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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yG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145
智財權的問題??

最近鬧的很兇的與美國的智慧財產權談判,好像跟大家一般日常生活關係密切,不過小弟不是很清楚,照這個結果,是不是以後打開電腦都有可能會犯罪....總覺得我們談判都要退讓1000步一樣(無關政治喔)
對這類事件有研究的大大請談一下自己的看法,謝謝
P.S.轉貼其中一則新聞....
暫時性重製入罪 法界強調會徒生困擾
在新聞媒體追問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昨天坦承我方在台美智慧財產權諮商中做出重大讓步,同意將「暫時性重製」列入著作權法修正案;不可思議的是,美方僅靠著文書往返便讓台灣就範,他們最重要的籌碼正是台美自由貿易協定談判。


上月十一日在台北舉行的台美貿易投資架構協定非正式會議中,我方代表還信誓旦旦的表示,不會遷就美方無理要求。特別是延長著作權保護和將「暫時性重製」列為違法行為,在美國國內都還有很大爭議的情況下,我方大可不必對美方屈意奉承。智產局副局長盧文祥會後還對媒體表示,美國要求我方將「暫時性重製」列入法律規範別有用心。

不料,經濟部長林義夫上個月「不會接受美方要求」的話言猶在耳,我方官員周一就不聲不響的對美國讓步。

據了解,造成中美智慧財產權諮商急轉直下的原因,是上周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公佈台美自由貿易協定FTA調查結果,肯定台美簽訂自由貿易協定對雙方有利。行政院高層衡度局勢,認為打鐵要趁熱,決定對美國讓步以減少台美雙方FTA談判阻力,一鼓作氣加速完成推動台美自由貿易協定。經濟部接獲行政院指示後,第二天就打電話給美國貿易代表署,表達我方的善意,連當時在墨西哥參加APEC部長會議的林義夫事前都未被告知。

由於爭議過大,國內絕大部份法律專家都反對將「暫時性重製」納入著作權法規範,擔心會因此徒生困擾。尤其我國為大陸法系國家實施成文法,美國為實施不成文法的海洋法系國家,兩者立法精神迥然不同,政府不顧後果屈從美國的脅迫,勢必會在國內引發軒然大波。
     
      
舊 2002-11-02, 11:06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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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yG離線中  
chj8818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124
和中國談判說會喪失台灣尊嚴
被美國強姦說是理所當然
 
舊 2002-11-03, 05:12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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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j8818離線中  
basawei
*停權中*
 
basawei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191
中華民國再次屈服於中美不平等條約,尊嚴已不在.
舊 2002-11-03, 06:05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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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awei離線中  
si3568i
訪客
 
文章: n/a
老實說,每次都這樣唯美國爸爸的話為聖旨,不如統一算了
舊 2002-11-03, 06:29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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