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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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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人「屁孩」就是侮辱????
引用:
這也太屌了吧, 在光陽電動機車的論串可以討論到屁孩去... 但法官認為,屁孩是指心智不成熟、行為言語幼稚且不會他人著想者,有貶意 這是怎樣?? 那..... 是不是也不能說別人『心智不成熟、行為言語幼稚且不會他人著想』也是貶意了呀!!!! 我看以後只能說別人好棒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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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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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UP-FRONT AGENCY
文章: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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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是認為雙方在討論串爭吵這事,不必另開一串另闢戰場。 不論其中一方有理或無理,類公審的手法不見得多好 *********************** 回你的主題 請注意新聞,『屁孩』涉及的對象是特定當事人,使在場多數人明瞭被罵者是誰 而P網友:靠著政商關係跟一堆裝文青跟錢太多的屁孩買單,連月租費都貴到嚇死人,兩邊是能比嗎?.... 屁孩,不特定對象無法與任何一個明確的主體(人)產生連繫,所以無人可以跳出來控告P兄,因為根本沒有實際的人產生名譽損害。除非他有指名該屁孩是王小明(必須讓人明確知道是XX市XX區XX里XX路XX號隔壁老王王小明) 這話題可以在我留言後結束嗎? 此文章於 2018-04-04 03:19 AM 被 asurada198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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