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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最八卦的山下 ^^b
文章: 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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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停車挨罰 機率大增
新聞出處在這裡
政府越來越缺錢,這樣子已經擺明把人民當提款機 ![]() ![]() ---- 黃如萍/台北報導 全國一千多萬汽機車駕駛人注意了!內政部及交通部計畫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列公共服務法替代交通違規罰鍰;肇事車輛不論有無致人傷亡,均須受罰;超速五十公里以上為重大違規,罰鍰六千元以上。修正草案並賦予停車場管理人員稽查告發權,取締違規停車,未來違規停車被告發機率大增。 交通部及內政部警政署下周研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希望趕五月底前送行政院審議,並於立法院本會期內送審。 在立法委員的要求下,內政部警政署及交通部計畫進行有史以來最大幅度的修正,總計修正二十七個條文。此次修法最大特色是,將公共服務列入法規,同意低收入戶及違規情節較輕者,可以公共服務替代繳納交通違規罰鍰。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長刁建生指出,由於重大交通肇事案件的車速大都高於道路最高速限五十公里以上,此次修正將把原分為兩級的超速罰鍰(超速二十公里以內及以上,各罰一千七百元及一千九百元),再增加超速五十公里的嚴重超速罰鍰六千元至一萬兩千元。考量現實狀況,開放汽車所有人配置雷達測速器,不再取締。 目前僅對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處以終身吊照處罰,亦將改為視不同肇事狀況處分。肇事致人輕傷吊銷駕照一至三年,重傷則依傷勢及處理狀況處分終身吊照、或吊照一定期限後有條件重新考照。 終身不得考照規定也有條件放寬,依肇事情況給予肇事者一定年限後重新考領特定駕照,即「不得考領職業駕照,駕照有效期限短,駕照到期後將視違規狀況有條件換發。 警政署同時透過此次修法,首次賦予停車管理人員稽查、告發違規停車權,擴大交通執法範圍與人力。其告發違規停車地點將侷限於停車場附近,且執法人員會經過訓練。 另外,現行紅燈左右轉、直行一律以闖紅燈處罰規定,亦將改為紅燈右轉罰九百至兩千一百元,紅燈直行及左轉維持現狀罰一千八百元至五千四百元,以符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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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0
文章: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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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以後騎機車要帶反偵測雷達了.................逼逼其諳方有測速照相,起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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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讓清風帶走一絲煩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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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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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違規停車挨罰 機率大增
引用:
12000元? 每一部開汽車的人要配合在車上裝測速器??? 每一個汽車都變成警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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