,而不會懷恨。 你懂得如何去愛了嗎?試試看吧! "If you love someone, let it be and set him/her free, if he/she comes back to you, it's meant to be" 如果你愛一個人,隨遇而安,讓他/她自由的飛, 如果最後他/她還是回到你身邊,那就是命中注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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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動物園
文章: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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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報警處理........
然後...女兒..把走 推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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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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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打電話去 大哥大電話ㄉ廠商 要求他們對這負責 因為她的資料已被流出
查的到電話 地址也差不多知道了 報警有風險 因為警察都是死人後才會注意 原因是兇案的績效比較高 2 可以的話 再搬 而不論申請什麼東西 都不要用自己的名字 因為名字很容易查 別找黑道 把他的腳跟手剁掉 昨天yahoo 就有 一個男人夥同朋友 對前女友施暴ㄉ新聞 如果警察能積極點 黑道就不會如此猖狂了 變態也會少些 ![]() 此文章於 2003-04-24 11:32 AM 被 jkjk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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